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岗林区一瞥 宋河镇位于大洪山南麓,江汉平原北端。境内王家大山山脉和香山山脉均属大洪山余脉,宋河林区是大洪山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山县木材和经济林产品主要产区之一。全镇46个行政村中,有13个是山区村,约占全镇的29﹪;版图面积中,山区村约占全镇的38﹪。此外,全镇还有不少非山区村利用山岭、岗地、荒坡、荒滩、河坝、沟渠、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植树造林,因此,宋河镇发展林业势头强劲。 宋河镇具有发展林业生产得天独厚的自然气候条件。气候四季分明,年无霜日长达239天。优越的气候条件以及丰富的林地和土地资源,保障了宋河林业的发展。 明清时期,宋河镇乡民自发在房前屋后栽桃植李,同时直播油桐造林,特别是在山区地带,大力发展油桐。其中,以杨家冲村最为著名。民国时期,杨家冲村有“万担桐籽基地”之称的美名。宋河镇生产的桐籽,经压榨后,制成成品桐油,除满足本地市场需求外,经宋河航道营销到天门、汉口。宋河一度是湖北桐油的重要产出地之一。 1939年,日军占领宋河后,为了确保运输畅通,限制抗日武装的活动,将应宋公路沿线路旁、村旁树木全部砍光。 1974年,宋河区人民政府在芭蕉寺、荣万店、张家冲、何梅畈等地一带,组织群众开挖油桐基地,并从外地引进新品种“葡萄桐”栽种,后因桐油价格走低,经济效益不明显而遭放弃。 1970年代,为了促进林业生产,宋河林业站先后从外地引进了楠竹、梨树、苹果树、杜仲、油橄榄、湿地松、美洲黑杨等在本地栽植,除楠竹、杜仲、湿地松、美洲黑杨外,其余品种均因气候条件等因素,栽种没有获得成功。2016年,在天子岗村六组还保留有1972年从湖南引进的楠竹,面积约5亩,生长态势良好。 1976年,汤殷公社在郑家垱村的石灰冲开展农业和林业综合开发。最初,以栽植松树为主。后被该村村民黄敦军个人买断经营。黄经营后,先后在开发板栗基地500亩。 1979年3月12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植树节。宋河镇人民政府组织机关干部、师生,到团山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中共京山县委书记赵成武亲临宋河团山头,和群众一起植树。 解放前,宋河的林地归私人所有。土改初期的调查统计显示,私有山林占山林总面积的95﹪。其中,占总农户6﹪的地主、富农,占有山林总面积的40﹪以上,中农和贫农占有山林的55﹪,其余5﹪为庙山、会山。庙山为寺、庙、观、庵所拥有的山林;会山为宗族中房头所拥有的山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冬至1952年5月,宋河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为全区所有农户颁发土地证,建立起土地权属档案。其中,耕地约5万亩,林地约16万亩。 宋河人善树木,地宜兴林,世世代代有植树造林的优良传统。解放后,宋河区人民政府号召老百姓植树造林,同时推动社队集体造林,提倡单位和 部门造林,鼓励私人造林。1956年起,宋河区将每年的造林计划分解到初级社、高级社,以社为单位造林。1960年以后,各生产大队先后自办村级林场,专门从事造林工作。从1950年到1985年的36年间,全镇集体造林面积累计达到近10万亩,年均3000余亩。 改革开放后的1982年,出现承包山林从事林业生产的专业户。1983年实行“两山合一”后,群众的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当年就有数千农户在自留山和责任山造林逾5000亩。1997年,推行荒山、荒滩、荒地、荒水拍卖,“买荒”造林兴起热潮。在“四荒”拍卖过程中,大部分有林村为化解村级债务,将有林地的经营权也予以出租或拍卖,出现了林地流转经营的情况。2004年之后,京山县新出台了有关文件,社会各界竞相承包、租赁、买断村集体林地和林木使用权以及山坡地的经营权后大举造林,私人造林进入黄金时代。2010年之后,按照“政府主导、村级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以创建“绿色示范乡村”为契机,以“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为主战场,每年投入资金10万余元,植树造林,以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民收入提高。特别是启动通村公路路旁植树,镇境内每条通村公路两旁都栽植了树木,以桂花树、樟树、红叶石楠和冬青树为主。 2016年,宋河镇有林地面积为13791公顷,合206865亩,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490235立方米。其中,乔木林地木材蓄积量为446103立方米,四旁树770044株,木材蓄积量为44098立方米,散生木木材蓄积量为33立方米。