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长龙 一张1917年的老房契 房契文字如下: 立文契人王開泰因為無錢使用遂將宅基壹所計數四分九厘貳毫六系二忽五微房屋全代其宅南至王得金西至夥巷心東至王振湖王廣德北至道青上至青天下至黃泉六至分明今憑中人王殿玉等說合賣於王傳恩居住為業言定實價共合銅元錢壹仟壹佰三十吊其錢當日交足恐後無憑立文契為證 中華民國六年八月初七日 中人:王廣峋、王殿玉、王嘉峯 南北可十四步一分五厘 南 八步四分六厘 . 東西可 北 八步叁分 西邊外有夥巷六分南北通行不在原夥巷數三厘五毛三系 房契解释如下: 此文契属于房契,从里面可以看出来,王开泰因为用钱所以将自己家宅卖掉,此文书里写了房屋六至,我所看过的文契里面,一般都写四至,写六至的我是第一次看到,过去有一句老话:让你叨不着四至,这句话代表的就是让别人不明白真相。那时候真讲理,卖宅上至青天下至黄泉一并卖出。此文契可以看出价钱是当日交清的,还有写一笔交清,如果不是当日交清也要写上。文契中一千一百三十吊是多少呢?在民国时期,一个制钱是一文,一个铜板当制钱二十文,一吊就是五十个铜板,房屋折合铜板五万六千五百个,按现在铜板价,平均十五元一个,折合人民币八十万。一千一百三十吊,每吊一千文,就是一千个小平钱。此文书有几处处不足,就是没有写此文书一式几份,还有就是代笔人是谁,中人也没有画押。 这张房契上的古建筑,折合现在80万你买不? 作者马长龙 作者简介:马长龙,27岁,大专文化。现供职于遵化港陆钢铁有限公司,热爱生活,喜欢村史研究。 编辑:王亭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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