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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情节能从无期徒刑减轻到三年有期徒刑?

 赖建东 2020-08-28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从犯情节,究竟能减轻多少年?能否连降两档?确实需要探究探究。

比如制造毒品罪,第一档量刑档次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档量刑档次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档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档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罪嫌疑人的制造毒品的数量,属于“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档,但他被认定为从犯,那么,能否直接降为第二档,甚至第一档量刑档次之内量刑呢?

简单来说,按照毒品数量,可以判处死刑的,能否因为是从犯,就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呢?

其实,从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来说,也是可以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一、根据《刑法》,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三、《广东省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上述规定意味着,从犯,是可以无限减少刑罚的,直至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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