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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大理的彝族聂苏支系“罗武人”,罗婺支系的远方亲戚 !!!

 君子养源 2020-08-31

在苍茫叠翠的横断山脉腹地云龙、永平、漾濞、洱源四县结合部。聚居着一支彝族支系“聂苏支”后裔,自称“聂苏颇”,他称“罗武”族,现有人口2万余人,有单独的民族语言和民族服饰。于明朝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起源地称为“箭杆场”,后称“箭杆里”。 

解放初至1961年三次行政区域撤并,被三个县划出部分地盘和民众(洱源县西山乡、漾濞县富恒乡、双涧乡、永平县北斗乡的各一部分)但其大量的人口仍居住在“箭杆场”故里――现云龙县团结彝族乡。 

团结彝族乡位于云龙县境东南部,距县城38公里。东临洱源县西山乡、南接漾濞县双涧乡、富恒乡,西与永平县北斗乡接壤,北靠本县关平乡。总面积302平方公里,人口1.1万人。其中有0.86万人属于“聂苏支”,有0.04万人属于凉山籍“诺苏支”。彝族总人口占了全乡总人口的83%。还有苗族0.02万人,汉族0.06万人,白族0.12万人。 
   
一、族源 

       “聂苏支”的“罗武人”发源地为楚雄武定县。根据《元史・地理志》载“……至段氏使乌阿蛮阿而治,纳夷昵共龙城于共甸,又筑城,名日易龙,其裔孙法瓦浸盛,以其远祖罗婺为部名。”随着氏族部落的消亡,“罗婺”一词仍作为了这一彝族支系的名称。“武”即“婺”的转音。 

  罗武人迁居大理州境内的主要原因是参与明军攻克大理和平定洱源佛光寨高普之乱。雍正《云龙州志》载:“箭杆场土巡检字忠,武定土官安慈之次子,洪武十五年随颖川侯定大理,功授箭杆场土巡检。”现存团结彝族乡腊鹅寨村的《字氏墓序》也记载了这一史实:“恭闻木之本,水有源也。根之深者叶必茂,德之厚者复必先。惟虑前有人而后无继述,乃迄爰稽。始祖阿而,肇基于宋,职授部长,矣格建功于元,侯登万户郎。二公以后,其余欲皆名垂竹帛,德在人间。武定英名至今不朽矣。厥后,远祖矣立西征报效,钦赐字忠,以其忠于国而光于朝,岂止为裕后之祖,众贤之孙哉。字忠作邑云阳,世守土职,……”。现存团结乡河东村的《施国总公墓志铭》载:“溯公始祖施泽、施秀,洪武间以岳婿亲,自武定随土司字忠出征,克平大理有功,分罗川世袭巡检。” 
  明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元左丞普颜笃、土酋高大惠占据浪穹佛光寨反叛,西平侯沐英曾率阿这等少数民族部队征讨佛光寨,平定了高普的叛乱。万历《邓川州志》云:“洪武初年,阿这自威远州来,适浪境佛光寨土酋高大惠叛,元丞相普颜笃助之。蒙高皇帝遣西平侯率阿这等从征,率十司协力成功。蒙敕:阿这邓川州知州,世袭。赐十土司(巡)简(检)以隶阿侯为家兵。”明初封邓川的十个土巡检司,其中五个在罗坪山以东,即今洱源县境内;五个在罗平以西,这五个巡检司的辖地区域从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归附云龙州,故在今云龙县境内。其中就有箭杆场土巡检字忠,所率的“聂苏兵”被安顿在了箭杆场,至此武定土司的后裔就在此落户安居。 

