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思明居士 2020-08-11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文/老张在路上

读古代典籍,会经常看到礼教这个词。礼教即礼仪教化,礼教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教思想统治影响中华民族两千余年,对名教系统的破坏行为称为“僭越”。

古人将“礼教”与“乐教”并提,它们的本义,不过是以礼为教、以乐为教。礼教,指礼的教育。语出《列子·杨朱》:“卫之君子多以礼教自持。”礼是指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孔子家语》称“敦礼教,远罪疾,则民寿矣!”清代学者淩廷堪说过:“上古圣王所以治民者,后世圣贤之所以教民者,一礼字而已”意思是说,上古圣王治理民众的方针,以及后世圣贤教育民众的方法,都可以最终归纳为“礼”这一个字。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封建礼教对妇女压迫最甚,而性禁锢和性封闭又是礼教中最压抑人性的部分。在这个问题上,所有的规范都是打着儒家的招牌进行的,然而吊诡的是,儒家的老祖宗们对于性问题却是持相当开明、灵活的态度。

舜是古代的圣人,据说其父干涉他的婚姻自由,帝尧要将两个女儿蛾皇和女英嫁给他,他于是“不告而娶”,就是背着父母娶了这两个女子。如果从后世的封建礼教看来,那就是违规了。孟子对此持赞成态度,一个原因是“为无后也”,即为后嗣考虑;第二个原因是“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这里所说的“男女居室”,即指男女婚配,孟子认为男女婚姻是“人之大伦”,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告诉了父母,就不能娶亲、不能成夫妻了,人之大伦就废了,这是不对的。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男女授受不亲”是封建礼教对女性的性规范之一,有个叫淳于髠的人问孟子:如果嫂子落水了怎么办?孟子回答说,如果眼看嫂子要淹死了而不救,这真是豺狼了。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礼”;嫂溺而援之以手,这是“权”,两者都是需要的。这就是说,孟子虽然也主张“男女授受不亲”,可是也认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通,这和后世程朱理这的那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腐儒观点截然不同。

对女性各种规范。在儒家经典《礼记》里,已经规定得相当清楚和严格了。

《礼记·曲礼》云:“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立必正方,不倾听,毋噭应,毋淫视,毋怠荒。”如果女子能按以上所说的去做,然后嫁到人家,就可以做好媳妇了。

关于事夫之道,《礼记·仪礼》说,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慤为首,故事夫有五:“ 一是平日纚笄而相,则有君臣之严;二是沃盥馈食,则有父子之敬;三是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四是规过成德,则有朋友之义; 五是惟寝席之交,而后有夫妇之情。”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女子对待丈夫不仅要如朋友,如兄弟,而且要像子对夫、臣对君,更可笑的是第五条:“惟寝席之交,而后有夫妇之情”,意思就是说,和丈夫性行为,是女子必尽的义务,即使有时不愿意,如果丈夫来了兴趣,女子也要逆来顺受,因为女子天生就是男子发泄欲望的工具。

要女子“三从四德”,做男子的驯服工具,整个社会就要对女子进行“教育”和“改造”,以潜移墨化的教化功能来影响女子,西汉和东汉各出现了一个代表人物:刘向和班昭。

《列女传》是一部介绍中国古代妇女事迹的传记性史书,全书共七卷。作者是西汉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据班固《汉书·刘向传》载:“向睹俗弥奢淫,而赵、衞之属(师古曰:“赵皇后、昭仪、衞婕妤也。”)起微贱,逾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师古曰:“孽,庶也。嬖,爱也。”),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及采传记行事,著《新序》、《说苑》凡五十篇奏之。数上疏言得失,陈法戒。书数十上,以助观览,补遗阙。上虽不能尽用,然内嘉其言,常嗟叹之。”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此段文字的大意是,西汉时期汉成帝之皇后赵飞燕失宠后招来一批壮硕美男淫乱无度,光禄大夫刘向看到赵皇后如此秽乱,实在忍无可忍,但又不便明白指出,只好费了许多功夫,引经据典,搜罗昔时贤后贞妇,兴国保家之事,写成了一册《列女传》。呈献汉成帝作为讽劝,力斥孽嬖为乱亡之征兆,以盼望朝廷有所警悟。汉成帝嗟叹至三,频频予以嘉勉,但就是不讲实质性的话,也终究未因此做出实际的行动,但是刘向的《列女传》却因而流传下来。

