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销时企业账面还有未分配利润,合伙人分配时要交20%个人所得税吗?答:不需要再按20%交个人所得税了,因为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是采用先分后税的原则征收的,就是说合伙企业取得利润收入时,无论是否实际对利润进行了分配,都应按照合伙时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计税,各个合伙人分别按取得未征税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所以,这部分未分配利润实际是已经缴过所得税了,再实际分配时就不用再缴了。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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