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语法知识 1、词类:有实词与虚词两⼤类。 (1)实词:表示实在的意义,能够作短语或句⼦的成分能够独⽴成句。 虚词:⼀般不表示实在的意义,不作短语或句⼦的成分(只有副词例 外),它们的基本⽤途是表示语法关系。 A 、名词:表示⼈和事物名称的词。表示⼈的名称,如同志、作家;表示 具体事物,河流、⾼⼭;表示抽象事物,如政治、科学;表示时间名称, 上午、夏天;表示处所名称:上海、中国;表示⽅位名称:上、下(简 称⽅位词) 名词的语法特点:①表示⼈称的名词,可以在后头加“们”表示多数②⽅位 词常⽤在其他名词后头,组成表示处所、范围或时间的⽅位短语③名词 ⼀般不受副词修饰。 B、动词:是表示动作⾏为、发展变化、⼼理活动等意义的词。 表示动作、⾏为:坐、听;表示存现、消失或发展变化:有、发⽣;表 示⼼理活动:爱、恨;表示使令:叫、让;表示可能、意愿(能愿动 词):能、会;表示趋向(趋向动词):来、去;表示判断(判断词): 是。 动词的语法特点:①动词⼀般受副词“不”的修饰。②动词后⾯可以带 “着、了、过”,表示动态。③⼀部分动词可以叠,表示时间短暂或尝试 的意思。④判断词“是”主要是联结句⼦的主语和宾语。⑤能愿动词后⾯不 能跟名词,能愿动词可以和后⾯的动词⼀起作谓语中⼼语,也可以单独 作谓语中⼼语。⑥趋向动词可以单独作谓语中⼼语,也可以在谓语中⼼ 语后⾯作补语。 C、形容词:是表示事物的形状、性质、状态的词。 表示事物形状的:⾼、矮;表示事物性质的:漂亮、结实;表示事物状 态的:快、慢; 形容词的语法特点:①⼀部分形容词可以⽤叠形式来加强语义。②⼤ 多数形容词可以受副词“很”修饰。 D、数词:是表示数⽬的词。 表确数(表示分数,整数和倍数);表概数:⼏、许多;表序数:第⼀、 ⽼三;数词的语法特点:①数⽬增加,可以⽤分数表示,也可以⽤倍数 表示②数⽬减少,只能⽤分数,不能⽤倍数。 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