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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和被轻侮的——谈良知

 富春山居图j0yi 2020-08-21

 观点:人的内心深处需要某种东西作为人格整合的核心,这个核心可以把个人的一切特性聚集起来,使人在复杂的环境变化和一生活动中具有一以贯之的东西,因而能于变化中保持自我的同一性,而不致被环境的复杂与活动的多样分割成碎片。

2019-10-2——旧文重发

正文:

良知,在时下崇拜实用性,贬低精神道德因素的气氛中是一个不合时宜、颇受讥讽的字眼,谁要谈及这个话题,其不谙世事简直就象“出土文物”。然而,关于良知的问题真的就该遭如此命运了吗?

人要靠一些特殊法则和特殊悟性把自己确立为人类。在人类经过长期探寻确立起来的基本法则中,像诚实、守信、于已有利不得于人有害、向处于危难中的人伸出援手这样一些道德原则是在任何环境任何时代都应该得到认同和确立的普遍法则。由它们来体现的基本道德构架提供了人类正常交往与活动的共同背景。在这些原则普遍起作用的地方,人们可以对彼此的行为抱有一种基本的信心,持有一种合理的预测和期待,不必把精力大量耗费于彼此算计和防范从而减少“交际成本”,减少摩擦,这就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起码的安全感。相反,假如这些原则几乎不起作用,人们置身于一个普遍以欺骗、背信、损人利已为行事准则的环境,对彼此行为抱合理预测和期待的信心势必崩溃,大量的人会出于自我防御的本能而改变正常的行为方式以应付不正常的环境并形成不可解的恶性循环。然而,要使上述原则普遍起作用,既要借助于合理的社会赏罚机制,更有赖于人自身的悟性。能把人确立为人并为人类基本法则起作用提供内在保证的人类悟性中,最重要的就是良知。良知是在人类经由千百万年进化形成的人类基质上又经后天的理性认识和体悟,把那些有利于个体和类共存发展因而体现进化方向的普遍法则内化而成的个人情感、意识、道德判断能力和自我监督、审视、自我把握能力。这是一种内在洞察力和自觉性。正是这种特性,使良知成为普遍道德法则起作用的内在保障。

对于维护普遍道德法则来说,尽管公正、合理的社会赏罚机制必不可少,但其外在性决定了它作为维护道德的手段是不可靠的。况且,人的行为完全受赏罚支配,无异于把自己降至如关在“斯金纳箱”里接受强化与消退作用实验的老鼠与鸽子,这是很可悲的。事实上任何社会都无法做到使社会赏罚对于每个人的行为像恢恢天网疏而不漏。因为赏罚得以实施的前提是社会监督,而任何社会都存在大量社会监督触及不到的问题和领域。如果每个人的行为全凭赏罚措施调节而无内在的自觉,那么在逃得掉社会监督,也就是说在赏罚不起作用的情况下,违背乃至破坏道德就会成为通则,人类道德构架将随时摇摇欲坠,人与人之间也将没有基本稳定和健康的关系可言。赏罚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疏而不漏,那就是把社会变成兵营,使每个人的一切行为都处于严密监督下和严格管束下。但这一来人又会因丧失自由而退化,社会则因此而处于毫无希望的停滞状态。与赏罚不同,良知对共同生存法则的维护出于行为主体的自觉因而无须以剥夺人的自由收缩人的活动空间为代价来实现。作为深层洞察力,良知使个人在面临选择时出于对道德情境的直觉领悟而倾向“应当的”至少是“正当的”作法。当个人不论因何原因给他人带来损害时,良知作为反省机制则让人不安并促使人纠正和补偿以保持内心的清明。在一些关键时刻,个人还会因良知的指向与此时此刻的欲望或利害权衡的结果不一致而发生尖锐的内心冲突。这种冲突对于人是建设性的,它使个人在内心同不良欲念的诱惑进行难堪的斗争。正因为如此,良知实现着对个人的指导、推动和对其精神世界的监护,集中体现着人的自律水平和人的尊严,它在人的内心筑起一道维护人类共同道德价值的堤坝,使社会道德不仅在行为层面起作用而且使这种起作用的过程建立在人的道德自觉和自律基础上,使社会道德构架能具有不随社会赏罚机制可能出现的缺失而崩溃的可靠性。但良知的这种作用同时也就表明,假如在一个社会中人们普遍遮蔽自己的良知,要维护共同生存条件就只有完全诉诸那虽然强有力但却并不可靠的社会赏罚,在这种情况下,人也就丧失自尊沦落到不配享有自由而只配严加管束的地步。

