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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相信“内部员工理财产品”,三招破解“假理财”骗局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20-08-31

    经常有朋友咨询,银行内部员工理财产品可以购买吗?现实可能会狠狠地打你耳光,因为你可能误入了虚假理财的骗局。

    曾经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私自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大案也许很多人记忆犹新,由于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人民币,而且构成对大量的高净值客户投资人的重大危害,被称为有史以来第一大“飞单”案。

    如今,又一个以“内部员工理财产品”的诈骗案曝光,证券公司客户经理联手农业银行的支行副行长,以所谓的“内部员工理财产品”的名义诱骗客户投资1000多万元进行炒股,由于炒股亏损无力偿还导致案件爆发。最终,两人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营业厅客户经理胡某兵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被告人原系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尧化支行副行长姚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被告人胡某兵、姚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如何破解“假理财”骗局呢?银行资深人士告诉你三招破解“假理财”骗局:

    第一招,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员工理财产品”,更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投资、内部消息。切记,只要说是内部理财投资产品的,都是骗子。

    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大众投资理财的时代,因此,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投资、内部消息、内部产品甚至银行行长,靠关系走后门的时代不是投资理财的时代而是财富短缺的时代特征。

    无论是民生银行的30亿元“理财飞单”案件,还是刚刚发生的“假理财”诈骗案,都有一个共同 的特征即“内部员工理财产品”。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是将非本银行的理财产品以本银行理财产品私下转让的名义推荐给购买者,因此,这些理财产品就具有了内部产品的特征而不是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

    而这一次的“假理财”诈骗案,同样是以“证券机构内部理财产品”的名义诱导购买者投资。

    很多人在购买理财和投资时仍然相信所谓的内部人士,相信所谓的熟人推荐、朋友推荐,这为一些诈骗分子特别是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创造了条件,一些人将诈骗投资包装成所谓的内部产品、内部投资,甚至一些人以银行行长的名义进行宣传和推荐,由于一些参与诈骗人员本身就有金融机构高管、银行支行行长、证券机构客户经理等真实的身份,更是提高了虚假理财产品的可信度,导致投资者上当受骗。

    民生银行的30亿元理财飞单导致50多名私人银行客户被骗,这次的假理财诈骗案导致三名投资者分别被骗540万元、100万元和400万元,不能不说,证券公司员工身份和银行支行长身份对“内部理财产品”起到了重要的增信作用。

    防“假理财”投资骗局秘籍: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信息、内部项目、内部产品,只有金融机构的挂牌理财产品、挂牌的投资产品才是真正可以放心购买的理财产品,否则就一定会上当受骗。

    第二招,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要直接进入理财产品的发行人账户,如果进入个人账户或者第三方账户就是购买了“假理财”。切记,千万不要让内部员工代买

    虚假理财财产毕竟不是金融机构发行的真正的理财产品,甚至根本不是理财产品而仅仅是一种诈骗的道具,因此,在购买和投资过程中就会有许多特别诡异的现象发生。所谓“反常即为妖”,出现异常情况一定要警惕。

    要防止购买理财产品时受骗,这里要关注两点:

    第一点是千万不要让所谓的内部员工代购买,这是防止诈骗非常重要的一步。

    很多人购买理财产品和投资时,不是去相关金融机构直接购买,而是通过所谓的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代购买,这会导致一些人以银行工作人员的名义,甚至以银行行长的名义行骗而得逞,同时也会导致一些真的银行工作人员私自销售非代理产品,导致很多人上当受骗。

    这次的假理财案件中,支行长姚某在向客户罗某甲介绍了这款产品时,就表示“只能把钱给胡某兵(证券公司人员),让他以内部员工身份操作”。于是,被害人罗某甲、罗某乙、周某分别先后向被告人胡某兵的个人账户汇款共计540万元、100万元、400万元,被害人罗某甲还向被告人姚某的个人账户汇款人民币100万元。

    第二点是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一定要进入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银行账户上,而不是个人账户或者第三方银行账户,如果没有直接进入理财产品发行方的银行账户,这个理财产品一定是假的。

    上面的案例是内部员工代买而资金进入了个人账户,这在金融机构内部是严格禁止的,严格禁止金融机构内部员工与客户有资金往来,所以通过内部员工代买内部理财产品根本是行不通的。而民生银行的理财飞单案则是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进入了第三方账户。

    防理财诈骗秘籍:千万不要让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代购买,而要通过正当方式购买投资产品和理财产品,这是防范诈骗的有效手段。无论投资还是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自己购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

    第三招,千万不要贪图理财产品投资的高息,利息过高的理财产品有可能是理财陷阱

    所有的理财陷阱中都离不开最重要的一点:即高息诱惑。所有的理财诈骗案件中,几乎没有例外都是给予高息承诺以诱惑投资。

    民生银行的30亿元理财飞单之所以能够得逞,除了银行支行长的身份以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即高息诱惑,以理财产品购买客户急需资金让利转让,从而获得更高的投资理财收益,即所谓的风险低、收益高。

    而这一案例的诈骗之所以成功仍然是高息诱惑的结果,胡某兵说有一款面向内部员工的理财产品,年利率18%,让姚某找罗某甲出钱买理财,跟罗某甲说是年利率12%。并从中拿出4.8%年利息给姚某做报酬。购买者看中了12%的年化利息,银行支行长姚某看中了4.8%的报酬。这是这一诈骗案件的根本前提。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大体分两类,一类是投资于货币市场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约5%左右;另一类可投资于股票、期货等市场的理财产品,无固定收益。长江证券根本没有发行销售过年利率18%的理财产品,更不会有针对内部员工的理财产品。

    高息、高收益永远是诈骗最简单而有效的方式,毕竟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的投资和理财产品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高息,贪图或者相信所谓的高息理财和高收益投资一定是陷阱。只要不贪图高利和高收益就能够严格约束自己而不上当。

    经济学原理是: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如果你愿意承担100%的风险,那么你可以确定自己的收益率为20--50%;如果你愿意承担50%的投资风险,你可以确定自己的收益率为10%;如果你只愿意承担20%的风险,你可以确定6—8%的收益率;如果你不希望承担风险或者只承担较少的风险,你只能确定4%的年化收益率。

    防虚假理财诈骗秘籍:多少诈骗活动都是以高收益的面目出现甚至兑现,而人们对高息的贪婪最后让那些诈骗活动得逞,因此,不要贪图高息是第一防骗秘籍。(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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