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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宴:元朝有把人按民族分成四等吗?有把儒家排在娼妓之后吗?

 茂林之家 2020-08-15

文/班布尔汗

捏造的“九儒十丐”与“人分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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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说一下元朝的所谓“人分四等”、“八娼九儒”。所谓“八娼九儒”,意思是元朝将所有人按照职业编户,儒生编为儒户,地位很低,比娼妇低一等。这说法的来源,是两位南宋移民:谢枋得和郑思肖。

谢枋得在其所著《叠山集》卷六《送方伯载归三山序》中写道:“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曰: '我大元典制,人有十等: 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 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后之者贱之也。’吾人品岂在娼之下、丐之上乎。”郑思肖在《心史》中的《大义略序》中也言:“鞑法: 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各有所统辖。”

元朝设立户计制度,称为“诸色户计”,是将全国的人户以职业、民族、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划分为数十种户计的制度,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全国人户的管理,也是为了役使全国民力的方便,这算是用军事思维治理国家的表现。不过,各个户计并无专门规定高低上下,只是各有权利义务罢了。

例如民户,主要便是农民,其义务便是缴纳粮税,匠户是为官府服务制作各种器物,军户便是世代当兵,朝廷需要的时候要出而作战。士人也被编户,称为“儒户”。儒户的义务是“就学”,也就是在书院里教书学习,并且在国家遴选吏员的时候参与考试。而儒户履行就学备选的义务,便享有免除兵役、劳役以及领取奖学金性质的“廪金”的权利。

谢枋得和郑思肖都是南宋遗民,对于元朝灭宋,有着山河破碎社稷沦亡的悲痛,自然满腹牢骚。但他们的说法并不可靠,清代便有学人考证“知其为不然”。及至近代,一些元史大家,如陈垣、姚从吾、邵循正等先生也都曾指出这一说法并不符合事实,陈垣先生更是在自己的名著《元西域人华化考》中直言:“九儒十丐之说,出于南宋人之诋词,不足为据。”

文史宴:元朝有把人按民族分成四等吗?有把儒家排在娼妓之后吗?

宋亡后

郑思肖所画之兰皆无根

儒士在元朝的地位并不低,且不说元世祖忽必烈时代的金莲川幕府中的众多文士,如许衡、姚枢、窦默、刘秉忠、郭守敬等等几乎都出任高官,乃至宰辅、“三公”。世祖之后各朝也有众多汉人儒士出任高官,比如张养浩、李孟、虞集、许有壬、苏天爵等等。有他们的存在,把儒户定成连娼妇也不如,是不可能的。

至于“人分四等”,其实是后世的总结,在元代所有的典章制度和诏令条格上都看不到人分四等的规定。

后世有这样的看法,是因为看到元朝在任官上,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等级森严,亲疏有别。这在帝制时代其实是惯例,任何一个王朝诞生,都会依据效命的先后亲疏有别。例如唐朝,关陇世族是第一位,山东(崤山以东)为第二位,江南则为第三位,有唐一代,直到末期天下分崩,这种情形才有所改观。元朝也是如此,看似按照效命先后,有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区别对待。但仔细分析,受到的信任程度也会因皇权的需要而有所升降。各色人等都会因时势不同或获得高位或置之闲散。

而这种等级若是放在整个社会观察,并没有明显的区别。汉人、南人富甲一方,权势赫然的大有人在,而蒙古、色目平民因为穷苦卖身为奴者也比比皆是,元朝廷还需要经常拨钱赎买蒙古人为奴者。

作为一个帝王,尤其是将封建制帝国引向皇权集权制帝国转折期的帝王,忽必烈首先要考虑的是集权的最终完成,以及在完成过程中不能有太大的反弹和破坏。蒙古人也好,色目人也好,汉人也罢,只要可用便要用,即使心中亲疏有别,对于帝王来说,民族属性至少不会是第一要考虑的要素。

阻止秦化的“漠北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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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国留下的最大遗产,也就是所谓“漠北旧制”,便是贵族封建制度,宗王贵族对于可汗或者说皇帝的权力有着很大的制约。忽必烈首先要考虑的,便是利用儒士所掌握的千年来中原皇朝的制度经验来重新铺排帝国统治秩序。但儒士集团虽然赞同大一统,其制度设计也大有利于皇权集权,但也主张儒士作为道统、天命的代表来制约皇帝的为所欲为。这又是忽必烈所不能接受的。

