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将正式施行。意见将类案检索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
「应当」二字,直接将类案检索确定为了一条强制性规定,可见这份文件的分量和最高院推行案例指导、确保同案同判的决心。 那么,这份文件,对于法官、律师来说,意味着什么?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以下解读转自微信公众号「丰国律师」,作者为王立博士。 我认为,这个文件对法官,对律师,都非常重要。 《意见》整体读后感: 下面为大家逐条解读: 一、本意见所称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二、人民法院办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类案检索: (一)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 (二)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 (三)院长、庭长根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进行类案检索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类案检索的。 三、承办法官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等进行类案检索,并对检索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类案检索范围一般包括: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 (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 (四)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除指导性案例以外,优先检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已经在前一顺位中检索到类案的,可以不再进行检索。 五、类案检索可以采用关键词检索、法条关联案件检索、案例关联检索等方法。 六、承办法官应当将待决案件与检索结果进行相似性识别和比对,确定是否属于类案。 七、对本意见规定的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在合议庭评议、专业(主审)法官会议讨论及审理报告中对类案检索情况予以说明,或者制作专门的类案检索报告,并随案归档备查。 八、类案检索说明或者报告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包括检索主体、时间、平台、方法、结果,类案裁判要点以及待决案件争议焦点等内容,并对是否参照或者参考类案等结果运用情况予以分析说明。 九、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 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 十、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并说明理由;提交其他类案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释明等方式予以回应。 十一、检索到的类案存在法律适用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法院层级、裁判时间、是否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等因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等规定,通过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予以解决。 十二、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推进类案检索工作,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培训,提升类案推送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审判案例数据库,为全国统一、权威的审判案例数据库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十三、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定期归纳整理类案检索情况,通过一定形式在本院或者辖区法院公开,供法官办案参考,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本意见自2020年7月31日起试行。 从《意见》全文和上述解读中,可以看出,最高院的权威案例中确定的裁判要旨,在实务中的作为确定性依据的效力进一步提升,而制作类案检索报告,也将成为法官和律师们的重要功课。 那么,如何在最高院的权威判例中,根据当前案例的争议焦点,找到可能的相似案例作为论证依据? 指导性案例中确定的裁判要旨,有没有权威的讲解与提炼? 裁判文书网中检索不到、却确定了相关裁判规则的最高院判例,有没有获取的途径? 事实上,在麦读历时三年打磨的重磅套书《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判例集要》中,我们已经邀请了权威审判专家,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在最高院的判例库中,高效寻找类案的线索地图。 这是迄今为止第一套,专门针对最高院民商事判例,进行集中梳理和提炼的实务书。 这套书有什么不同? 1、权威提炼,值得信赖。 我们特别邀请了原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现最高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杜万华担任总主编,历时三年,对最高院的民商事裁判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和研读,去旧留新,去粗取精,提炼出 2661 个裁判标准,汇集成了这套 4 卷 9 册的《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判例集要》。这套书中,还开创性地编入了部分承办法官本人撰写的案件解析,通过补充这样的一手资料,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案件的法律事实与裁判者的思路。 2、来源广泛,不止于裁判文书网。 这套书的编撰来源,不仅包括自 2013 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以来,收录的2.9万件最高院民商事裁判案例,还包括2000 年至 2013 年中,相关图书、报刊中收录的 6000 余件最高院民商事判例。 3、聚焦最高院颁布的判例,注重位阶及约束力。 正如《意见》中反复强调的,判例的效力与位阶非常重要。在这套书中,我们只收录了最高院颁布的指导性判例、《公报》判例和最高院判决中确立了新的裁判标准的判例,对于非最高院颁布的判例,以及最高院的判例中未能确立裁判标准的案例,进行了剔除。 4、关注时效,去旧存新。 《意见》第九条中提到,检索到的类案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不能作为依据。本书编撰过程中,编者细细核对,去旧存新,将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相矛盾的案例,一一筛除。 你可以怎样使用它? 在这套书中,我们对提炼出的2661个裁判标准,进行了体系化编排,通过总目、细目的形式,将散见在不同案例中的裁判标准进行体系化归类,方便你查找和理解。 标题就是裁判标准,翻看目录,你就可以迅速定位到需要使用的裁判依据。 你可以根据当前案情的争议焦点,找到需要使用的裁判依据,然后按图索骥,锁定可能的相似案例。 !特别惊喜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判例集要》这套书,我们邀请姚明斌老师为本书读者开发了一堂免费分享讲座「大案读术:法律人如何研读判例?」,更深入地阐释案例学习方法。 点击图片购买↓即可免费听讲座 并且,现在购买任意一卷,不仅可以进入我们的案例研习社群,与1000+法律人一起讨论,互相鼓励,养成每日读案例的习惯。还可以免费获得王泽鉴教授经典作品《民法思维》一本,搭配判例一起读,效果加倍。 点击下方,直达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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