  明朝攻占大理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高普佛光寨叛乱也是洪武十五年,到十六年才最后平定。所以罗武人进人大理州的时间应是洪武十五年,而进入云龙定居箭杆场则是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土官底簿》云:“字忠,大理府邓川州浪穹县民。旧日土官。洪武十六年归附,总兵官扎除本场巡检,十七年实授。”罗武部在进入云龙之前,即洪武十五年至十七年这段时间,主要是驻扎在今洱源凤羽一带。 
  天启《滇志》载:箭杆场――箭杆场巡检司土官字忠,元时为土官,以众来归,授土巡检,与世袭,后字廷宣屡从邓川阿国祯,讨安铨,凤朝文荞甸诸贼,天启初以巡司皆属云龙州沿字显道袭。 
  明朝箭杆场巡检司辖地为“东至白腊及碧落岭七十里,南至马鞍山干海子一百六十里。西至罗甲山旁七十里。”(据《土司考》)白腊,亦称白腊箭岭,在今漾濞县双涧乡境内;马鞍山干海子,在今永平县龙门乡境内;罗甲山,亦称云浪分疆山,为云龙县与洱源县的分界地。所以明箭杆场巡检司大部分在今云龙境内,即今团结、关坪两乡。 
   
二、演变 
   
  罗武人定居箭杆场后,其内部设有总塘,在总塘之下分设有四十八个分塘,俗称“四十八塘”。总塘设在今团结乡新宅大村。以前各地的罗武人每到春节,都要集中到这里举行祭天、祭祖等活动,(现新宅村尚存祭天坪的地名)。分塘的设置遍及原箭杆场巡检司辖区内所有地盘。“塘”即火塘之意,是罗武人内部组织的基层单位。塘的首领称为“火头”,到了近代,塘的观念已基本消失,而代之以宗族的形式。据调查,现仍可知的分塘有:云龙县境内河东以波罗吾村为中心的一片为一塘,自新皂角达村为中心的一片为一塘。阿甲鲁等村为一塘,羊吃密村为一塘。永平县的黑豆场等地设有两塘,洱源县西山乡内设有两塘。 

