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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事不对人,还是对人不对事?

 东林夕亭 2020-08-14

  我算是那个个性不是很好的人,套用朋友或者家人的说辞是:就你这种个性,在社会上绝对吃不开。

  事实上,他们说的很有几分道理。

  当然,道理这种事情,也是见仁见智,或者该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从最开始,我判定和一个人是否接触,或者深交,就带着鲜明的第一直觉的个人意愿——所以,我或许也是那种最容易产生“一见钟情”这样突如其来的玄妙的爱情的人。理智与情怀似乎将我切割成矛盾的两个对立面,在对人方面,我既感情用事的不管不顾,而触碰到原则底线的事情上,我又理智理性到冷情冷性。

  而在对于选择谁能深交,选择远离谁这点上,简单而言,我的表现更近乎弱小动物趋利避害的本能。

  尽管我也会佯装的强势不可欺,但这种外表的虚张声势显然是可以轻易被看穿的伎俩。就如同犬类中的小型犬的歇斯底里的叫声那般,越是真正强大的犬种反而表现的越沉稳安静。

  我很讨厌——或者该说害怕——那些浑身长满心眼的人,和他们/她们的对话,仿佛每一个字眼都是一个陷阱,每一个动作都带着暗示,或者是对下一步计划的预演。当身边出现这样一个角色时,我仿佛是被侵入了领地的食草动物一般,简直坐立难安。

  所以我拒绝和这样的人深交,也拒绝自己成为这样的人。所以我也很容易成为“对人不对事”的人。

  大众观念里,似乎“对事不对人”才是正确的,而“对人不对事”就该受到各种鄙夷,被套上适合各个场合、事件下的各式各样的贬义的说辞。也总有人以着自豪的口吻向别人炫耀自己“对事不对人”的优点。这不免让几乎站在他们对立面的我每每听到都免不了牙痛几天。

  我一直信奉“对人不对事”。对的人,做的事,也总是让你舒心的,而不是对的人,当你和他有了摩擦后,又有什么必要去忍耐呢!

  无关讨厌,而是喜欢和不喜欢的区别。我喜欢你,我认可你,我把你当作朋友,你做的事情,我都是可以用120% 的耐心去包容的。而如果我不喜欢你,甚至对你心怀芥蒂甚至戒备,那我又有什么必要去忍耐你的每一次不尊重呢?而即使是曾经喜欢的人在触及了底线之后,也是会被划分到那个我不愿意再去忍耐的圈子里去的!

  有的人可以将自己切割成两个个体,一个是自我,一个是工作,并标榜自己从不会混淆。我却无法做到如此界限分明的洒脱。尤其是当工作占据了你每天绝大部分时间的时候,工作又怎能与自我脱离开呢?事情又怎能和人脱离开呢?

  借着这样的“谬论”,这种“对人不对事”的劣习,也便如此根深蒂固在我身上了。但我显然并不因此而自卑或者自责。在我而言,人始终是一切的根本,事情是人在做,你得和人去沟通、交流,当你需要沟通的人“不对”,那么沟通显然也无法达成,而需要沟通才能了解或解决的事情,也便无法完成……

  也许这世上绝大多数人还是会以成为那个“对事不对人”的冷静自持的人而自豪,而我,却还是想坚持做那个“对人不对事”的个例。(田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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