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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朝杀而暮犯

 老鄧子 2020-08-27

  官员腐败,不仅祸害百姓,更危害国家政权。因此,历朝都有“廉政肃贪”的相关法令,营造“清明”政治,以期政权长治久安。

  西汉惠帝、武帝时均有律令:官吏若贪赃受贿,一律处死,并陈尸市井。

  北魏孝文帝亦有律令:官吏“枉法十匹,罪之死刑”,甚至“受羊一口,酒一斛者”亦受“大辟之刑”,且官吏“赃私致罪者,皆禁锢子孙”。

  隋文帝算得上是一个对贪官零容忍的皇帝。他常常让自己的亲信装扮成富豪,用金银珠宝去贿赂官员。一旦有官员经不住诱惑,收下金银珠宝,就立刻收网。人赃面前,贪官只能束手就擒。虽说这是一种典型的钓鱼执法,却也证明了那些经不住诱惑的官员本身就有贪念。这种钓鱼执法,对防止官员腐败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唐律·职制》则规定:官吏贪赃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处绞刑;只受赃不枉法者,一尺杖九十,两匹加一等,三十匹处流役。

  宋太祖赵匡胤惩治贪官污吏,非常严厉,仅在建隆三年至天宝六年的十一年间,处死将军一级贪官数十人。甚至连开国功臣赵普,也因受贿枉法、包庇贪官而被罢去宰相之职。


  平民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最恨贫官污吏,他曾下令:官吏贪赃银钱六十两以上,除枭首示众外,还要剥下皮来塞以稻草立在大堂公案之旁,以警告继任者。《明律》规定:官吏受财枉法,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处绞刑;受财而不枉法,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永不再用。仅洪武九年,发配流放在凤阳的贪官就达一万余人。“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朱元璋女婿欧阳伦因贩运私茶违反《茶法》,亦被处以死刑。

  清朝顺治皇帝认为:“朝廷治国安民,首在严惩贪官”。他曾在三天内,连发四道圣旨,惩治劣迹昭昭的贪官污吏,并当场对漕运总督吴惟华、江宁巡抚士国宝等革职严审。清朝的惩贪律令,还有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处法,即“赐令自尽之法”。

  然而,无论历朝法令多么严厉,贪官污吏依旧层出不穷。朱元璋就曾发出如此感叹:“奈何朝杀而暮犯?”

  奈何朝杀而暮犯?

  因为腐败是权利相通的人治社会一种与生俱来的痼疾。人治社会一日存在,腐败痼疾一日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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