全镇共有竹林面积7公顷,约合105亩,竹子株数达到近10万株。 镇境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的植物种属有泡桐、杉木、柳属、杨属、板栗、核桃属、枣、柿、杏、银杏、杜鹃花属、桃花、桂花、松属、槐属、臭椿属、黄藤属、竹属、榆属、樟属、石榴属、常青藤属、花椒属、爬山虎等20余种。 国防林建设 “三线”建设时期,出于“备战备荒”的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决定在香山山脉沿罗店大山头至大洪山一线,建设“国防林”。有关部门希望此处国防林建成后“能容得下我的千军万马,以备战时之需”。该项目涉及京山县近二十个村,林带绵延百余里,以杉树为主,造林数十万亩。 1971年秋,区委书记周克强率领区社队干部,勘踏香山山脉宋河区(含今坪坝镇)辖段。筹建杉树基地。当年冬开始开挖荒山、荒坡,次年春造林2000余亩。 宋河区参与此项造林的村(大队)有马家冲、郑家垱、杨家冲、天子岗等村,从界石岭到堰家岭,沿线长达30公里以上,号称“万亩杉树基地”。其中,以杨家冲和天子岗为主。天子岗村沿境内堰家岭、卷子岭、土地岭一线,到1978年,造林3000多亩;杨家冲村沿六坡岭至香山寺一线,造林近2500亩。天子岗村因此于1976年被评为全县植树造林绿化先进集体。 飞播造林 1985年2月10日至11日,湖北省林业厅在香山山脉大山头至杨家冲村余家寨,飞播马尾松。其中,宋河飞播1万亩。当年秋旱,鲜有成活,飞播造林效果不明显。 1986年3月1日至3日,县林业局耗资2万余元在宋河飞播马尾松2万余亩。因缺乏有效管理,加之马尾松种子易遭松鼠等动物吞吃,飞播时间过早,导致种子霉变等原因,此次飞播造林没有收到预期效果。 修建秦关机场 1973年春,京北地区松毛虫大面积爆发,松树几乎遭遇灭顶之灾。为了扑杀松毛虫,同年秋,京山县在秦关村修建简易飞机场,供安—2型飞机起降。1974年春,飞机场建成。随即,安—2型飞机在此加注燃料,加灌农药后起飞,投入灭虫之战。整过撒药扑杀活动历时20余天,终于将京北地区松树虫害完全控制。 护林防火 解放前,山林归私人所有,各地无明确护林防火组织。尽管不少地方树立“遵示禁碑”,刻列护林防火禁忌数十种。冬春时节,推选专人挨家挨户鸣锣宣喊,提醒人们小心火烛,注意防火。一旦发生山火,以鸣锣示警,全村或者全族人出动救火。但由于垦荒、烧田埂地边、秸秆,加之雷击等原因,造成山火频发。特别是上坟烧纸、燃放鞭炮、送竹亮,也时常引发森林火灾。山区护林防火,或以村庄,或以姓氏缔约联防。 清朝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宋河石泉团(今石人山村一带)山民告状称,因居住山冲,田少山多,全赖蓄植树木、柴草变卖纳赋养命。而山外畈民不思物有其主,进山砍柴割薪,不顾果木,并持众强砍,殴伤山民。长此以往,民赋何出?树木柴草即赋命之源,遭其砍、割,目睹心伤。于是山民王迟相等10人联名上告,京山知县张曾秀随即颁布禁令,勒于碑石。禁令昭示:畈民均不许带刀进山,砍割树木。明示之后,倘敢仍蹈前辙,许即指名赴县具禀,以按律究治,决不宽贷。 2003年3月23日,龙王庙村二组村民陈秀方在自家屋旁挖出一块古石碑,为“大清咸丰五年(1855)仲春月”所立的陈氏族碑。碑文300余字,有对联一副。上联为“江都第宅家声远”,下联为“汉室簪缨世泽长”,横批为“静听篱音”;还有“滥伐坟垣木者,回族罚钱一串”的警句。 杨家冲村郭家嘴桥上坡处约50米路边也发现两块清代族谱碑。两块石碑不仅完整记录当地郭氏家族的迁移、发展情况,而且记录族规禁令。其中,一块立于嘉庆二十年(1805)12月8日,距今已有200多年历史。碑文记载:“兹因余族自明朝永乐二年(1404)从江西迁居京邑垛籍于此山之阳,有坟茔一所,有古树数百棵,皆有连抱之材,则是丘木之盛……今特建禁碑,倘有族邻不尊禁者,轻者则借酒标扫,重则鸣公堂。”从上述碑文中可以看出,宋河自古以来就有保护森林资源的优良传统。 护林模范陈光明 1984年冬,岔河村林场拥有面积500多亩的杉树成材林和400亩的混交林。面对无人值守的情况,为保护集体财产,年近六旬的原岔河村党支部书记陈光明,带上生活用具,领着老伴,来到林场护林。该林场位于荒山野洼之中,距离最近的住户,有2公里以上。陈光明不计报酬,克服重重困难,坚守在林场。他不顾个人安危,多次义正辞严的制止他人盗伐树木。从1986年起,陈光明每年培育杉树苗3亩,银杏树苗1亩,美洲黑杨树苗2亩,每年产出成苗26000多株,年纯收入7300多元。因为护林有功,陈光明多次被评为京山县优秀共产党员。1992年,湖北电视台慕名来到宋河镇,走进岔河林场,为陈光明拍摄专题纪录片,在湖北电视台晚间黄金时间播出。 古树保护 2016年,宋河镇共有各类古树45棵。其中,包括位于朱洪岭村一组的2株树龄在600年左右的对节白蜡以及位于发水河村八组、王家山村四组的6株树龄超过1000年的柏树。 宋河镇部分古树名木调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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