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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痛药(西药)

 钱首相小泉 2020-08-19

镇痛药

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

1.镇痛药:是作用于CNS,通过激动阿片受体,选择性抑制痛觉,消除或缓解疼痛的药物。(锐痛→麻醉性镇痛药;钝痛→非甾体抗炎药;绞痛→抗胆碱药)

镇痛药可分为麻醉性镇痛药非麻醉性镇痛药。非麻醉性镇痛药包括非甾体抗炎药和中枢性镇痛药(以曲马多为代表)。

镇痛药(西药)

2.依照来源分类

(1)阿片生物碱类镇痛药:吗啡、可待因、罂粟碱;

(2)半合成吗啡样镇痛药:如双氢可待因、丁丙诺啡、氢吗啡酮和羟吗啡酮等;

(3)合成阿片镇痛药:

1)苯哌啶类:芬太尼

2)二苯甲烷类:美沙酮(镇痛强度与吗啡相近、但成瘾性及戒断综合征相对较轻)

3)吗啡烷类:左啡诺

4)苯并吗啡烷类:喷他佐辛、非那佐辛

镇痛药(西药)

3.依照止痛强度分类

(1)弱阿片类如:可待因、双氢可待因,主要用于轻中度疼痛及癌性疼痛的治疗。

(2)强阿片类如:吗啡、哌替啶、芬太尼,主要用于全身麻醉的诱导和维持、术后止痛及中重度的癌性疼痛。

镇痛药(西药)

(一)作用特点

作用机制:阿片类止痛药的主要通过选择性激动中枢阿片受体(κ、δ、μ受体),抑制某些兴奋性神经的冲动传递,发挥竞争性抑制作用,从而解除对疼痛的感受和伴随的心理行为反应。

1.三镇:镇痛、镇静、镇咳

2.三兴奋:兴奋呕吐中枢、缩瞳、兴奋平滑肌(便秘、胆绞痛、哮喘、恶心呕吐、扩张血管)

3.一抑制:抑制呼吸

镇痛药(西药)

(二)典型不良反应

1.治疗量:常见呼吸抑制、支气管痉挛;少见瞳孔缩小、黄视;

2.耐受性及成瘾性:注射剂连续应用3~5日即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1周以上可成瘾。

3.抗利尿作用:吗啡最为明显,兼有输尿管痉挛时,可出现少尿、尿频、尿急和排尿困难。

(三)禁忌证

1.抑制呼吸,延长产程,禁用于分娩止痛

2.收缩支气管及抑制呼吸禁用于哺乳妇女、支气管哮喘及肺心病患者;颅脑损伤所致颅内压增高及肝功能严重减退患者

3.多痰患者、婴幼儿、未成熟新生儿及对可待因过敏患者禁用可待因。

镇痛药(西药)

二、用药监护

(一)监护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

(二)减少生理或心理依赖性

长期使用阿片类镇痛药可致生理或心理依赖性,突然停药可出现戒断症状。

(三)规避不利的应用方法

哌替啶在体内可转变为毒性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产生神经系统毒性,表现为震颤、抽搐、癫痫大发作。因此,不适于广泛用于晚期癌性疼痛。

(四)监测用药过量和危象

(五)镇痛药的使用原则(难点

(1)口服给药,尤其是对于强阿片类药。适当口服用药极少产生精神或身体依赖性。

(2)“按时”给药而不是“按需”给药。

(3)按阶梯给药,对于轻度疼痛者首选非甾体抗炎药;对于中度疼痛者应选用弱阿片类药;对重度疼痛应选用强阿片类药。

(4)用药应个体化

三、主要药品

(一)吗啡

适应证

1.各种急性剧痛锐痛其他镇痛药无效的:如严重创伤、战伤、烧伤、癌症晚期;心梗疼痛;胆绞痛、肾绞痛宜合用阿托品。不适用于神经压迫性疼痛。

2.心源性哮喘:吗啡可使患者血管扩张,心脏负荷减轻,促进肺水肿的吸收;同时可消除患者焦虑、恐惧情绪。中毒解救除一般中毒处理外,还可静脉注射纳洛酮。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慎用:颅内压升高;低血容量性低血压;胆道疾病或胰腺炎;严重支气管哮喘或呼吸抑制。

2.对于重度癌痛患者,吗啡使用量不受药典中吗啡极量的限制。

3.中毒解救除一般中毒处理外,还可静脉注射纳洛酮亦可用烯丙吗啡作为拮抗剂。

(二)哌替啶

镇痛药(西药)

 可待因

适应证

(1)镇咳,用于较剧的频繁干咳,如痰液量较多宜用祛痰药。

(2)镇痛,用于中度以上的疼痛。

(3)镇静,用于辅助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

 芬太尼

适应证:

(1)用于麻醉前给药和麻醉诱导,并作为辅助用药与全麻药、局麻药合用于各种手术。

(2)用于手术前、后及术中等各种剧烈疼痛。

羟考酮

1.适应证:缓解持续的中重度疼痛。

2.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慎用:颅高压、低血压、胆道疾病、胰腺炎、前列腺增生、酒精中毒者。

(2)不推荐18岁以下儿童使用。

(3)甲低者适当减少剂量。

(4)服药期间不得从事驾驶或机械操作。

(5)控释片必须整片吞服,不得掰开、咀嚼或研磨。

布桂嗪

适应证:用于中等强度镇痛,偏头痛、三叉神经痛,牙痛、神经痛、手术后疼痛、癌症疼痛。

镇痛药(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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