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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注意!买房契税要涨?纯属误读!

 李涣 2020-08-14


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该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契税法通过的消息公布后,桂林人的朋友圈内立即引来热议。

在朋友圈里,一些房地产商、中介人士发布消息称:

“新税法出了,契税要提高了,要买房的赶紧买”、

“新税法实施后,契税最低改为3%—5%,以后首套3%,二套5%”……

这些消息的散布,使得不少不明真相又有买房需求的市民陷入焦虑。

那么,事实真如此吗?契税真的要涨了吗?

桂林税务人士解读:

与现行税率一致,没有变化!

记者联系了广西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该局税务人员对网络上一些对新契税法的误读进行解释。

误读一:“契税涨至3%-5%” 

    据税务人员解释道,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这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税率仍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据介绍,3%-5%是法定的契税税率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上述规定程序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税率。比如,广西在3%-5%的法定税率幅度内确定执行税率为3%。

     因此,网传“契税涨至3%-5%”是对法定税率幅度的误读。

误读二:今后购房缴税,“首套3%,二套5%”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有几种情况可以享受优惠税率。即: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新契税法实施后,并没有说要取消现行的优惠税率,市民不必过度解读。”税务人员解释,新契税法中依然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也就是说,差别化税率将会继续执行。

       因此,一些房地产商解读的,今后购房缴税“首套3%,二套5%”没有依据。

      除此之外,税务人员还表示,《契税法》的一个亮点,是将申报缴税期限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修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纳税。这意味着,纳税人纳税申报将更加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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