流传到现代的《列女传》共分七卷,共记叙了105名妇女的故事。这七卷是:母仪传、贤明传、仁智传、贞顺传、节义传、辩通传和孽嬖传。刘向认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即王教应当从皇帝周边的人开始教育,因此写成此书,以劝谏皇帝、嫔妃及外戚。《列女传》选取的故事体现了儒家对妇女的看法,其中有一些所赞扬的内容在如今的多数人看来是对妇女的不公平的待遇。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列女传》对女子的性规范主要是“贞节观”,具体内容见于《贞顺传》和《节义传》两卷。《贞顺传》选取的是谨遵妇礼、忠贞不二的女性。如蔡人之妻既嫁于蔡,而其夫有恶疾,其母欲改嫁之。该女认为夫之不幸即妾之不幸。嫁人之道,一旦结婚,则终身不改。今夫不幸染上恶疾,正应细心照料,以情相慰,怎么可以弃之而再嫁呢?遂不从。

《节义传》选取的是好善慕书、终不背义、为了节义而不避死亡的女性。如鲁义姑姊的故事。齐军攻鲁,于郊野之中见一妇人怀抱一儿,手牵一儿而行。见齐军将至,妇人弃怀中儿而抱手牵者向山中奔去。弃儿啼哭,妇人径行而不回头。齐将追及而问之,才知妇人怀抱者乃是其兄之子。她解释说:见齐军将至,力不能护两儿,则舍己子而反抱兄子。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己子,是背义也。齐人听之,而罢兵。

母仪、贤明、仁智、贞顺和节义,就是对女子的行为要求与规范。贞顺的标准是:“避嫌远别,终不更二;勤正洁行,精专谨慎。”节义的标准是:“必死无避,诚信勇敢,义之所在,赴之不疑。”就像“鲁秋洁妇”故事所写的那样,“鲁秋胡西仕,五年乃归,遇妻不识,心有淫思,妻执无二,归而相知,耻夫无义,遂东赴河。”在刘向看来, 一个女子,在这其中能做到一两点就值得颂扬了,并非后世的正史记载“烈女”们,只偏重于“守贞”了。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刘向后百年左右,班昭在《女诫》中更系统地明确了一套压抑女性的规范和理论。

班昭,又名姬,字惠班,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出生于一个“家有藏书,内足于财”的显贵人家。班昭身世显赫,他的父亲班彪是当时有名的史学和儒学大师;大哥班固,是《汉书》的主要作者,我国继司马迁之后又一杰出的史学家和文学家;二哥班超,就是现在的两个成语“投笔从戎”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创造者。班昭在史学上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中国第一位女历史学家。她去世时,当朝的皇太后亲自素服举哀,为她行国葬之礼。她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是她在70多岁高寿之年所写的《女诫》一书。

《七戒》包括: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七章。系统地提出了女子的“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仪。贯穿于全的中心则是女子的卑弱。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在“卑弱”篇中,班昭引用《诗经·小雅》中的说法:“生男曰弄璋,生女曰弄瓦。”以为女性生来就不能与男性相提并论,必须“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和事,不辞剧易。”才能克尽本分。

在“夫妇”篇中,认为丈夫比天还大,还须敬谨服侍,“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妇不事夫则义理坠废,若要维持义理之不坠,必须使女性明析义理。”

在“敬慎”篇中,主张“男子以刚强为贵,女子以柔弱为美,无论是非曲直,女子应当无条件地顺从丈夫。”

在“妇行”篇中,订定了妇女四种行为标准:“贞静清闲,行己有耻:是为妇德;不瞎说霸道,择辞而言,适时而止,是为妇言;穿戴齐整,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专心纺织,不苟言笑,烹调美食,款待嘉宾,是为妇工。”妇女备此德、言、容、工四行,方不致失礼。

在“专心”篇中,强调“贞女不嫁二夫”,“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违,夫固不可离也。”这也成了后世一句名言。丈夫可以再娶,妻子却绝对不可以再嫁,在她的心目中下堂求去,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悖理行为,事夫要“专心正色,耳无淫声,目不斜视。”

枷锁:中国古代礼教对女子的规范是如此具体

班昭倡导的女性观念,成为了中国古代妇女的行为准则。到了清初,王相将班昭的《女诫》、唐代宋若莘的《女论语》、明成祖仁孝文皇后的《内训》以及王相之母所撰的《女范捷录》共四本合为一书,称为《女四书》,成为中国古代女教的代表作。

《女四书》的中心思想就是要求女子侍奉丈夫,服从丈夫,从一而终,严守闺范,比如:“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莫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莫与通名。”“夫若发怒,不可生嗔。退身相让,忍气吞声。莫学泼妇,闹闹频频。粗丝细葛,熨帖缝纫。莫教寒冷,冻损夫身。家常茶饭,供侍殷勤。莫教饥渴,瘦瘠苦辛。同甘共苦,同富同贫。死同棺椁,生共衣衾。能依此语,和乐瑟琴。”

诸如此类的说教,充满了对女子的歧视,典型地表现了男权社会对女子的看法。所谓“女教”,就是建立在这一思想基础之上的。而《女诫》作为“女四书”之首,极大地禁锢了女性的思想和自由,影响了中国历史一千多年。

(本文图片为网络资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