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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第三章·第一节<上>)

 土翁 2020-08-20

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1年12月21-25日,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赤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保证宪法和法律在赤城县的实施,讨论决定赤城县的重大事项,监督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任期和县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权的主要形式,是按照法定的民主的程序举行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一、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1981年12月26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施万宽、孟世纲、周峦及委员共13人出席会议。会议由乔永生主持。主要是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发(1981)16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讨论了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展工作,认为人大常委会必须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中讨论决定问题;研究了建立人大常委办事机构问题。

1982年2月22日至23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周峦、孟世纲、施万宽及委员共16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主持了会议。赤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耿唐云、县人民法院院长贾仲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桓及县人事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讨论人事任免问题和关于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办理工作;研究建立人民代表小组和联系代表制度问题。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

崔 海 为赤城县计划委员会主任;

张志强 为赤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高铭怀 为赤城县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 俭 为赤城县财贸办公室主任;

张 银 为赤城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张 库 为赤城县战备办公室主任;

郑献金 为赤城县生产办公室主任;

刘志英 为赤城县人事局局长;

马宝珠 为赤城县公安局局长;

李长清 为赤城县民政局局长;

宋 安 为赤城县司法局局长;

赵音彬 为赤城县档案局局长;

白 英 为赤城县林业局局长;

刘 志 为赤城县畜牧局局长;

陈 绪 为赤城县水利局局长;

鞠孝忠 为赤城县农业机械局局长;

康元良 为赤城县社队企业局局长;

张宝三 为赤城县财税局局长;

张尊仁 为赤城县商业局局长;

张 琦 为赤城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刘长兴 为赤城县粮食局局长;

魏连义 为赤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远振文 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河北省赤城县支行行长;

宋 英 为赤城县文教局局长;

崔崇俭 为赤城县广播事业局局长;

王学文 为赤城县卫生局局长;

邱明德 为赤城县交通局局长;

高 悦 为赤城县劳动局局长;

曹振贵 为赤城县统计局局长;

张 选 为赤城县物资局局长;

唐长恒 为赤城县环境保护科科长。

1982年4月26日至28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孟世纲、施万宽及委员共11人出席了会议。人民政府县长耿唐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桓、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生富及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耿唐云县长关于赤城县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方案的报告,并通过了《关于批准赤城县人民政府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方案的决议》。2、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办理七届人大代表提案情况的汇报。3、听取和审议了孟世纲副主任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小组、代表联系制度的汇报和李裕民副主任关于人大常委会前段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4、学习讨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罪犯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犯罪活动的决定”。5、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免去:

张 银 赤城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冀镇域 赤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尹成录 赤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津勇 赤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重晨 赤城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沈久维 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

刘颖秀 为赤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文章 为赤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交财贸科科长;

刘玉孝 为赤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

决定任命:

张银为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天镇为赤城县农业局局长;

卜金魁为赤城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任命:

李 水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洪元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武 霭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何 蔼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韩惠民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董永财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龙关人民法庭庭长;

邵德生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云州人民法庭庭长;

苏庭英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 河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森林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风贵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沈广祥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东万口法庭审判员;

赵国芳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龙关人民法庭审判员。

1982年6月10日至13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孟世纲、刘进昌、施万宽、周峦及委员共13人出席了会议。乔永生主持了会议。县长耿唐云、县政协副主席杨文斌、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政协秘书长王光耀、县检察院检察长赵桓、县法院副院长王生富和政府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主持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

1、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通过了关于组织全县人民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2、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1982年春季造林情况和下步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县政府在春季造林工作中成绩是显著的。会议强调,对各种破坏林木的行为要严加惩处。3、听取了李裕民副主任关于列席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情况的汇报。4、讨论通过了人事任免。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

李献瑞 为赤城县对外贸易局局长;

王彦泽 为赤城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刘 志 赤城县畜牧局局长职务。

任命:

贾仲义、王生富、张树森、李水、张洪元、何蔼、武霭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 利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查科科长、检察员。

郑天福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科科长、检察员。

王 孝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检察员。

靳永恒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科副科长、检察员。

高葵为 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检察员。

张志林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科检察员。

李 密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检察员。

姜文选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检察员。

魏 瑄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员。

史 灏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伍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科检察员。

和文先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萧同普 为赤城县老栅子林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982年8月18日至19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刘进昌、周峦、孟世纲、施万宽及委员共11人出席了会议。李裕民副主任主持了会议。县长耿唐云、副县长张志强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法院院长贾仲义、检察院检察长赵恒、文教局局长宋英等。

