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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食品小经营核准将实行告知承诺制

 东城第一馆 2020-08-11

  生活报8月11日讯 今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哈市食品小经营核准工作,即日起将《哈尔滨市食品小经营核准实行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

  按照《办法》规定,今后申请人提出食品小经营核准申请,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申请条件且主动接受监督,并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监管部门可以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其中,对经营项目主体业态为小超市的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主体业态为小餐饮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的食品小经营者申请办理《食品小经营核准证》的新办、延续、变更核准实施告知承诺制。而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自酿酒等高风险食品或从事网络经营的食品小经营暂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主体业态为校外托管机构和现场制售的,暂不实行告知承诺制。已取得《食品小经营核准证》但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有效期内申请延续或变更的,审批部门应按告知承诺制的方式予以更换。

  新办食品小经营核准应提交食品小经营核准申请书;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操作流程图;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文件。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承诺书的,审批部门应当场受理并办理审批,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对于监管,审批部门应在核准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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