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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初的监察机制入手,探析明太祖的政治改革

 瓜子心 2020-08-15

明朝初年,朱元璋对刚刚建立起来的明王朝进行了一次深化改革,目的是用改革的手段去除元末时期留下的弊政和糟粕。元末的腐败是致使元王朝灭亡的重要因素,朱元璋吸取前朝教训,强化了政治改革,对贪污腐败重点打击,并建立起了十分严密的监察制度来遏制和避免贪污之风再次出现。

本文从明初的监察机制,探析明太祖的政治改革。

前言

在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长河中,出身于平民的皇帝仅有两人:一是汉高祖刘邦、二是明太祖朱元璋。但若论人生经历,朱元璋比起刘邦来要经历多得多。

朱元璋

朱元璋小时候家徒四壁,一家人就连吃饭都成问题。为了求得一口饱饭,朱元璋被送到皇觉寺出家为僧,做一些杂务工作。好久不长,由于连年的天灾,致使皇觉寺的土地大量减产,依附于皇觉寺的佃农纷纷离散,最终也难逃破产的下场。方丈无奈之下遣散了大多数的僧侣,朱元璋也在遣散行列中。

随后,朱元璋便以乞讨为生,四处漂泊。亲眼目睹了百姓贫苦的生活和因元朝贵族疯狂压迫百姓致使民间哀声载道的景象。很快,全国各地的百姓不堪重负,纷纷高举反元大旗,全国上下反元浪潮十分高涨。朱元璋也参与其中,加入了红巾军。

由于其出色的表现,不但在军中得到了将士的爱戴和拥护,也成为郭子兴的心腹爱将,在郭子兴死后,成功接管其部队,成为实际意义上的主帅。同时朱元璋广招天下英才,部队军纪又十分严明,使其名声在外广为流传。

郭子兴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大明朝正式建立。与此同时,朱元璋开始全力北伐,不出一年,就彻底推翻了元王朝的统治,并将燕云十六州尽数收回。明朝完成统一全国的任务后,政治体制基本继承了元末时期的政治体制,但元末所留下的混乱的政治体系已然不可长用,故朱元璋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改革。

因为朱元璋少时游历各地,深知贪污腐败会对百姓产生极大压迫,最终将颠覆王朝政权,所以重点改革对象就是消灭贪污腐败之风,并以重新建立新的监察机制为中心,对初生的明王朝进行了深化改革,意图建立一个清明的大明盛世。

接下来,让我们从明朝初期建立的监察制度,来探析明太祖的政治改革。

一.改革行政机构

在明朝之前,丞相制度已经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检验,存在了千年之久。丞相在封建时代肩负着重要职责,上为主上分忧,下为百姓负责。

《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记载:“凡宰相,上则启沃人主,论道经道,中则选用百官,赏功罚罪,下则阜安百姓,兴利除害,乃其职也。”

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手握大权,皇帝时常会感到掣肘,但又无可奈何。丞相独揽大权,也时常会萌生出不臣之心,对皇权造成威胁。起初明朝也曾继承了元朝的丞相制,但丞相胡惟庸不但在其位不谋其政,并且结党营私,手中权力日益变大,严重威胁皇权。朱元璋为强化皇权,缉拿胡惟庸及其党羽并处死,同时废除丞相制,并严令禁止后世之君重新复设丞相制。

丞相议事

《皇明祖训》记载:“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在其废除丞相制后,将权力分给六部长官,即: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兵部、工部。六部长官直接对皇帝负责,且六部长官之间皆属平级,无互相制约之权,这样就避免了六部互相结党营私。

其次,历代时常出现地方行政长官总揽军政大权,容易对中央造成威胁。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朱元璋废除元代留下的行省制度,新设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辖民政、都指挥使司辖军政、提刑按察使司辖司法。同样,三者互不统属,三司为一省的最高行政军事机关。三司长官也直接对皇帝负责,也直接按照皇帝意愿对地方进行统治。

皇帝与六部关系图

二.设立监察机构

上文已经提到,朱元璋废丞相制,权分六部,六部长官互不统属。但仍需要有一股势力制约六部长官。明初沿袭元朝旧制,设御史台为监察机构,朱元璋对此加以改革,在公元1380年时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主要负责监察百官行为举止,若有违规之处向皇帝弹劾。

都察院一左一右都御史,为都察院最高行政长官,在其下再设一左一右副都御使和一左一右佥都御史。其中都御史与六部最高长官平级,共称为七卿。

在都御史下还设立了十三道监察御史,额定一百一十人,这些监察御史负责监察朝廷所有机构。不但对百官是否贪污腐败进行监督,同时也对百官上朝时的服饰、礼仪进行监察;对地方的军政也履行监察义务;也可以监察司法机关是否秉公执法,是否滥用私刑等。