会议主要议程:1、讨论研究加强我县中小学教育工作,听取审议张志强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作的关于我县当前教育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县人民政府1982年教育工作汇报的决议。2、听取和审议了张志强副县长关于对七届人大代表提案的办理情况的汇报。3、讨论决定了政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免去:

张志强 兼赤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宋步元 为赤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徐德恒 为赤城县畜牧局局长。

1982年11月20日至23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刘进昌、周峦、孟世纲、施万宽及委员共14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凤官、刘德旺,县人民法院院长贾仲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桓以及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文教局、商业局、经委、县供销社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主持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学习了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致的开幕词和胡耀邦在党的十二大作的关于《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王风官关于一至十月份政法工作情况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3、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贾仲义、检察院检察长赵桓关于法院、检察院执法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搞好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4、听取和审议了副县长刘德旺关于八二年一至十月份供销工作汇报。5、讨论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命:

赵桓、祁承璋、曹仲全、郑天福、郭利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 权 为赤城县黑龙山林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2年12月28日至30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王廷臣、刘进昌、周峦、孟世纲及委员共11人出席了会议。副县长刘德旺、县政协副主席杨文彬、统战部副部长、政协秘书长王光耀、县法院院长贾仲义、检察院检察长赵桓以及县政府有关局的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王廷臣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审查讨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向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讨论关于召开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问题。会议决定,拟于1983年1月20日左右召开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增收节支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对全县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示基本满意。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的问题,委员们也提出一些批评和建议。

1983年3月8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刘进昌、孟世纲、周峦及委员共10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刘灯亮,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桓、县委组织部长赵儒、政协秘书长王光耀以及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主持了这次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讨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问题。决定于三月二十二日召开赤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关于向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2、会议同意免去于成光、赵兴明、利建林的县人大代表资格。3、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命:

郭玉玺 为赤城县人大常委会政法科科长;

免去:

祁承璋 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

1983年3月31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由乔永生主任主持。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刘进昌、孟世纲、施万宽、周峦和委员共12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国长权、政协副主席韩万锦、法院院长贾仲义、检察院检察长赵桓、政协秘书长王光耀以及政府人事局和人大常委会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

讨论了“一府两院”报请的人事任免事项;讨论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1983年的工作要点。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免去:

徐 德 恒赤城县畜牧局局长职务。

任命:

何进宝 为赤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志 为赤城县畜牧局局长;

李秀文 为赤城县云州法庭审判员;

吴 荣 为赤城县东万口法庭审判员;

马金泉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瑞琴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樊恩杰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科检察员。

1983年5月26日至28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周峦、孟世纲、施万宽及委员共12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刘灯亮、徐德恒、县政协副主席李源林、县法院院长贾仲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仲全,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李裕民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

1、传达贯彻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2、讨论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牧业生产情况的两项汇报。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加速绿化工作的决议”。会议认为,政府提出的一九八三年发展畜牧生产任务和实现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切合我县实际,是积极可行的,政府要狠抓落实。3、讨论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命:

刘瑞琴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吴树臣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赵风贵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

严明义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志林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科副科长。

1983年7月5日至8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刘进昌、施万宽、孟世纲、周峦及委员共12人出席了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张熙和,副县长何进宝、刘德旺,政协副主席崔海、杨文彬,检察长赵桓,法院副院长王生富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常委会科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副主任分别主持了这次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学习了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要文件。2、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原县长耿唐云因离休辞职的决定。通过了《关于郑喜忠任赤城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会议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进昌、孟世纲因离休,辞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2、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两项汇报。一是听取和审议了何进定副县长关于当前工业生产情况的汇报;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刘德旺副县长关于当前财贸工作的汇报。3、通过了关于动员全县人民学习贯彻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两项决议。4、讨论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免去:

高明怀 赤城县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裴福全 为赤城县经济委员会主任。

1983年8月22日至23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周峦、施万宽及委员共10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郑喜忠,副县长张志强,政协副主席杨文彬、高铭怀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李裕民副主任分别主持了这次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听取并审议了张志强副县长作的关于上半年教育、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政府抓教育工作所取得了的成绩表示满意。委员们针对我县目前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学水平还不高,会议要求政府要继续抓紧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尽快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2、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当前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关于坚决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会议认为,贯彻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必须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坚决持续地搞好这一工作。3、听取了李裕民副主任关于人大常委会视察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卫生系统推行责任制,是改革的内容之一,但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要纠正片面强调经济收入,加重病人负担的经营商品化倾向。4、人大常委会农村科还就后城公社青罗口大队县七届人大代表刘月英殴打精神病患者的事件,向会议作出调查汇报。会议决定免去刘月英赤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务。

