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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的公积金被退回了怎么办

 会计家园001 2020-08-26

 本月小伙伴们有没有遇到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被退回的情况呢?遇到这个问题,不用着急,让我告诉大家,这是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时间又到来了。由于每年的7月份左右最低缴费基数会做调整,若还是按照以前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其缴费基数若低于本年度所要求的最低缴费基数,则公积金中心不予以收缴,便会将款项退回。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后,再重新缴款即可。
        那么,有没有比较便捷的办理方法呢?本文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例,介绍网上办理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调整的方法。
        一、开通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并登陆。如下图所示:

        二、选择“申报业务”,点击“缴存基数调整”,进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即上图中画圈部分的“缴至年月”需要目前公积金缴至6月份,若不是,则事先需将截止6月份以前(含6月)的公积金款项缴存,方可办理。
        三、在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界面下方,点击“申请”按钮,弹出详情页,并点击“查询”,查询结果会显示职工信息列表。如下图所示:


        四、在职工信息列表中,勾选需要修改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职工的“现个人实际工资”、“现个人缴存基数”,并点击“保存”。如下图所示:

        界面中,“现月缴存额”是系统自动根据“现个人缴存基数”自动计算的,无需填写。
        五、确认修改完职工的基数后,点击“保存”按钮,回到主页面。结果展示栏中的审核状态为“已保存”。如下图所示:

        六、点击“上传材料”,选择相应的材料,进行上传。如下图所示:

 

        目前,福建省只需提交《年度基数核定总表》即可。表格材料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
        七、保存后回到查询页面,勾选对应人员后,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八、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结果显示“已启用”,则办理完成。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1、办理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部分单位公积金缴至年月控制,如:福建省要求单位缴至年月为6月,方可在允许受理的时间段内申请单位年度基数调整。
        2、缴存单位1年只能办理1次年度基数调整。
        3、若新开户单位未进行过汇缴,则不允许进行单位年度基数调整。如遇个别需调整的情况,则需要至柜台受理个人基数调整。
        4、若缴存单位有住房补贴账号,则还需进行补贴账户的基数调整,住房补贴调整操作跟公积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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