三司会审

但明朝时期的监察御史与前朝不同,前朝皆授予监察御史高品级,以此授予监察御史大权,以便在行使监察职责的过程中更为便利。但弊病也由此而来,高品级的监察御史往往通过手中特权徇私舞弊,包庇下属贪污受贿和违法乱纪的臣工,使原有的监察机制不能够得到有效实行。朱元璋大胆创新,授予监察御史正七品衔,远低于前朝,所拿朝廷俸禄也远低于前朝。

为了强化监察御史手中职权,朱元璋规定,在外巡视时的监察御史身领皇命,象征着天子钦差,可不归属都察院管辖,地方官员也不可怠慢并拒绝接受监察,还可以查阅任何部门的文件。回京之后无须通过都察院再上报给皇帝,而是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所视情况,大大强化了监察御史的监察能力。

其中有一较为特别的机构,即巡检司。巡检司不同于都察院,它主要设立于基层,并且不直属中央,而是归属地方州县管辖。巡检司的一大特点是拥有小规模的非正规武装力量,负责地方巡逻、缉拿盗贼、抓捕走私人员、在关隘要道设立路卡,捕获通缉要犯。其职能较似现代警察。

明朝御书房

三.设立特务机构

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增设从三品锦衣卫,两年后抬高至正三品。设立锦衣卫是为了根除对皇权产生威胁或具有潜在威胁的势力。锦衣卫拥有极大的权力,不但能够直接捕获涉嫌有不臣之心的臣工和皇室宗亲,还可以私设刑狱对犯人进行审问,拥有绕过刑部的权力。

《明史》记载:“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恩荫寄禄无常员……其属有御椅等七员,皆正六品。设经历司,掌文移出入;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

朱元璋利用锦衣卫除掉了许多他认为会对皇权产生不利影响的大臣,同时还利用锦衣卫对民间反明势力进行镇压。著名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就是锦衣卫将两案相关人员全部查出并处决。在洪武年间,锦衣卫不经刑部即可抓捕审讯任何人,就等于拥有了肆意捏造“莫须有”的权力,过大的权力使明朝各级大臣深陷恐惧之中。

洪武二十年,朱元璋才下令削弱锦衣卫的职能,仍保留其侦查和抓捕的权力,但抓捕之后需要移交刑部按《大明律》进行审问和问罪。

锦衣卫影视剧照

锦衣卫与都察院对朝廷百官实行双监察制度,有效打击了贪污腐败之风,使洪武时期的政治十分清明,百官清廉,官场风气良好。

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之后,强化了监察机构的建设,并授予监察机构很大的权力,为的就是避免元末时期出现的贪污腐败之风动摇国本,同时对行政机构进行大力度的改革也加强了中央集权,使皇权不再受丞相掣肘。

明朝监察机构人员不但官阶低,所拿朝廷俸禄也十分微薄。不仅如此,在明朝初期庞大的政治体系中,每一阶官员所拿到的朝廷俸禄都很少,即便是一品大员也是如此。这是因为朱元璋希望培养官员廉政的思想,他希望通过低俸禄来减少贪污腐败之风的盛行。

朱元璋

但正因如此,几乎所有的明朝官员都无法从朝廷手中获得维持正常生计的俸禄,许多廉洁的清官也不得不走上以权谋私的道路。在洪武年间,由于朱元璋以严刑峻法对待贪官污吏,所以大多数官员即便生活困难也不敢铤而走险,搜刮民脂民膏。

《大诰三编》中有相关记载“建昌知县徐颐受钞四百贯,脱放刑部之人,被处以凌迟。”

但在明中后期,明廷对于贪官污吏的处罚放松了很多,致使明朝贪污之风更盛于元朝,最终被百姓推翻,亡于公元1644年。

评价

朱元璋从小就不同其他皇帝一样出生在深宫内院饱受爱护,而是在民间和其他百姓一样每天在生死线的边缘挣扎。当过僧侣,又曾沿街乞讨的他深知百姓所生活的环境有多么恶劣。从他接手郭子兴的部队,正式握有一方军权之后,他的目标就是为百姓开创一个幸福安乐的盛世。

从他继位的那天起,对初生的明王朝的改革就没有间断,对贪官污吏的打击就没有间断,对奸臣的打击就没有间断。在整个洪武年间,锦衣卫与都察院对朝廷百官实行双监察制度,有效打击了贪污腐败之风,使洪武时期的政治局势十分清明,百官清廉,官场风气良好。也正是朱元璋一系列的政治改革,为后来的永乐盛世奠定了基础。

参考资料:《续资治通鉴长编》、《皇明祖训》、《明史》、《大诰三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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