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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灵山白水 2020-08-23

一、乡村振兴战略指出,“三农”问题是全党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党的基层组织,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真正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党性强、作风好、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干部派下去,促进干部在基层一线成长、干事创业。

二、现在农村两委主干平均年龄在普遍偏大,学历偏低,眼界不宽,领富带富能力普遍薄弱。因此,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是强化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面振兴乡村的创新举措。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农村带头人的率先垂范作用。村党组织书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农民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宗旨。

三、农村受村级资源短缺、村集体经济整体薄弱的影响,村级发展事务主要还是依靠上级投资,村级发展空间缺乏自主权,整体受限制。选派干部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工作的重点,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优势,寻找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新途径,带领农民致富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四、伴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陪子女就读等现状,农村人口外流严重,部分村两委主干存在走读现象,服务不够及时。因此,要鼓励选派的优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长期在村任职。任职期间必须驻村工作,不参加原单位各项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抽调从事其它工作。选派干部之间形成有效竞争,形成发展压力,为其他村干部带来学习的机会和被淘汰的压力,促使思发展、谋发展成为新常态。

五、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要组织任前培训,围绕基层党建、“三农工作”各项政策进行系统培训,要学深悟透乡村振兴的深刻内涵,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过程中,引导技术、人力、资金、资源等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引领乡村振兴的主心骨作用。六、选派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实行属地管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日常管理与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部建立跟踪管理档案,开展谈心谈话和履职评估。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满且完成工作目标且考核合格的,优先推荐为各类表彰人选和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凡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其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在提拔重用时优先提拔、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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