 字忠,武定路土官总管安帮后裔。安帮系元朝时封的土司,传其世职到弄积时,正值元亡明兴之际。据《凤氏世系摩岩・凤公世系记》载:“弄积,一名三保奴,安慈子,袭祖土官总管,有功升兼八百司元帅,加升中亚大夫。”弄积的妻子商胜,是一个颇为出众的罗婺部上层妇女。弄积去世后,在风云突变的形势下,她审时度势,招谕罗婺部众,迎接明朝南征部队,归附明朝。据《凤英自题世系碑》云:“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二月内,大军光服云南,蒙总兵官差张镇抚前来本府,招谕曾祖婆商胜,安抚人民……十一月初一日,给授甲字八十一号世袭诰命一道,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土官知府职事。”并命商胜次子“矣立”率一部分罗婺部队随明军攻克大理。商胜长子则在武定承袭了土知府世职。据《新篡云南通志》载:“弄积之子袭知府者,传至阿英,弘治时,阿英入朝,考宗宠异赐姓凤。而字忠之后,以字为姓,世袭巡检。” 
  罗武支的首领矣立,被钦赐姓为“字”,名忠。自此,字忠后裔均以字为姓。今云龙境内罗武支中的“字、施、吴”三大姓,即始于此,字姓是土司家族,施、吴则其部属。到了近代土司字忠的家族共分衍成七个支系,俗称“七支户”。这些支系的村寨是: 
  一支户(又称官支户,在土司无直系后人时,可由这一支系的人袭职):阿甲鲁、黄峰(今属洱源县)、白腊涧(现属漾濞县)、上邑坪; 
  二支户:关坪、达戈、新荣; 
  三支户:腊鹅、施家村; 
  四支户:新山大火山、宝丰; 
  五支户:阿肯寨、腊鹅寨; 
  六支户:树庄密、麻杆、沙松树; 
  七支户:皂角达、格弄、达溪。 
  这七个支系到现今已大部分融合到白族中,演变为白族。 
  据天启《滇志》载:罗婺本武定种,古因以郡,又称罗武。元时,罗武蛮罗膘,百岁旭弱,子孙以毡裹之,送之深箐,后生尾,长一、二寸,相传三百岁,今俗又称罗午,楚雄、姚安、永宁、罗次皆有之。男子髻束 高顶,戴笠披毡,衣火草布,其草得于山中。缉而织之,粗恶而坚致,或市之省城,为囊橐以盛未。其妇女辫发两绺垂肩上,杂以琼玉渠缨络方领,黑衣长裙,跣足,居山林高阜,牧业为业。有房屋,无床榻,以松叶藉地而卧。婚姻庆事,结松棚为宴会。丧用火化,腰刀长枪,行住不释,嗜酒酣斗,狡猾难治。 
  从《土官底簿・箭杆场巡检司巡检》记载:“字忠,大理府邓川州浪穹县民,旧日土官,洪武十六年归附,总兵官扎除本场巡检,十七年实授。故。嫡长男字良。备马赴京告袭。永乐二年五月,奉圣旨:‘着他回去做巡检,只不做世袭。若不守法度。不着他做,还着流官巡检掌印。钦此。’”上可以看出:箭杆场土巡检矣立在今团结乡新宅村建立了“政权”执政了十八年,于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前后去世,长子字良于永乐二年袭职。字忠后裔哪代将土司府搬到了今关坪乡自新(旧时称“字衙”)也无从考。从《土官底簿・箭杆场巡检司巡检》记载:“道光间字经朝袭职,咸丰七年杜文秀义军杨荣率部进攻云龙,途经箭杆场时被字经朝率土部围堵,被杨荣一举歼灭,并放火焚烧了土司衙门。自此,箭杆场土司一蹶不振,后即废止。”上则证明了字氏土司衙门统治时期达490年之久。 
  世系: 
  字忠:武定土官安慈之次子,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随颖川侯定大理,授浪穹县箭杆场土巡检。 
  字良: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袭职。 
  字达: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袭职。 
  字宗:正统八年(公元1443年)袭职。 
  字安: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袭职。 
  字震: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袭职。 
  字钦:嘉靖十二年(公元1533年)袭职。 
  字廷宣:嘉靖二十五年(公元1546年)袭职,随土知州阿国贞征讨“安凤之乱”。 
  字廷佐:廷宣弟,袭兄职。 
  字大纲: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袭职。 
  字元勋: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袭职。征剿段进忠之乱有功,授土州司。 
  字显道:明举乡贡进士,不乐就土职,未袭。 
  字题凤:清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归附,仍袭土巡检职。康熙二十二年围堵胡国柱有功,以土州同官巡检事。 
  字世昊: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袭职。 
  字生文:世昊孙,因父肪羲前卒,袭祖职。 
  字生民:生文弟。生文卒,袭兄职。 
  字印: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袭职,《清实录,高宗实录》云:“乾隆三十年二月巳卯,以故云南箭杆场土巡检字生民子印袭职。” 
  字恩宠:袭职年代不祥。 
  字恩隆:恩宠弟,恩宠故,于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袭职。 
  字章朝:袭职年代不祥。 
  字经朝:章朝弟,章朝故,于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袭职。《清实录・高宗实录》云:“道光十五年十二月壬戌,以故云南云龙州箭杆场土巡检字恩隆子经朝袭职。”后废止。 
  箭杆场土巡检在确立了地位后。据史料记载曾参加过四次平叛战斗: 
  第一次是嘉靖二十五年(公元1546年),留在武定的商胜长子后裔罗婺世袭土知凤思尧朝驾归来心中很是窝火。他一向认为,天下者,罗婺的天下,罗婺乃黑彝贵族,人中龙凤,膝盖骨从来不兴落地。去京城金銮殿三呼九叩的上朝礼仪,步步要下跪,跪来跪去跪得他心烦,很不想再朝龙驾。是时,寻甸土酋安铨举事,他以为机会来了。于是,自恃是员虎将,又有三千芝麻兵,一时大举反旗,哀牢、乌蒙两山干戈四起,与寻甸土酋安铨联合,进逼昆明,把个云南总督府像铁桶一样围困了三天三夜。土炮连天。明军大兵压境。凤思尧的三千千芝麻兵离了大山就打不成仗,且战且退,四处逃溃。凤思尧倾窠出动,后院空虚,留在罗婺寨凤家城中四百口家眷、娃子全被斩首,只杀得血雨腥风。明军为了斩草除根,先放火烧焚凤家城,再看看这三台山山势形隐藏虎,后人必发,就派部将把三台山的地脉拦腰毁断。据《新篡云南通志》载:“弄积之子袭知府者,传至阿英,弘治时,阿英入朝,考宗宠异赐姓凤,而字忠之后,以字为姓,世袭巡检,传至廷宣,值安铨、凤朝文之乱,从邓川州土知州阿国祯讨平之。廷宣、朝文同族,而奋不顾亲,人称其义。”罗武人在定居箭杆场158年后,又参加了明军平叛自己的“表兄弟”,被称之为“义举”。 

