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郑毓秀(Miss Soumay Tcheng,别名:苏梅),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出生在广东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穷苦出身,后在香港发迹,成为大商人,曾赈济黄河水灾,受到慈禧太后的封赐。后加入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党——同盟会。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她推动法制建设和女权运动,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 更多 叛逆少年父郑文治,是清末户部一官吏。郑毓秀自幼聪明伶俐,其母为了让她有一技之长,常常教她诵读经文。她天性叛逆,对“三从四德”的规训置之脑后。当时裹脚之风犹存,家人忧其不缠脚,将来大脚女难嫁人,然而任凭家人软硬兼施,年仅五六岁的小毓秀死活不让缠脚,家人无计可施只好作罢。 历史背景清末民初的中国,处在一个多事之秋,不但在政治体制上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传统中国妇女的地位也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近代启蒙思想家和革命家在解放妇女方面所作的宣传倡导和实践,像一股清风、一泓碧水,给纤细沉闷的女性世界注入了活力。女学的问世,各种维新报刊的出现,使一些思想先进、文采飞扬的女性们大开眼界,思想上起了巨大的变化。于是,她们步出闺房,投身到火热的运动中去。这一时期,反对男尊女卑,主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利的女权运动高涨,涌现了一大批思想活跃、才貌双全、勇敢顽强的杰出女性,如秋瑾、陈撷芬、何香凝等炬赫一时的代表人物。在众多的杰出女性之中,有一个集诸多“第一”于一身的女性,特别引人注目。她曾经是民国政府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国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律师……这位拥有众多“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就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郑毓秀。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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