所以,在王文统被杀后,忽必烈大力启用出身低微的所谓“理财派”来掌握中枢权力,既是为了提高理财的效率,也有着藉此夺“中书、勋旧之权”的用心。同时,忽必烈也在不断地在理财之臣、儒臣和蒙古勋贵之间有所取舍升降,三大理财权臣,阿合马、桑哥、卢世荣,虽都有一时权倾朝野,但最终也不过是忽必烈的棋子,并都在蒙古宗王勋贵以及儒士集团的夹击下身死族灭。

忽必烈可算是一个一生充满戏剧和悲剧的人物。他得享高龄,八十岁才寿终正寝,算得功成名就。但最大两个目标至死也没实现,一是未能获得各汗国对自己的承认,二是未能完成皇权集权。在他去世后,元朝仍然是封建色彩浓厚的帝国,正如姚大力所言:“元朝制度体系中'大汗-皇帝’的双重角色结构,使元政权与金、清等北族王朝相比,带有更多的贵族制色彩。”

“漠北旧制”对于皇权的制约,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皇帝合法性需由贵族承认,因此皇帝对贵族的权利不但要予以保护和承认,不能随意剥夺,甚至要以制度性、贿赂式的赏赐换得支持。一旦未能满足贵族的要求,皇位便难以稳固。

其二,帝国的官僚系统,尤其是中枢宰辅被贵族所垄断,皇帝虽有任命权,但选择范围只能是“大根脚”贵族,而贵族出任官员,君臣之间的羁绊靠的是家庭式的情感和传统的身份,并非中原中央集权皇权下官员与皇帝是雇佣关系,“官僚权力只是皇权的延伸,而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力” ,对于皇权的依附性不强,使得相权颇重,君相关系一直比较明显地体现着“委任责成”的特点。

皇帝的合法性需要贵族承认,主要体现在皇位继承上。以集权皇权而言,“预立储君”是君王“圣心独断”的机务,臣下参与是大忌。而于草原封建制而言,君主的继承者则关系到全体贵族的利益,宗室勋臣均有发言权。

到忽必烈建立元朝,建立立储制度,“立真金为皇太子。”但是,据《瓦萨甫史》记载,在预立真金为储君一事上,忽必烈也无法完全撇开贵族的意见。宗王重臣举出蒙古惯例质疑道:“在'世界诸王的征服者'成吉思汗的札撒中从未有这样的规定”。只是靠着忽必烈自身的崇高威望,才使得贵族们订下“盟书”表示接受。而真金太子未能继位而薨,忽必烈又没有再册立太子,使得库里勒台在元朝皇位继承上继续发挥了作用。

忽必烈去世后,元成宗铁穆耳的即位便是在库里勒台上决定的。面对“亲王有违言”的局面,成宗获得以伯颜、玉昔帖木儿为首的重臣贵族支持,才顺利即位 。成宗之后,武宗、仁宗的即位仍然举行了“库里勒台”以获得宗王贵族的认可。

文史宴:元朝有把人按民族分成四等吗?有把儒家排在娼妓之后吗?

元成宗通过库里勒台即位,合法性较高

重新成为蒙古共主

正是因为即位资格和合法性需要宗王贵族的“库里勒台”来认可,成宗、武宗两朝的“滥赏”十分严重。成宗刚一登基,各种赏赐便使得国库空虚,以至于中书省臣谏言:“陛下自御极以来,所赐诸王、公主、驸马、勋臣,为数不轻,向之所储,散之殆尽。今继请者尚多,臣等乞甄别贫匮及赴边者赐之,其余宜悉止。”

武宗更是登基仅四个月,便“帑藏空竭,常赋岁钞四百万锭,各省备用之外,入京师者二百八十万锭,常年所支止二百七十余万锭。自陛下即位以来,已支四百二十万锭,又应求而未支者一百万锭。”

仁宗因是以武宗“皇太子”身份即位,滥赏与成宗、武宗相比较少,但也一次赏赐便“赐金三万九千六百五十两、银百八十四万九千五十两、钞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七十九锭、币帛四十七万二千四百八十八匹。” 而正是因为以皇太子身份即位,元仁宗较为强势,足以进行改革,对宗王权力进行限制,至大四年(1311年)冬罢废诸王断事官,皇庆二年(1313)四月废除诸王份地达鲁花赤由封主自己任命的旧制,而以朝廷委派流官担任。

