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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中涉税问题审核要点提示

 长白山图书馆藏 2020-04-12
合同审查中涉税问题审核要点提示

公司经营运作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密切相关,律师在为公司审查合同过程中不仅应当考虑合同内容存在的法律风险,还应一并做好税务管理。公司的税务管理包括防止出现税务风险及税务筹划,税务风险包括刑事风险、行政处罚风险。税务类刑事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中,其中包括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由于律师在合同审查阶段难以察觉公司经营是否存在刑事犯罪,故本文不论述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而仅就合同审查中时可能触及到的税务问题提示如下。

律师在审查合同时通常会对合同的性质、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审查,此时恰能结合相应的税法知识和技能一并进行税务管理,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经验,提出如下相关的税务管理要点,以供广大实务工作者参考。

一、混淆合同性质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公司根据交易类型、交易标的等确定应当缴纳的税种及税率。律师在审查合同时时常发现有的公司试图通过混淆合同性质以期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如因销售应当缴纳税率为13%而应税服务税率为6%的增值税,公司为此将权利内容是买卖关系的合同直接命名为服务管理合同,试图将买卖合同关系混淆为服务管理关系。

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6号)规定,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名称不一致的,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即合同性质由权利义务内容确定,不是合同的名称。如公司签订该合同并开具发票税率为6%的服务费发票的,相关税务稽查时或根据合同权利义务内容认定公司少缴了税款,从而对公司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还有:不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并保管代扣代缴及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有关记帐凭证等资料、未按照规定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

在审查合同时,若发现可能存在税务风险的合同,应当及时做好风险提示,了解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确定相应的法律关系及合同性质,开具适当税率的发票。

二、公司作为付款方时及时取得发票的约定

近期,笔者收到了顾问公司关于合同相对方逾期开具发票的咨询,且相对方已逾期长达一年多,给顾问公司增加了财务成本。笔者在审阅公司提供的合同时发现,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未约定收款方逾期提供发票的违约责任,顾问公司向有关税务部门投诉,由税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处理,故无法追究收款方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最高法民申1675号案件中明确,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出卖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交付货物,开具增值税发票仅是附随义务,除合同明确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外,买受人无法以出卖人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根据前述最高院案例可知,合同中关于“先开票后付款”的约定有效,为避免收款方拖延开具发票的行为,在合同中约定先开票后付款将更有利于有效保障公司的利益。

三、当合同中出现多种合同标的时可能存在多缴税的风险

若在一份合同中涉及多种标的或出现销售货物与服务并存时,则会根据该行为属于兼营或混合销售进行纳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可知,兼营与混合销售的主要区别在于混合销售的应税劳务是销售货物而产生的,两者具有从属性。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若为混合销售的,则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适用税率,如果主营业务为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销售商品的,则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而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当根据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内容的不同分别签订合同,适用不同税率和税种,从而减低税负,否则将从高适用税率。

在实务中,常见的兼营合同有不动产与动产混合的租赁合同、EPC施工合同。“营改增”后不动产租赁与动产租赁适用不同的税率,且两者租赁行为之间不符合混合销售的特征,可拆分为两个合同适用不同税率,从而降低税负。同样的,EPC施工合同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公司在签订该类合同时可就设计、采购、施工价款进行分别计价,从而可分别开具不同税率的发票,从而减低税务。

四、关于税务承担转嫁的风险

在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未禁止民事主体之间对税务承担的转嫁,即可通过意思自治的原则约定由另一方作为税收承担的主体,但即使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税务承担也不能改变法律上关于纳税义务人的认定,若纳税承担主体未按照约定依法纳税的,法律上的纳税主体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因此,在审查该条款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中的纳税承担主体未能及时足额缴纳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且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时刻关注纳税承担主体缴纳税款的情况,以降低纳税义务人因未及时履行税款缴纳义务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除前述关于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可注意的税务管理要点外,还应当在弄清公司交易背景、目的的情形下,积极利用税法知识和技能规划合同性质和审视合同细节,为公司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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