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青岛历史:称呼上的自尊,“胶澳总督”与“胶澳巡抚”

 胶东故事会 2020-08-18

在青岛历史上,1897年11月至1914年11月这段时间,被称作德国侵占时期(《青岛市志》)。

在德占时期,胶澳租借地内的最高长官,是德国派驻的胶澳总督。总督,德文为Gouverneur。在习惯上,汉语一般翻译为总督。如今,青岛的文物保护单位当中,还有总督府旧址以及总督楼旧址。

“总督”这个称呼,作为一个历史名词,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语境并无不适。但在清末民初,这却是一个容易引起忌讳的叫法。
上世纪二十年代官修的《胶澳志》当中,后面有较大篇幅记载了胶澳商埠历史上的大事。但在通篇不见“胶澳总督”一词,取而代之的是“胶澳巡抚”。如书中记载:“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德置胶澳巡抚,以海军大佐罗绅达任之。”后世的史料在提到同一件事时的说法是:“(1898年)4月16日德国在胶澳设殖民机构,海军大校罗绅达任胶澳总督。”

“胶澳总督”为何变为“胶澳巡抚”?《胶澳志》中没有明确说明,原因只能由后人推测。笔者思来想去,个人认为,很有可能是为了“对等”。
总督和巡抚,都是清代的封疆大吏,两者有共同点,但也有区别。相对而言,总督官衔稍高,一般管辖数省;巡抚则是一省之内的最高长官。有的省份,只有总督不设巡抚,如四川省。也有的省份只有巡抚,顶头不设总督,如京畿周边的山西、河南、山东等。
就当时的区划而言,胶澳租借地主体位于原即墨县境内。即墨县属莱州府管辖,而莱州府又归山东省管辖,清末山东省的主官为山东巡抚。

德国强租胶州湾之后,胶澳虽然划出,但与本省仍相互毗连,双方之间时不时也要打交道。此时,大事通常由德国驻京公使与清廷总理衙门沟通,日常事务则主要由胶澳租借地长官与山东巡抚对接。
政治讲究的是对等。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当时大多数人的眼中,都已默认:德国在胶澳租借地的长官与山东巡抚是平级。
此时,如果把Gouverneur称作“总督”,那么山东巡抚岂不是要在对方面前矮一头?显然有些不妥。
尤其是在1902年12月,时任山东巡抚的周馥曾到达胶澳,与德方长官托尔柏尔会面。如果按照“总督”的叫法,写出来就是:山东巡抚周馥拜会胶澳总督托尔柏尔,容易引起误解。

因此,作为官修史志,《胶澳志》对这件事的记载是:“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山东巡抚)周馥莅建巡视,与胶抚托尔柏尔相酬酢。”
值得一提的是,清朝灭亡之后,山东巡抚改为山东都督。按说原来的影响因素应该已经消除,但在《胶澳志》当中,或许是为了保持稳定性,仍称“胶澳总督”为“胶澳巡抚”。
一直到了1920年,战时被日本俘虏的德侨被遣回国,原胶澳总督迈尔瓦德克也在其中。对此,《胶澳志》的称呼仍是“德国前胶抚卖尔瓦德克”。

不过,“胶澳巡抚”这一称呼,主要见于地方史志文献。而在当时全国层面上的《清史稿》,对“总督”的称呼并不回避。在《清史稿·邦交志》当中,提到与德国的关系时,书中曾提到“胶澳租地归驻青岛德国总督”的字样。
综合来看,“胶澳巡抚”这个概念的出现,很有可能只是地方层面在称呼上的一种“自尊”展示。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很苍白的“自尊”。毕竟不管是如何称呼,都改变不了德国强租胶州湾的事实。然而,聊胜于无。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