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建东 IP属地:广东

文章 关注 粉丝 访问 贡献
 
共 766 篇文章
显示摘要每页显示  条
法院认为,“第一,该笔录系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对康某进行的首次讯问,该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有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的内容。第二,该笔录显示侦查人员系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康某进行询问,并非依照刑事诉讼程序对其进行讯问。对此,公安机关均未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因此,康某的该讯问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辩护律师则认为,苏某在侦查阶段的第一次讯问,只有一名侦查人员进行审讯,违反了“讯问时不得少于二人”的强制性规定,该讯问笔录取证程序违法,讯问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不能单独证明讯问笔录的合法性,应当提供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以供核查笔录内容的真实性,以及证明讯问笔录确实已经经过了犯罪嫌疑人确认,犯...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除了约束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还约束讯问笔录的制作过程,讯问笔录应当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误解、曲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甚至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供述过的内容,这也应该认定为刑讯逼供之外的非法取证行为。在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的笔录与实际供述内容不符的问题,申...
“另案处理”,对刑事辩护的利与弊。“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例如,行贿人与受贿人基本都是分开处理的,在彼此的案卷材...
被告人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认为,被害人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是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材料真实、充分,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形式合法,内容客观,且针对辩护人的质疑,且鉴定人出庭作证并提交说明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应当予以采信,而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没有查看原始医学进项资料,且没有对被害人进...
会计鉴定,作出确认持有股权合法性的鉴定意见。”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可以发现鉴定机构作出明显不属于鉴定范围的鉴定意见,这属于超越了司法鉴定职能的情况。后法院审查认为,《鉴定意见》中关于股份质押效力及涉及案件事实认定属司法机关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的职权,XX司法鉴定所该项鉴定意见超越职权和范围,该项鉴定意见不予采纳。
对重新鉴定的鉴定意见,法院审查认为,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因鉴定人员均系助理工程师,不符合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要求,故对鉴定意见书不予采信。
以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时机、血液酒精含量的鉴定时机以及毒品的鉴定时机为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本案中,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将近两个月之后,才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让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轻伤案件,可重点考虑成伤机制鉴定。例如,在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刘某因琐事与被害人于某发生口角后互殴,互殴过程中被害人于某左髌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该案中,刘某始终认为被害人是自己摔倒跪地形成的,要求对被害人的成伤机制进行鉴定,但是鉴定机构仅仅对损伤程度进行鉴定,没有针对刘某所提出是跪...
被害人自身疾病也影响伤情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伤病关系处理原则,“4.3.2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4.3.3 既往伤/病为主要作用的,即损伤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只说明因果关系。”可见,...
帮助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下载网文摘手 | 下载手机客户端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5-2024 360doc.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90625号 京ICP备05038915号 京网文[2016]6433-8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377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