摄影:魏二姐 去年国庆节期间,哨位君关注到这样一则消息:
当时也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要是军人家庭也能有这样的“育儿假”,该多好呀! 一周之前,辽宁省有关“育儿假”的《办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引起较多的关注和讨论。 这一次,或许该好好说说了—— 新增的“育儿假”,军人家庭其实也很需要。 说起“育儿假”,咱得先捋清楚,它是从哪里来的。 这个假期的源头,要追溯到国务院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那份《意见》明确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于是,我们看到了—— - 2019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 2020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20年7月,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直到最近的《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育儿假”这一“新型假期”,在逐步走入人们视野之后,开始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综合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哨位君发现“育儿假”有这么几个关键词——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 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鼓励用人单位给予职工; 第一,这个“育儿假”如果能有,那也只是在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才可以享受;第二,10天的“育儿假”,是夫妻双方二人各10天,而不是两个人加起来10天;第三,“育儿假”并不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它更多的还是一种鼓励,一种国家对地方政府的鼓励,一种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鼓励。明确了一些基本的概念之后,我们来探讨“军人家庭育儿假”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首先,与孩子有关的假期,别管什么假期,其实都该放!之所以将“育儿假”的条件之一,设定在3周岁以下,是因为现在的小孩一般得到4岁才能入学入托,所以3周岁以下这个空档期,需要父母更多的陪伴和照顾。对3周岁以下的军娃,让他们的军人父母每年可以多10天来陪伴他们,应该说无可厚非。其次,国家层面的鼓励、地方政府的跟进和普及,对军队有强烈的示范意义。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怎么国家在2019年5月出台的指导意见,到现在才引发广泛的关注呢?那是因为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需要各地去探索实践,然后各级结合自身的实际和需要,逐步地推开。从这个层面来说,部队的“育儿假”,也需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的。但是,军队在响应国家的号召和鼓励方面,一向比较积极。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全国放开“二孩政策”之后,军队很快作出放映,按照国家的政策办,不审批、只备案!军队在响应国家鼓励和倡议方面的积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育儿假”自身的不强制性。总之,在全国多地已经或者即将推开的“育儿假”,军人家庭,也是非常期待的!最后,我们聊聊“育儿假”实施的一些辅助性、却也是必须的工作。首先,军人军属对政策的了解,是高层关心厚爱传导的必要条件。除了基本内容和条件之外,更要了解清楚,这个假期是否已经在本地区内正式推开。说直白一点,很多单位不会去主动宣讲部属享有的福利,特别是假期福利。而福利政策的推开和施行,往往体现着对军人家庭的关心和厚爱,要让军人家庭有“获得感”,就得让他们了解这份“获得”——政策的施行情况。第二,落实假期的过程中,一些存在问题的观念,需要改变!“相关人员,每年离开单位多了10天,活谁来干呢?”任何时候,任何单位,或多或少地其实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一是要有相关的“不落实规定的处罚措施”,亦或是明确“给予本可以休却因工作而未休育儿假的员工予以补偿”;另一个是要研究制定相关税收和补贴政策,消除或减轻企业因执行“育儿假”而带来的成本增加问题,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税收调节等方式进行弥补。对于部队来说,就没有那么多好说的了,一旦推开,必须落实,没有折扣可以打的。认真想一想,每年、每个单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一定是极少数。毕竟,我们认真捋了捋,军人想要享受“育儿假”,其实还是非常难的!你得结婚了,所以你女朋友找到了吗? 你得生娃了,所以你已经结婚了! 你的军娃不能太大,3周岁以下,错过了不再有! 最重要的一点,部队目前还没有推开这个假,你确定自己,可以踩上点吗? 重要的是,后面的战友得能够享受到,毕竟这体现了国家和军队对军人、军属和军娃的厚爱!第三,地方的民政部门、卫计部门、人社等部门,需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涉及军人家属的,要出台的政策及时落地!总之,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研究并推开的“育儿假”,部队的战友们、军人的家属们,很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