但他因要违背与武宗“兄终弟及,叔侄相传”的盟约,需要宗王贵族支持,到仁宗晚年,各项改革又陆续废止。延祐四年(1317年)六月,敕诸王、驸马、功臣封地仍旧制自辟达鲁花赤。诸王的滥封滥赏又逐渐开始,延祐五年一年礼部奉旨铸三公等印竟达二十六颗之多。

强行集权导向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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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英宗是仁宗之子,是元朝第一位父死子继,且未通过“库里勒台”推举而即位的皇帝。再加上他即位时不及弱冠,年轻气盛,对宗王勋贵大力打击,力图建立集权皇权,“锐然减罢崇祥、福寿院之属十有三署,徽政院断事官、江淮财赋之属六十余署” ,斩断了勋贵谋财之道,对于勋贵大臣乃至宗王犯法的惩处极为严格,以至于“廷臣懔懔畏惧” 。

尤其是英宗对于宗王的赏赉大幅度减少,赏赐诸王、百官的黄金只有仁宗时的八分之一,白银只有二分之一,钞票虽然增加了五倍,但此时钞票贬值严重,实际价值仍是减少。至治二年三月,更“以国用匮竭,停诸王赏赉”。

结果,英宗遭到宗王勋贵的强力反击,在“南坡之变”中被杀。参与事变者,几乎囊括了所有宗王勋贵,“逆党胁从者众”,只有血缘最为疏远的成吉思汗叔父答里台的后裔买奴能够“自拔逆党,尽忠朝廷” 。

泰定帝是因“南坡之变”而即位,但也履行了皇族重臣推举的程序,是在“迤南诸王大臣、军士的诸王驸马臣僚、达达百姓每,众人商量”的情形下才成为皇帝。而为了酬谢贵族的拥护与支持,泰定帝恢复了被英宗停发的宗王赏赉,将仁宗、英宗时代一降再降的赏赐额度提高,一次性便赏赐金七百余锭、银三万三千锭,钱及币帛若干。同时大力封赐王爵,连封二十四个王,几乎包含了皇室各支系。

元朝皇权受到制约的另一个表现,是官僚系统,尤其是中枢宰辅被贵族所垄断。元代官员,首重“跟脚”,也就是出身。而中书宰辅,更是要以“大根脚”方能出任,尤其是成吉思汗时期所定的“四大怯薛长”(木华黎、博尔术、赤老温、博尔忽)家族,更是几乎垄断了中书丞相的职位。而即使不是四大怯薛长家族,出任宰相者也是皇帝的怯薛。

怯薛的前身,是蒙古旧制的“那可儿”。那可儿意为“伴当”,并非毫无权力予取予求的奴仆,与君主之间有着类似家人的羁绊关系。符拉基米尔佐夫在《蒙古社会制度史》中便对那可儿有精确地定义:那可儿是“以战士的资格为氏族和部落首领服役的自由人,类似于亲兵或卫士”;“古代蒙古首领的那可儿与首领共同生活、同患难、共安乐,是他们的家人”。这种关系是建立在臣对君忠诚,而君对臣信任尊重的基础之上。

而以怯薛出任宰相,一方面出现内外朝之争消弭于无形的情况,内外朝一体,避免了皇权与相权之争导致的政治动荡。但另一方面,贵族出身的宰相乃至官员,对于皇权本身依附性不强,并非皇权衍生而出的办事机构,自有其相对的自主性。

即使如元世祖忽必烈这样的强势帝王,面对被贵族所把持的中书省,也需要用身份低微、跟脚不高的阿合马、桑哥等人别立尚书省来夺中书、勋旧之权,即所谓“元世任用勋旧,诸人皆新进,若与之同官,势必出其下,不可得志。惟别立尚书省,而中书之权遂夺。”

成宗朝,宰相完泽独秉大权,“宗藩内外官吏人等,咸听完泽约束”,武宗朝宰相乞台普济等人“总理百司庶务”,仁宗朝宰相铁木迭儿“居首相,怙势贪虐,凶秽滋甚”仁宗只能以萧拜住为平章“稍牵制之”,英宗朝宰相拜住“独任以政”等等。

