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年度水利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宁水基〔2017〕473号各区水务局: 为全面提高我市水利行业质量意识,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推动南京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根据省水利厅《2016-2017年度江苏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苏水基〔2017〕12号)和南京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宁水基〔2017〕368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考核小组,于2017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各区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按照自我评价和实地核查的程序依次进行了考核。考核小组在考核区水务局质量工作开展总体情况的同时随机抽查了各区各1-2个在建水利建设项目,市水务局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和认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考核情况 通过考核,各区水务局都能认真领会和学习水利部、省水利厅等上级部门印发的各项建设管理、质量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并及时给相关单位传达和落实了各项制度及标准,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严把质量关,大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各项水利工程顺利推进。区水务局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具体情况:(1)各区水务局能认真贯彻执行省水利厅各项质量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了有关质量规章制度;(2)各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基本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力度逐步加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管理比较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实现了全覆盖;(3)制定了区级已完工项目验收计划,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4)建立了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明确了质量举报投诉渠道;(5)积极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班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相关知识的培训班。 各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结果
注: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的,加5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文明工地的,每项加3分,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每项加1分。满分为5分。 二、项目考核情况 各区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抽查了9个在建水利建设项目,分别为:栖霞区九乡河治理应急工程、栖霞区便民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河闸扩建工程、石臼湖、固城湖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高淳石臼湖)、石臼湖、固城湖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高淳固城湖段)、南京市溧水区石臼湖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二年度)、南京市浦口区清流河堤防加固工程、南京市六合区八百河铁路圩段堤防加固工程。 总体上各项目实施单位均能够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项目建设中均能按照国家对质量、安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具体考核情况:(1)在项目质量管理上,项目法人管理较规范,能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积极组织对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进行检查,能及时落实各类稽察、检查、巡查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2)勘测设计的单位重视勘测设计文件质量,设计服务基本满足工作需要;(3)施工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现场管理和施工过程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在施工材料和设备选用上能按规定进行检验;(4)监理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基本满足工作要求,采取了旁站、巡视等形式强化质量控制;(5)所抽查项目中,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均组织了自检、抽检和第三方检测等。 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工作考核结果
三、存在的问题 1、总体考核方面 个别区水务局促进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措施不明确,质量考核工作滞后,未及时开展工作或上报材料;个别区水务局质量监督机构不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信息动态监控、管理等基础工作不完善。 2、项目考核方面 项目法人:个别法人组建不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有待加强;台帐不全,不能完整反映项目法人质量管理行为。 施工单位:个别项目施工日志记录不齐全;施工档案资料签字有漏签;自检的数量和频次不符合要求;原材料堆放不够规范;施工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不全;进场施工材料、设备进出库报验不规范; 监理单位:单元工程评定未进行复核,资料不完整;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数量和频次不满足要求;金属结构等无抽检记录;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旁站、巡视;监理日志、记录等内容填写不完整; 其它:驻工设计代表工作记录不完整;部分项目检测报告提取不及时,造成工序和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依据不足,评定工作滞后;部分项目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等未按规定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质量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的认识,国务院每年均将水利建设质量工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省政府每年度对市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也会对水利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各地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质量工作,切实履行质量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要以质量考核为契机,深入剖析质量工作全过程,详细研究质量工作的每一个考核项,细化关键节点制定工作措施,提高日常质量管理水平。 2、进一步规范质量考核。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区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针对质量工作的每个考核项,细化关键节点工作措施。省水利厅将组织对我市的质量考核,各地和各项目法人要针对市局本次考核发现的存在问题,针对性地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迎接省、部质量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3、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问题,以及考核组现场指出的问题,请各区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和落实,要组织对辖区内其他工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加强对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4、推进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在区级水务局门户网站中增设质量管理信息专栏,宣传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政策法规,发布质量管理动态、公布质量投诉受理渠道等信息,及时报送质量统计分析报告,逐步形成与市、区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信息联动机制。 南京市水务局 2017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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