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John Denver - Party Hits (Ohrwürmer) ......Misty taste of moon shineTear drops in my eyesCountry reads take me homeTo the place I belongWeat VirginiaMountain momma...... 在这首传唱度很高的乡村民谣里,John Denver描绘了美丽的弗吉尼亚风光,写的是思乡情怀。但'moonshine'这个词, 在美国禁酒令时期,其实是个暗号,指的就是私酿酒。 当时,私酿的威士忌都被装在小木桶里, 以区别于政府公酿的大桶威士忌,于是小桶和大桶的提法,就成为私酿与公酿的代名词。并且,私酿威士忌大都在深夜人不知鬼不觉时出笼,故美名为“月光威士忌”,也就是上面说到的moonshine。 这种产生于权威压制,带着一股浓浓的反叛精神的烈酒,充满了悲壮的浪漫感,给当时的人们很大的鼓舞,苏格兰18世纪诗人彭斯(Robert Burns),不就有这样一句名言吗: “自由与威士忌同在。” 当然,好的也就算了,各种各样的劣质原料生产的“垃圾酒”也层出不穷,滥竽充数的一大把。 最麻烦的是,黑帮组织最开始还是各玩各的,仅限于当地的小范围。但是,势力开始扩大之后,就会产生对立和纷争,枪击,爆破,杀人等暴力事件开始频繁发生…… ■ Jazz Age和Flapper 从结果来看,禁酒令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尤其是在大城市,喝“私酒”反而成为了一种风尚,在越来越开放的新城市文化影响下,“禁酒”仿佛成为了笑柄。 拿纽约市来说,1920年禁酒法实施前,全市共有1万5000家酒馆,但法案通过后迅速激增。正确的数量众说纷纭,但估计是在3万2000到10万之间,大多数,还是地下酒吧。 卖便宜酒的简朴商店,卖鸡尾酒、带爵士乐演奏、舞蹈演出等精致的夜总会……各种各样,百花齐放。 私造酒横行的1920年代,被称为“Jazz Age”。这个词是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1925年)的作者,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Scott Fitzgerald)创造的词汇,盖茨比这本小说的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这个时代,女性获得了参政权,开始享受自由,排除了旧的社会习惯,被称为“Flapper”(疯丫头)的她们,把头发剪短,身穿超短的宽松裙,抽烟喝酒又跳舞,大力讴歌反禁酒……推行禁酒的主力军之一已经不负存在。 再回头去看妇女组织WCTU当年为了推行禁酒的各种“努力”,是不是像个笑话? 菲茨杰拉德形容Jazz Age为“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人们徜徉在享乐主义的乐园,追逐着梦想和未来,也迷失在繁华的都市和诡谲的时代洪流中 ■以大失败告终的“高贵的实验” 与此同时,大量爱尔兰&加拿大的走私威士忌进入黑市,美国一半以上的蒸馏厂被迫永久停产,政府也失去庞大的税收。 黑帮团伙收买了当局,阻止秘密贩卖是不可能的了,都市的舆论也转向了反对禁酒法。1927年,这场“高贵的实验”几乎就已经宣告失败了,需要做的只剩下修改宪法。 在1932年的总统选举中,富兰克林战胜了现任的胡佛,局势彻底发生了变化。1933年2月,上下两院通过修正第21条的方案,同年12月之前迅速获得各州的批准,这样修正第21条废除了修正第18条,一场“高贵的实验”宣告结束。 当时,国家正好处在经济危机中,酒精的税收还起到了缓冲作用。总之举国欢腾,“Happy Days Are Here Again”、“Cocktails for Two”等歌曲响彻全国。 ■ “最愚蠢”的法令 说回威士忌,最心痛的,当然还是美国本土的威士忌产业受到的重创。 浮浮沉沉的美国威士忌,直到21世纪初,才算彻底稳固了自己在世界威士忌市场的地位。 其中黑麦威士忌可能早就出人头地了。 在17-19世纪,黑麦在美国很流行,算是人见人爱的流行饮品。但是在美国禁酒令时期大幅削减,消失了很多,被波本压过一头,直到近十年才渐渐复苏。 对苏格兰酒厂的影响从某方面来说,也很是毁灭性的。至少对于坎贝尔是一段想要试图淡忘掉的历史。19世纪,繁荣的坎贝尔产区迎来萧条期。 美国的禁酒令成为压死坎贝尔的最后一根稻草,威士忌出口变得雪上加霜,日益提高的成本和不断下滑的销量让很多小酒厂主难以维持经营。 20世纪20年代末,只剩下一家酒厂Ricchlachan还在运作,然而这家酒厂也并没有坚持多久,1934年便关厂。 好在之后有三家酒厂重新开张,并生产至今。 ■给“他人”做嫁衣 当然,积极的影响也有,比如”趁虚而入“的加拿大威士忌。 可以说加拿大威士忌能有现在的繁荣局面,背后的推手正是邻近的美国。禁酒令颁布后,美国国内对于烈酒的需求却不降反增,加拿威士忌立刻逮住了机会,许多厂商甚至开发出专用于“偷渡”的威士忌包装。 一些酒厂也借此机会将加拿大的威士忌走私到美国,牟取暴利,另一些精明的酒厂,囤酒待售。 等到1933年禁酒令废除,大量的加拿大威士忌已经疯狂涌入美国,一举占领了市场,成为最大受益者,直到现在。 其次,就是“拉弗格”了。这个常被饮者评价为碘酒、消毒水的苏格兰威士忌,正好让它在禁酒令期间,被当作“药酒”获准进入了美国市场,也成为此时期唯一能出现在市场上的苏格兰单一麦芽威士忌,成为彼时最大现象级事件。 估计当时的美国官员也是被那股浓浓的碘酒药水味给迷惑了吧。 关于禁酒令就先聊到这里了,再深扒,就要牵扯出很多非我专业的知识了。 酒这个东西确实有两面性,历史上不少国家都明令禁过酒。比如1914年到1925的俄罗斯,1916年到1927年的挪威,1914年到1955年的瑞典(实施配额制度),以及1915年到1922年的冰岛……以及现在还在禁酒的几个伊斯兰教国家。 单拿美国禁酒令来看,我们不能否认它的出现有很多历史、文化残留的因素,也不能忽视它在某些程度上对酒类产业的积极影响,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笑它荒诞、愚蠢。 不论怎样,如果现在有任何一个国家禁酒,那我肯定是一天都不想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