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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集馨官场笔记之九十二:办完张灯杆子一案,新津、大邑一带抢劫、杀人命案发案率大大降低

 梅轩画舫 2020-08-26

作者:张集馨(清)

杜春和、张秀清 整理

中华书局出版

1981年11月第1版

1981年11月第1次印刷

定价:1.50元

【梅轩曰】此书得于《孔夫子旧书网》,原价一块五,现价十五,长了十倍。系作者自撰的一部年谱,详细记叙了其六十一年的官场见闻,名为年谱,实等于讽世小说,刻画官场鬼魅细致入微,不亚于清季之《官场现行记》。梅轩以《张集馨官场笔记》名之,逐日批读,有足令诸君拍案惊奇与扼腕疾首者。

九十四

3月25日早晨,大邑县守河兵丁汇报,他们将张灯杆子已经拿获,并同时抓到了七名同伙。

我一面安排回禀琦善大人,一面立刻命大邑县将人犯提到省府,会同成都府各委员在臬司衙门突击审讯,张灯杆子种种不法行为,全部审讯清楚。

并且张灯杆子还供出在新津县乡下又曾实施抢劫,当官府差役围捕时,张灯杆子拒捕枪伤数人逃跑。逃跑途中,又将一个卖酒人砍死,情节非常残忍,一死不足与蔽其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案件审结之后,张灯杆子病重,奄奄一息,眼看就要病亡。

琦善大人恐怕其因病逃脱法律制裁,因此命令将其先行就地正法,其余的同伙案犯待刑部批覆以后再行问斩。

所有罪犯全部关押在成都府第一监狱,这些家伙知道不能免除一死,当夜挣断镣铐,打伤狱警,连同另案关押的其他罪犯共十七人,趁黑夜砸牢反狱逃跑。

成都府知府韩泰华来臬司向我哭诉,我严厉告诫他,如果犯人24小时拿回,你自然没事,否则谁也救不了你。

打发走韩泰华,我又加派省府得力干警,会同满城绿营驻军,分成几路,展开地毯式大搜捕。

幸好当时城门关闭,逃犯都没能出城,遂于当天晚上被全部重新抓获。

越狱案迅速审讯明白之后,照例一概处以死刑,就地正法。

经过张灯杆子一案之后,新津、大邑一带抢劫、杀人命案发案率大大降低,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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