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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问:个人出租住房应如何纳税,有什么税收优惠?

 与老板说税 2020-08-19
第342问 

个人出租住房应如何纳税,有什么税收优惠?

答:国家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个人出租住房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超过的依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2、房产税:按照租金收入的4%计算缴纳(租金收入正常税率为12%); 
3、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 
4、个人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计算缴纳; 
5、印花税:免征 
6、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超过的分别按应交增值税的3%和2%计算缴纳; 
7、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的(市7%、县5%、乡1%)计算缴纳,随同增值税减免。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政策链接
  •  财税[2016]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  财税[2016]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8]24号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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