  第二次参加征剿是:据《新篡云南通志》载:“传至元勋,天启初,从征四川永宁叛酋奢崇明有功,升州同。”无具体文字记载。 
  第三次是: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字元勋率罗武兵参加征剿段进忠之乱有功,授土州司。据《新篡云南通志》载:“奢叛首,募兵助饷,授黔有功,段进忠乱,奉密檄克敌,斩傈僳,擒贼献俘”。(“段嘉凤、段进忠事件”见《云龙县志》418页)。 
  第四次是: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字题凤率罗武兵参加围堵胡国柱有功,以土州同官巡检事。据《新篡云南通志》载:“吴逆败溃,兵掠州境,率士卒杀贼无算。”(“擒胡国柱”见《云龙县志》419页)。 
  雍正《云龙州志》载:罗舞亦山居,颇知伦理,有华风。富者周贫,耕者助力。饶荞稗牲畜。岁春烹宰牛羊,召亲戚会食,欢笑为乐。腊则宰豚,登山顶以祭祀,暇则射猎。凡蔓箐、笋、蕨之属,干而储之以备荒。披羊皮毛毡,秽气不可近。语非重译不能通。 
  罗武人的社会组织形态,在清朝中叶基本上还处于封建领主制。虽在清雍正年间即进行了改土归流,但并未从根本上动摇罗武地区的土司制度,字氏土司继续推行其土司统治。到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杜文秀起义军杨正朝率部进攻云龙,途经箭杆场时曾烧毁了土司府,严重打击了土司的武装势力,自此字氏土司一蹶不振。后伴随着中国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加深和广大罗武农民的反抗。罗武地区的领主所有制开始向封建地主制转化,字氏土司被迫出卖土地所有权,蜕变为封建地主。到了民国时期整个罗武地区已经完全处于封建地主制。其土地买卖、租佃,典当等情况和邻近的白族地区基本相同。 
   
三、文化 
   
  罗武人没有自己的文字(历史上曾有老彝文,到近代已失存)。约在明朝中期,罗武人的上层贵族就开始学习汉文化,并设置私塾,聘请外族的人来教子弟习汉文。《北极寺记》碑栽:“有字君文才者……”令子弟使诵诗读书。延儒生以教之。”到清朝,在上层七支户中曾涌现了一些具有较高汉文化修养的文人,如乾隆丁酉科举人字重龄,咸丰辛酉科拔贡字绚章、副榜字显通、贡生字庭章等。到了1934年间,杨继周在黑豆场建立私立小学校,吸引罗武子弟入学,但能受教育的人毕竟是极少数。1947年,时任福里乡乡长谢文彬在施家村设立了初级小学。因此,直到建国前,在广大的罗武地区文化教育十分落后,仍使用原始的刻木、结绳来 记事。如用种子的使用量、烧地的火堆等来计算亩积,用种子一升(约3公斤)的面积为一亩,荞地以一千个烧地的火堆的占地面积为一亩(实际面积为4亩多)。记事则结绳、刻木,如相互间借几尺麻布,则结相同长度的两根绳子交由双方保护,以结下的绳子为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了罗武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1952年创办了“省立民族小学”实行供给制,招收广大罗武少年儿童入学,培养出了罗武人一代有文化知识的新人。通过五十余年的教育普及发展,现设立村级完全小学5所,一所初级中学,有中小学教师100余名,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已建成了乡宣传文化站。文化教育的普及不仅提高了罗武人的文化知识水平,也对改变生产方式。破除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更新观念,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不少罗武人取得了高学历,参加到了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中,成为了骨干人才和走上了领导岗位。 
  歌舞是罗武人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每遇婚丧、盖房、立墓等事都要群集打歌、唱调子。 

