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段子:“定数”是人们经过长期观察得到的一种经验概念,恐怕跟人的“贪嗔痴”,或说跟人的品性有关系。本来是什么样的人,这个具有先天性,不好改,这是一种“因”;最后得什么样的“果”也是定的,因果同时,下场早定。 【原文】 枣阳申师孟,以善商贩著干声于江湖间。富室裴氏访求得之,相与欢甚,付以本钱十万缗,听其所为。居三年,获息一倍,往输之主家,又益三十万缗。凡数岁,老裴死,归临安弔哭,仍还其赀。裴子以十分之三与之,得银二万两,买舟西上。其姊嫁衡州常宁宰文廷世,将依之。正泛洞庭,风涛掀空,舟楫摧败,值渔艇在旁,乘载者仅脱死厄。风小定,募善泅者二人入水探索,获一银箧,重不可举,乃赍数笏出。后取之,惊怖而起,言异物凭据其所,若三数白牛,目光射人,不容辄近。申意为欺我,岂非待我去,拟自掩之邪!更二人以往,所见如前。于是诸人不以多寡,能致者中分之。群渔闻而争赴,不啻数百辈,即之空空,牛亦无见矣。申叹曰:“吾命分如是,未复奚云!”但携见存者至衡,留数年,耗费略尽,漂转桂林,老病交攻,至于行乞。盖方行商时,必有获谴于幽明之中者。
【白话语音文字版】 枣阳(湖北襄阳地区)的申师孟善于经商贩卖,江湖上声誉卓著。有家姓裴的富户经查访请到申师孟,见面后,相谈甚欢,一见如故。老裴家拿出十万缗本钱给申师孟,任其经营。三年后,申师孟又挣出来十万缗,他把这些钱连本带利返还裴家,裴家又给他加了三十万缗接着去经商。又过了几年,裴老爷子死了,申师孟来到临安(杭州)吊唁,把当初老裴给的钱连本带利全部返还裴家。老裴儿子把这些钱拿出十分之三给了申师孟,作为多年辛苦经营所得,这些钱共计两万两白银。申师孟雇船拉着银子往西边来,他姐姐嫁给了衡州常宁县(湖南衡阳地区,现名同)县宰文廷世,他想来依附姐姐、姐夫一家过活。船走在洞庭湖上,有一天忽然风浪大作,非常危险,眼看船要翻!正赶上旁边有小渔船,申师孟船上的人赶紧挪到小渔船上,仅仅逃脱死难。申师孟的船翻了!船上的银子都掉到洞庭湖里。等风浪稍微安定,申师孟找擅长潜水的人打捞,找了两人下水,他们找到一个竹筐,里面全装着申师孟的银子,但筐太沉,拿不上来,只捞上来几笏银子,等再下水就出事儿了!潜水者惊恐地从水里窜出,他们说:“水下有异物!看起来像三只白牛!眼光射人!不容靠近!”申师孟心想:这些人是不是等我走了以后,他们自己再接着捞银子呢?于是他换了两个人潜水。这两人下去后,看到的景象跟之前两位看到的是一样的。于是申师孟跟现场的渔民说:“谁有能力下去捞,捞上来不管多少,咱们都均分!”消息传出去,渔民们都来了,有好几百人!他们跳到湖里去捞,但下去后发现,银子和所说的“白牛”都没有了!申师孟感叹道:“看来我这命就这样了,这些银子不该我得,我也不再强求了。”于是他把仅剩的银子带着去找他姐姐,在常宁县待了几年,这些钱逐渐花光了,后来自己漂流,来到桂林,此时他已老病交加,结果做了一个乞丐。估计他以前做生意的时候,肯定有不好的或说缺德的事,这是遭了阴谴了。【祥宏点评】:申师孟的经历按传统思维判断,虽然他没有亏欠老裴家,应该是亏欠了别人,否则不会遭难;阴谴,就是来自冥冥之中的惩罚;这里面有一种定数,老裴家要通过申师孟稳妥获利,申师孟操劳一生获阴谴,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有其他《夷坚志》故事(比如《张拱之银》)说的也是相类情况,也是一种定数;缗,等于千钱;一笏银子是五十两。全本夷坚志,点开免费听
(文图说明:《夷坚志》原文电子版文字主要来自“梦远书城”-特别致谢!再经中华书局出版的《夷坚志》校订;全部图片来自网络。)
《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峰。它卷轶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700个左右的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相一致。它表面看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却是最真实细腻的宋代社会生活实录,极具文献价值。 宋代社会生活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心灵格局,《夷坚志》仿若是中国人的心灵大海。人们平时沉浮其中,茫然不觉,一旦凝神静思就会发现: 天下没有新鲜事,一切尽在《夷坚志》 (解读:祥宏谈夷坚系列之7-以《夷坚志》故事简析“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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