1983年10月4至5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施万宽、周峦及委员共12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风官,县人民法院院长贾仲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桓及县公安局、司法局、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县政协副主席高铭怀、杨文斌,秘书长王光耀应邀列席了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分别主持了这次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认真学习和讨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2、听取和审议了王风官副县长,贾仲义院长,赵桓检察长分别作的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议》。会议认为,我县在集中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第一次行动中,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政法、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打击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使我县社会治安状况开始好转。会议要求,全县政法、公安各部门,要再接再励,继续作战,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三从方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作出新贡献。

1983年11月25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主持会议,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施万宽、周峦及委员共12人出席会议。政府副县长刘德旺,检察长赵桓,法院副院长张树森及县人大常委会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韩万锦、崔海、杨文彬、秘书长王光耀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讨论关于召开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决定,1983年12月2日召开赤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接受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施万宽的离职申请。将提请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定。

1983年12月6日,县七届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刘德旺、刘灯亮、史邠、周峦、靳振宇及委员共12人,在这次机构改革中退出领导班子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和施万宽也参加了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刘颖秀列席了会议。下午,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由于领导班子的调整,会议对主任的工作作了分工。2、会议学习了彭真委员长在新宪法颁布1周年时发表的“进一步实施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的谈话。

1984年1月4日至5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刘德旺、刘灯亮、史邠、周峦、靳振宇及委员共11人出席会议。在机构改革中退出领导班子的人大常委副主任李裕民、王廷臣、施万宽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郑喜忠,常务副县长郭利,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树森、副院长李水,以及县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政协主席程玉华应邀列席了会议。

乔永生主任、刘德旺副主任分别主持了这次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了郑喜忠县长作的关于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所属机构的改革工作,效果是好的。会议认为,郑喜忠县长的报告提出的机构改革之后要继续作好的几项工作是切合我县实际的,政府要进一步采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2、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九八四年工作安排要点。3、决定了人事任免。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

王玺亭 为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文光 为赤城县计划委员会主任

张 银 为赤城县民政局局长

郭玉玺 为赤城县司法局局长

郭万钧 为赤城县财政局局长

蒋振钧 为赤城县税务局局长

徐士全 为赤城县审计局局长

孙 铭 为赤城县县商业局局长

郑献金 为赤城县粮食局局长

李春福 为赤城县林业局局长

杨文忠 为赤城县水利局局长

康元良 为赤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文政 为赤城县劳动人事局局长

郭 永 为赤城县文教局局长

郭生岐 为赤城县卫生局局长

萧同晋 为赤城县统计局局长

卜金魁 为赤城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

刘玉孝 为赤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俊贵 为赤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 忠 为赤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韩惠民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国庆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主任委员

梁树德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刑事检察科科长、检察员

武风玉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检察员

以上原任政府委办局主任、局长、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科长,同时免去职务,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留任的有:

古 尹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刘颖秀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民政府:

裴福全 经济委员会主任

宋步元 科学业技术委员会主任

马宝珠 公安局局长

魏连义 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冯天镇 农业局局长

刘 志 畜牧局局长

县人民法院:

李 水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县人民检察院:

郑天福 赤城县检察委员会委员

上述留任人员,因已有任命,本次不再办理任命手续。

1984年3月12日至14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乔永生主任、刘德旺副主任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史邠、靳振宇及委员共9人出席。已退出领导班子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廷臣、施万宽也参加了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副县长郭利。法院院长张树森、检察院检察长张国庆。政府、人大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列席了会议。政协副主席李清林应邀列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了郭利副县长关于发展商品生产问题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发展商品生产问题的决议》。会议认为,我县商品生产将出现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广大人民群众都要充分认识并尽快适应当前农村出现的新的经济形势,把我县商品生产大力发展起来。2、听取和审议了财政局局长郭万钧关于县一九八三年财政决算一九八四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对一九八三年我县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表示满意。会议认为,一九八四年财政预算的安排是适当的。会议指出,要在加强财政税收工作的同时,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制度。会议通过了赤城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民政府一九八三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四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3、听取和审议了公安局长马宝珠关于打击刑事犯罪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县打击刑事犯罪以来,社会治安状况大有好转。会议要求公安、政法部门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刑法。再接再励,继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4、县人大常委会刘德旺副主任传达了列席省人大常委会六届五次会议和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5、讨论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

张 选 为赤城县物价局局长

赵凤贵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吴树臣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何 蔼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

马金泉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郭建斌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森林 为赤城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李茂平 为赤城县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郑天福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曹守域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副科长;

高 葵 为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科副科长;

免去:

郑天福 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科科长;