  “踏歌”是罗武人最具群众性的传统民间艺术舞蹈,是彝族历史传承悠久的一种舞蹈形式。在“聂苏”语中称为“鹿鲁整”。以篝火为圆心,彝者围成圆圈,领跳人在前吹奏笛子等乐器,其他人则随后携手搭肩而舞,其舞蹈动作矫健,步调整齐成拍。罗武人的歌有着悠久的历史,相传“鹿鲁整”是罗武人狩猎归来,在夜间燃起熊熊篝火,通宵饮酒、欢唱起舞。时而久之则演变成了自己独创的仿生舞蹈。后来,罗武寨子凡是哪家有事,众人前去相帮,每到夜晚,大家就围着火堆尽情地跳舞、唱调子,通宵达旦,同时也解决了来客众多、山寨住宿条件无法解决的问题。于是“鹿鲁整”逐渐成为了罗武人男女老少均可参加的自娱性狂欢式舞蹈。 
  “鹿鲁整”的三十六个动作多是模拟鸟兽和生产劳动的原始动作。如“鸡刨食”,表现的是一群鸡用脚刨采食的情景:“猴子遮太阳”表现了猴子手遮太阳。观察事物的动作。表现生产劳动的舞蹈,如“洗麻线”、“掏蜂蜜”展示了人们用脚搓洗麻、用手掏蜜蜂等。这些舞蹈形象生动,有强烈的生活气息、民族色彩,动作粗犷、节奏强烈,情绪高亢、热烈,彰显了罗武人对生活的独特体验和勤劳乐观的精神世界。 
  罗武人在长期与白族、汉族的交往中,对其文化引用和发展表现在唱汉调、唱白族调和丧葬文化上。忧为令人感叹的是口头文化的传播,即使是不会白语的罗武人,可以将白族民歌三十六个韵整齐地唱出来:即使是不会说汉语的罗武人也可以把汉调7个曲谱完整地唱出来。 
  罗武最喜欢唱的还算是唱汉调。汉调分为7个曲谱,分别为:老本曲、压谱曲、花里曲、长路曲、姊妹曲、苦情曲、排曲。一男一女对歌时,根据各自喜欢,共同选择一种曲谱对唱。对唱时,一问一答,曲调悠扬,歌词富有很深的喻意。歌的抬头男必须用“阿妹啊”问。女必须用“阿小郎”回。如“排曲”(又叫十二花名)中男唱:阿妹啊……十二花名排问你,正月开的什么花?女答:阿小郎……不需排来(们)不需问,正月开的(是)梅子花。“姊妹曲”中男唱:想你不得望山势,只见山势不见人。女答:小郎想我(们)是嘴说,心里想见(的)是别人。“长路曲”中男唱:日子定是初一二,初一不到初二来。女答:割下马草晒干了,做下豆腐(们)起霉芽。“花里曲”中男唱:来早三天花不开。来迟三天花落了。女答:蜜蜂采花来路远,花见蜜蜂笑着开。等等。清代廪生赵朴曾在其《箭杆场观罗武踏歌》一诗中生动地描述了罗武打歌的盛况。诗云: 
  踏歌灯火下,白衣杂绿衣,连环腕相握,旋步作团围。阿奴吹短笛,雀跃狎寒威,曲肩踵其武,往复屡依违。鸳鸯何放浪,行影不自非,雄鸣类鸠舌,雌声艳却微。引亢迭唱和,踯躅忘所归。细听无佳曲,摭拾应当机。主人劳其酒,盘飨便充饥,奄忽鸡鼓翅,棚场已音希。撒手如鸟散,困倒卧朝晖,是真罗武俗,笑观不足讥。 
   
