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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问:带征企业(核定征收企业)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与老板说税 2020-08-19
第291问 

带征企业(核定征收企业)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答:是的,企业所得税带征企业(核定征收)如果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从2018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年应税利润(应税所得额)少于100万元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举个栗子: 
汇丰贸易公司2018年为核定征收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利润率)为10%,年销售收入为300万元。则应税利润(应税所得额)为:300 x 10%=30万元。

 
享受减半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应交企业所得税 = 30万元 x 50% x 20% = 3万元 


小微企业标准请参考:《 与老板说税》第19问的相关政策依据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政策链接
  • 《财税〔2018〕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声明

问题来源于汇丰实务咨询,读者可能对问题描述、文件解析、政策依据等方面有不同解读,欢迎批评指正、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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