赵凤贵 赤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

何 蔼 赤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吴树臣 赤城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1984年4月19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乔永生主任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德旺、刘灯亮、周峦、靳振宇和委员共9人出席了会议。副县长郭利、法院院长张树森、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海亮以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了会议。应邀列席会议的有县政协副主席国长权。

会议主要议程:1、讨论通过了《赤城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任命了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3、任命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4、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

张 铭 为赤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任命:

张守明 为田家窑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张玉泉、马瑞清为田家窑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康仲仁、沈广连为田家窑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任命:

杜 勇 为蔡庄子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宫正清、和长城为蔡庄子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魏强、靳桐福、刘昌、艾志旺为蔡庄子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任命:

王建林 为上斗营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田永旺、宫亮为上斗营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王献荣、冯玉海为上斗营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张 选 为龙关镇选举委员会主任;

刘亚忠、赵大恩为龙关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韩世升、朱秀英、赵洪年、刘桂荣、姚文、田凤鸣为龙关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冯 宽 为炮梁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陈宗荣、温正歧为炮梁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宋建军、李兆齐、王海龙、刘素清为炮梁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杜万珍 为雕鹗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刘占忠 为雕鹗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李成、史连成、田锐为雕鹗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于 水 为东兴堡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刘长哲、何俊卿为东兴堡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闫生金、郭万亮、丁文义、杜秀英为东兴堡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王云为大海陀乡委员会主任;

左明文、牛振胜为大海陀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黎玺、周进财为大海陀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胡万福 为城关镇选举委员会主任;

赵桂悦、李秀娥为城关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何文臣、韩廷芳、刘崇连、郭宪林为城关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戴精武 为城关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吴佃恩、武洪义为城关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侯福、侯全成、韦书梅、张佃君为城关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张运福 为镇宁堡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杨清泉 为镇宁堡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刘海、田兴、王福、李玉明、赵玉花为镇宁堡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李植云 为东栅子选举委员会主任;

平 贵 为东栅子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李殿瑞、曹清元、刘昕、郑文、张涌海为东栅子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李 森 为马营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艾子万、郭世成为马营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谭化龙、李孝卿、段成元、韩文忠为马营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李桂林 为独石口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王尚仁、乔凤有为独石口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常胜德、孙福、李万仓、张廷焕为独石口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刘进秀 为云州选举委员会主任;

张珍、白宝和为云州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王贵成、郝翠枝、宋堂、张兆贵为云州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郭柱成 为猫峪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郝振德、闫世忠为猫峪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王柱京、乔献卫、王贵忠、胡文玉为猫峪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刘津勇 为白草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高玉生、和贞为白草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李淑梅、赵志国、荣瑞锋、杨文芝为白草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高文华 为三道川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栗喜太、李明为三道川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刘献林、庞淑珍、马强、李占春为三道川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栗亨元 为东万口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高汉林 为东万口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张文库、张爱平、韩振华为东万口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高建国 为茨营子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程旭升、武林元为茨营子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徐正明、于占江为茨营子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李全献 为青羊沟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王培均 为青羊沟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孟占江、冀秀祥、刘玉山为青羊沟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刘殿元 为龙门所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强振江、闫克勤为龙门所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孙孝元、乔树录、田俊喜、张富为龙门所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李 欣 为样田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马占吉、程建忠、李志贵为样田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侯美荣、郑恩、马志荣为样田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黄 成 为后城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卜天魁、石瑞祥为后城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孙进银、朱永林、侯万荣、李慧卿为后城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祁玉成 为姚家湾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邓文彬、张才为姚家湾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赵福亮、何明奎为姚家湾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裴 明 为东卯乡选举委员会主任;

王进魁、孟文汉为东卯乡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赵自品、康登超、郝正玉、刘长友为东卯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孙玉祥 为万泉寺选举委员会主任;

王文元 为万泉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肖珍、芦占斌、邓海银为万泉寺乡选举委员会委员。

1984年6月17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副主任刘德旺、刘灯亮、史邠、周峦、靳振宇和委员共11人。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廷臣、施万宽,县委组织部部长刘志宽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和全体机关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乔永生主任主持。

会议主要议程:1、补选出席河北省六届人大代表。举手通过补选孙国治为我县出席河北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汇报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3、传达河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精神。

1984年9月12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永生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德旺、史邠、靳振宇及委员共10人出席了会议。县委书记赵光耀、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郭利、政协主席程玉华、组织部长刘志宽、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树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庆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1、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县人民政府县长郑喜忠、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灯亮,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吕维晟因调离我县辞职请求的决定。2、决定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任玉祯任赤城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3、通过了赤城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于九月二十一日召开赤城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第一次会议的决定。4、听取了《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八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5、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邠传达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在张家口召开的河北省县、乡人代会换届选举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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