良知对于个人意味着更多的东西。它使人感受性丰富、具有高度心灵能力,并由于使人在生活中至少遵循着一条“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界限而不致堕入罪恶。缺乏良知的人却冷酷无情灵魂粗暴、无所震惊无所同情;只要不殃及自己,什么邪恶都能容忍;只要逃得掉惩罚,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所以,对每个人来说,良知的有无标志着人能否保持在人作为人不可丧失的人性维度上。不仅如此,人的内心深处需要某种东西作为人格整合的核心,这个核心可以把个人的一切特性聚集起来,使人在复杂的环境变化和一生活动中具有一以贯之的东西,因而能于变化中保持自我的同一性,而不致被环境的复杂与活动的多样分割成碎片。良知作为影响个人一切活动的内部稳定机制,正是使人得以具有健康的自我同一性的人格核心。人格整合的问题无论对何时何地的人都存在,在现代更为突出。现代社会风尚、时潮变化之快,信息之多令人应接不暇。如果没有良知作为内在支撑点,个人将迷失于变幻无穷的时尚海潮中犹如随风摇摆的一叶小舟,行无定向,人格破碎,全然不具真实个人的统一性;如果缺乏良知这种深层的内在洞察力,人面对庞杂而过量的信息却无判断、筛选、整合能力。将听凭各种信息轮番占领自己的大脑,其状好似被不断塞满食物的笼养肥鸡,同样不成其为真实的个人。良知则使人怀着对人的价值的珍视,对外界的一切保持着开放、灵活和独立思考从而使自己在变化中能够作为真实的个人具有人格的统一性和人的自尊。

鉴于良知对社会共同生活和对个人的这种永远不会降低的极端重要性,可以说,保持良知,这本身就是亘延数千年而且只要人不甘堕落就必须一直亘延下去的人性法则。然而在我国,长期统治着人们的意识形态挑动了一种极度扭曲人性、对人的良知具有毁灭性的党派精神。党派精神分割人类,使人狂热地忠于最狭隘的团体因而破坏良知生成所必不可少的对公理和一切普遍法则的尊重。它还使人丧失批判力,把良心完全交付团体去支配而彻底消解个人责任。为了党派利益,不仅像诚实、守信、于已有利不得于人有害等道德法则可弃之若敝履,而且也不会顾及着人至少得遵循的那条“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行为底线,甚至还可以把最残酷的暴力行为和诸如告密、打小报告这类最下流的行径赋以道德意义。这种毁灭良知的粗俗精神一直未得到清算,眼下对实用性的崇拜又继续摧毁着和钝化着国人本来就已经很脆弱、很麻木的良知。似乎嫌良知碍手碍脚消失得不够彻底,有些人制造出种种理论为良知缺乏作合理化甚至道德化辩护;更有人以彻底的粗鄙态度对呼唤良知的声音发出不着边际但却令不少人深以为然的“良知值几个钱”的讥诮。但是,假如人们看看良知麻木引起的无穷问题,多的不说,只需看看人际关系上耗费越来越大的包括有形的物质、金钱和无形的时间、精力在内的“交际成本”;再看看遮蔽良知正在把人变成什么样子……还能以漫不经心甚至轻薄的态度对待良知吗?

199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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