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字数:2770 阅读时间:约7分钟 前 言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规定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河湖监管的主要手段主要有三个方面。 中央对地方、地方上级对下级定期开展河湖治理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河湖面貌、拨打监督电话、问询河长湖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走访群众,及时发现并确认河湖存在的问题。对确认为违法违规的问题要按照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及时组织整改。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各地通过建立河湖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河湖巡查内容,加大巡河巡湖密度和力度,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隐患早发现、早处理。 加快有关法律法规立法及修订工作,补齐河湖管理立法欠账,完善现有河湖管理法规制度。建立规划约束机制,加强规划对河湖管理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健全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加强河长湖长考核,促进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对河湖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完善河湖监管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分类制定或修订相关的标准规范。 综合以上研究和分析,笔者认为,公众参与河长制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最近几年的实践表明,公众参与河长制的成效显著,前景广阔,可以实现河湖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让人民群众共同享受河湖治理成果。如何深化河长制的公众参与,做到全过程参与、全覆盖参与、全社会参与,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 要加强媒体全方位宣传和开展有效培训,让公众真正了解和深入理解党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初心,让公众不再是自然河湖的污染者,而是河湖管理的保护者。 二 要鼓励公众关心河长制的全面实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公众不再是河湖保护的旁观者,而是美丽河湖的监督者。 三 要建立公众参与的信息平台和激励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让公众不仅是河湖系统治理的参与者,更要成为美丽河湖的创造者。 四 要发动全社会共同努力,实现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的转变,建设生态河湖,让公众不仅是河湖面貌变化的见证者,更要成为幸福河湖的受益者。 来源:河长制湖长制特刊 2020.8 作者:刘小勇 陈 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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