君权、相权虽不能说完全各司其职,泾渭分明,但皇帝端拱于上,而宰相掌管一切政务的局面却已是惯例。

这种局面,直到“两都之战”后才有所改观。1328年,泰定帝病逝于上都。而在大都留守的原武宗旧臣燕铁木尔等人发动政变,拥立武宗之子文宗为帝,并经过两个多月的激烈内战,击败上都的泰定帝一系。

在这场变乱中,大量宗王贵族或战死或被杀,使得元朝蒙古宗室贵族损失惨重,实力大衰。而扶立文宗的首席功臣燕铁木尔既非宗室诸王,又非皇帝怯薛,并无牢固的传统地位来参与皇位之争,而他靠着军功拥立成功,其与皇帝的关系,摆脱了“漠北旧制”的传统君臣关系。燕铁木儿成败在于拥立是否能够成功,而成功之后,其权势富贵也来源于其拥立的皇帝。因此在文宗皇位稳固后,燕铁木尔虽成为独秉大权的权臣,但其权力完全来源于皇帝,其行使之权不是相权,而是皇权了。

两都之战后,元朝皇权空前加强。皇位传承不再需要宗王贵族的推举,文宗之后的宁宗、惠宗的即位,都是由皇帝权臣一二人便决定。宗王贵族完全被排除出权力中枢,成为皇帝予取予求的对象。同时,怯薛集团对宰相职务的垄断,以及相对独立的相权也难以再延续。从燕铁木尔开始的宰相,如伯颜、脱脱等,虽都有怯薛之名,而不再有怯薛之实。成为宰相不再是因为传统的身份,而是有功于皇帝,从而成为皇权的代言人。

在元朝的末代皇帝元惠宗时期,元朝的集权皇权达到顶峰,皇帝基本可以乾纲独断。宰相不再有独立相权,著名的贤相脱脱便是因为总有独立任事倾向而被两次罢相,最后更是得到流放赐死的结局。至正十四年(1354年)十一月,惠宗下诏:“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凡奏事先启皇太子。”皇帝用储君掌管政务,元朝的“委任责成”的宰相制度也便终结了。

文史宴:元朝有把人按民族分成四等吗?有把儒家排在娼妓之后吗?

如果还有早期的宰相纠错机制

元顺帝看看十六天魔舞也亡不了国

最能展现此时皇权扩张的,便是科举的大为兴盛。有元一代共举行了十六次廷试, 其中有十次是在惠宗时举行;元朝总计录取进士一千一百三十九人, 而惠宗时代就录取了七百人。

科举虽被今人认为是儒化的制度,但其实科举原本并不符合儒家的理想,而是纯正的皇权思维。在两汉魏晋时代,虽然皇权逐渐扩张,但儒家士人仍牢牢掌握着人才的举荐权,即所谓察举制度。皇帝拥有官员的任命权,但所任命的官员则要来自世家士人的举荐。这虽然最后导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但也因此儒家士族对皇权有着相当的制约,就如阎步克在《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所言:士大夫“横亘于君主与庶民之间,维系着相对独立的'道统’,并构成了以独特机制约束政统的分力”。

隋唐兴起科举制,便是皇帝将选官任官之权全部抓在手中的开始,所谓“天下英雄入我彀中”,从此儒家失去了最后一个在现实上制约皇权的手段。

元朝之所以长时间未能复开科举,复举之后规模也很小,一是因为科举实行六百年来,弊端丛生,无论是仕元的以许衡为代表的士人,还是甘为宋遗民的以赵文、谢枋得为代表的士人都对科举深恶痛绝,科举主力都不积极,科举也就被搁置了;二便是因为贵族制度仍在,对于科举有着很大的抵触,即使有科举之士,也难以进入权力核心。

但到了元惠宗时期,贵族大衰,皇权大盛,科举制终于可以大行其道了。但此时元朝很快就进入风雨飘摇,皇权独尊又导致皇帝本身的能力和态度直接影响国运,元惠宗的乱政、怠政使得元朝失去一次又一次复兴的机会,终于油尽灯枯,科举搞得再好也缓不济急了。

1366年,元朝举行了最后一次科举,仅两年后,元大都便在南方明军的攻打下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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