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市场主体要有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才能从事特定经营。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但是特定项目就需办理许可证才能经营。 不过从2018年11月10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比如: ■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许可改为优化准入服务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改为优化准入服务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改为优化准入服务 ■ 化妆品生产许可改为优化准入服务 ■ 食品经营许可改为优化准入服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改为优化准入服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改为优化服务 对纳入“证照分离”范围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1、直接取消审批 改革重点在于事项风险源头可控、市场主体风险可担、事中事后监管可行 解读: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 改革重点在于事前备案注重当场办结,事后备案注重规范监管 解读: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改革重点在于精准选择告知承诺使用的事项以及审批环节 解读: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4、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改革重点在于依法创新监管举措,确保管得到位。 解读: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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