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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e:行业资本资助的科研项目不一定就是“软研究”

 CBG资讯公众号 2020-08-19

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蜜蜂和人类造成的威胁一直存在争论。2012年,欧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EFSA)对两种新烟碱类化合物啶虫脒(acetamiprid)和吡虫啉(imidacloprid)亮出红灯。2013年,欧盟颁发了禁止在种子表面施用新烟碱类杀虫剂的禁令。2015年,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Food and Rural Affairs,DEFRA)按照欧盟允许“紧急”使用被禁化学物质以保护作物的条例,解禁了部分新烟碱类杀虫剂。

蜜蜂在新烟碱类化合物处理过的作物采蜜

(来源:Nature

EFSA和DEFRA都承认,关于新烟碱类化合物毒性的研究,可用的证据“有限”。此类化合物的生产商和抱支持态度的科学家认为,使用它们会伤害蜜蜂的证据不足,并且实验室研究得出的伤害结论无法反映田地中的真实情况。不过,对这些化合物心存担忧的科学家则表示,目前有包括实际试验在内的充分证据表明,这种使用应当受到严格限制。

今年早些时候,发表于Science的两篇新论文报道了美国和欧洲的科学家连续数月在多个地方开展大规模研究的数据。研究数据对于新烟碱类化合物会损害蜜蜂群体数量的观点提供了大量支撑。新烟碱类杀虫剂的作用机制主要是通过选择性控制昆虫神经系统烟碱型乙酰胆碱酯酶受体,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从而导致害虫出现麻痹进而死亡。尽管蜜蜂并非新烟碱的直接打击目标,这种黑黄相间的授粉昆虫在面对新烟碱时自身非常脆弱。

上述研究中,其中一项德国、匈牙利以及英国等国的若干机构合作的研究,由两家大型新烟碱类农药生产商——Bayer CropScience和Syngenta资助。资助企业为科学家提供了300万美元经费。科学家利用这笔经费在测试田地中留下了33群蜜蜂,使其或者与经过新烟碱处理的油菜作物或是与存在杀虫剂的作物接触。该团队两次评估了蜜蜂数量情况,一次是在作物未经杀虫剂处理前,一次是在经过杀虫剂处理后。在冬季,在经过杀虫剂处理的试验田中,25%的匈牙利蜜蜂和几乎所有英国蜜蜂死亡。新烟碱类化合物还在作物开花期使蜜蜂群体数量减少。但是,德国蜜蜂不仅经历冬天未受影响,而且其数量反而增加。

这些发现对正处于紧要关头的杀虫剂行业影响巨大,因为欧盟正在重审其新烟碱类产品的禁令。预计欧盟会在下半年得出结论——要么撤销禁令,要么继续执行。该研究的资助者对作者的数据和结论提出了质疑。Syngenta的高级环境专家Peter Campbell表示,研究结论不公正,数据显示在某些情况下新烟碱可以被安全使用。Bayer CropScience的全球首席蜜蜂和野蜂研究科学家Christian Maus同样怀疑作者的结论,并认为作者的数据前后矛盾。

学术机构—产业界合作

发达国家长期鼓励学术机构—产业界合作,希望通过激励创新带来工作、投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产品。同时,不断收缩的国家科研预算也迫使学术机构寻找其他资金来源,比如,产业界提供的经费。企业为学术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也被视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活动。有些与环境、能源、制药等领域密切相关的企业,尤其看重CSR活动为公司带来长期的效益。

产学合作

(来源:Aquaclio

但是,企业在学术机构之间的合作常伴随争议。比如,2007年石油巨头BP Amoco宣布将投入5亿美元到一个十年期的替代能源研究中,这引发了强烈反对。有人担心企业的资金会“污染”公共研究机构,一些学生、教师和社区成员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该研究牵头者)校园里摆放了一只2.5米高的特洛伊木马。很早之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与瑞士诺华制药公司达成的一项协议也遭到了类似反对。在1999年毕业典礼上,约100名学生将该公司的标志贴在学位帽上,抗议相关学院被诺华 “收买”。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帕克分校能源和环境经济学助理教授Zhen Lei及其合作者曾在Nature撰文指出,烟草、食品、制药及其他企业已被证实曾操纵公众话语以谋取利益,甚至压制于己不利的研究。很多科学家认为这些企业资助的研究,就像大众媒体的软文一样,是为资方服务的“软研究”。相反,也有科学家认为不能因噎废食,即使科学界存在“软研究”,但过度抑制学术机构和企业间的合作,不利于科学发展。

对此,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农业和资源经济学教授Brian D.Wright及其合作者提供了实验性数据。相关结果透露,企业赞助的研究对于未来创新有出人意料的价值。收集自过去20年间加州大学管理的9个分校和3个国家实验室的数据显示,企业资助的发明获许可或被引用的频率高于联邦政府资助的发明。Wright教授表示,尽管其他学术机构的结果可能有所不同,但这些发现将能缓和对企业资助会将学术机构变成公司“臣属”的焦虑。

参与该研究的雅典农业大学经济学家Kyriakos Drivas表示,由于许多相关数据难以获得,这些分析没有搞清楚企业基金是如何影响学术机构研究进程的问题。但是无论如何,Drivas提醒科学家们,虽然企业对学术界来说是一个资金来源,资助可能限定在规定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目标上。科学家需要考虑合作者可能涉及到的道德问题与利益冲突,比如,研究结果最后是否会对公司的产品或做法造成负面影响?你愿意让公司涉入研究到什么程度?此外,期刊需要作者在投稿时附上关于财务利益争夺的声明。如果这些都没有疑虑,那么争取企业资助不失为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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