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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4问:​协议约定委托方根据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受托方超过一年时间一直不开票,委托方也一直未付款有没有涉税风险?

 与老板说税 2020-08-19
第524问 

委托加工协议约定:委托方根据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受托方超过一年时间一直不开票,委托方也一直未付款有没有涉税风险?

答:这样是有一定税收风险的,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是委托方收到发票后付款,如果一直为收到发票这个款就不用支付了,所以这个属于合同收款日期约定不明确,对于这种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不明确的经济业务,纳税时间应为货物发出或纳税义务完成的当天。对于本问如果双方一直未开具发票进行收付款并纳税,是存在一定纳税风险的。建议在合同签订时明确具体的收款时间,并按约定收款时间确定纳税义务进行纳税申报,以避免涉税风险。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政策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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