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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子说“无为”时,他想表达什么?

 素笛轩 2020-08-22


上一期『知行合一』栏目,我们一起了解了老子的“婴儿”思想,是不是没想到“婴儿”背后还藏着这么深刻的哲理呢?无独有偶,其实老子擅长蕴深刻哲理于简单物象或概念中。

说到“无为”,你会想到些什么呢?这一期的『知行合一』,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老子提出的经典理念之一:无为。





一般说到老子的“无为”,似乎我们下意识便会想到“无所作为”,紧接着便将其归为消极的人生态度。

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这是对老子无为思想的误读。陈鼓应先生曾提出:“老子著书立说的最大目的和动机就在于发挥无为的思想。”可以看出,“无为”是老子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理解老子思想的关键。

因此为了深入了解老子思想,就要正确理解无为,而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文本对无为的含义进行重新审视。





但纵观《道德经》全书,“无为”的含义却并没有被清楚地界定,这无疑对我们理解老子“无为”的含义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有的人常以现代汉语的表层含义来解释“无为”,甚至将“无为而无不为”解读为表面上不做,暗地里什么都来。这对老子思想造成了极大的误解。只有将“无为”置于《道德经》的整体语境下重新分析,才能明白“无为”的真正含义。





结合文本,对于“无”的解释,陈鼓应在《老子今注今译》中提到:一是指称“道”(如第一章和第四十章)。因为“道”是不可见的,所以用“无”来形容它的特性;另一是指空的空间(如第十一章)。

陈鼓应认为老子这些观念不仅没有消极的思想,相反的,却蕴涵着培蓄待发的精神。

一方面老子关注世乱,极欲提供人类安然相处之道(如无为”“不争”“谦退”等观念的提出,乃在于呼吁人收敛一己的占有冲动,以消解社会争端的根源);另一方面,老子要人凝炼内在生命的深度(如“虚静”等观念的提出,乃在于期望人们发展主体的精神空间)。





回到文本本身,“无为”在《道德经》一书中一共出现十二次,分别在第二、三、十、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三、四十八、五十七、六十三、六十四章。对这几章进行总结,可知“无为”的主体必为“圣人”,而不是任何人。

此外,除了三十七章中以“无为”来描述“道”,其他书上凡是谈到“无为”的地方,都是从政治的立场而发的。老子提倡“无为”的动机是出于“有为”,而“有为”是针对着统治者而发的。老子指出统治者任意妄为。请看: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七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七十五章)



大概是说,禁忌太多了,人民反而愈加贫穷;法令的森严,沉重的税赋,导致民不聊生。

老子指出政府成为压迫人民的工具,他希望改变这个局面,因此极力呼吁做到“无为”,但需要明确的是,这并不代表着无所作为,而是遵循事物自身价值,不对事物作外在的干扰。看起来似乎真的是无所作为,但实质却是一种以“无为”为基础的“为”。通过“无为”从而达成“我不为民自化”的良好效果。

老子讲“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即是说:“自然”是“无为”的价值导向。在自然的范围内有所为,而如果超出自然的范围就应该采取“不敢为”的态度。

老子讲“道法自然”亦是此意。



通过这一期的分享,我们应该对“无为”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回到文本自身,我们明白了“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的浅薄含义,而是去发展个人主体的精神空间,在自然的范围内“有所为”,而在超出自然的范围内“不敢为”,如此达到安然相处之道。

如此看来,“无为”实是一种大智慧。

栏目策划:清圆;图文编辑:微雨

知行合一 · 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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