四、习俗 
   
  罗武人主要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农作物有玉米、荞麦、大麦、马铃薯。居住在河谷地区的村寨种有部分水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生产工具简陋,除少量的铁犁、铁锄和砍刀外。不少地方还使用竹木农具。耕作技术粗放,“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较为盛行。耕地以轮耕地为多。社会分工尚不明显,手工业和商业尚未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自然经济占着主导地位。 
  一、居住。罗武人的村寨多坐落在山坡上,依山而居,一般一村多为10多家。住房多是“垛木房”,房内有用铁“三脚”支成的火塘(有的地方用木头搭起离地高约l米的火塘)。长期以来受白族民居的影响,罗武人将两三间垛木房组成连在一起,有条件的甚至建成一正一耳或一正几耳的单独小院落,但大多数罗武人却将所建房屋连在一起,几户一排或几户一院。每户都在正房的火塘边两面搭有木板床,既是吃饭处,也是待客和老人睡觉的地方。罗武人殷勤好客,有客至必用家中最好的东西招待,并且要当对客人的面进行宰砍烹煮。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和使客人信任。妇女不陪客,若家中没有男子,一般也是客人自食,等客人吃完后,主人家的人才吃。 

  二、服饰。罗武人的古代服饰已难稽考。民国时,男子多穿对襟衣,衣较短,衣扣多为七、八对不等,用白线绣衣襟边。由于罗武人居住在高寒山区,气候较冷,因此一般人喜穿几件衣裳,根据经济情况,富裕的穿5件至7件,越富裕的穿得也越多。且只扣最里一件衣扣,使外面的几件终日敞开。罗武男子多用白布带缠腰,戴黑布包头。裤子多用蓝、青、黑等颜色,裤脚较为宽大。独生儿子右耳戴耳环。 
  妇女上衣前襟短、后襟长,往右斜扣,袖口用三道图案装饰,领口和襟右上方也饰以花边图案,在上衣外再套一个黑布领褂,系围腰。围腰长及膝盖,上用花纹图案装饰,围腰上系一根长约1,7米的白色飘带。头部以长约二丈余的黑布或府绸缠绕成的包头,折叠整齐,缠绕牢实。包头上饰以银制头花和缠一条约4米的银链。裤子多用翠绿、水红颜色布料,裤脚宽大,裤口有三道服饰,一、二两道用黑布条,第三道绣图案。脚穿绣花鞋。老年妇女多穿深色衣服。无绣花和装饰花边。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和各族文化的交流,罗武人的服饰也逐步改变。现除老年人和部分妇女仍穿原来的服饰外,大部分青年都喜穿中山装、西装,有些还穿一些流行的新朝服式。 
  三、婚姻。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是罗武人社会结构中的基本单位。在家庭中男子占有支配经济的权利,有掌管着领导生产、分配财物、处理家庭事物和儿女婚配等职权。 
  一夫一妻制是罗武人婚姻的主要形式。在婚姻中盛行“上门入赘”和姑舅表先联婚的习俗。婚嫁要由父母作主,听媒妁之言。联姻要通过男女双方“合八字”或打鸡卦来决定。媒人要由男人来担任, 意为“男子汉说话算话”。媒人上门提亲要3次:第1次上门提亲,要带香火和茶酒,进门后首先要在祖先堂前点香磕头、敬献茶酒后,再给女方父母敬茶敬酒,女方家庭要杀鸡待媒人;第2次上门提亲要拿1只大红公鸡、1升米和几斤酒,要请女方的长辈和村寨的老人一起吃饭,表示两家已结亲,请德高望重的老人作证:第3次上门提亲要给女方父母送衣服。给女方送首饰,并请巫师阿毕打卦选择结婚的日子和讨论婚事的日子和讨论婚事的规模以及彩礼等事项。 
  结婚这天要搭起青棚作为举行仪式和待客的地方。接亲的人去时要单数,接回时加上送亲的人要凑成双数。新娘子要骑马,骑在马上时要双手紧抱胸前,旁边由两个小伙子扶持,表示这个新娘是个规规矩矩的人。新娘进家后,就有两个小伙子各点一把大火来烧她的脚一下,意为驱邪,后才下马进洞房。烧脚的两把火分别用以点灶房和新房的火塘,表示新娘进门后将使家庭如火一样兴旺。在这天晚上双方亲戚要在一起陪伴新郎新娘吃饭,在席间双方的舅父要教导他们如何生活,如何敬养父母,抚养弟妹,不能忘记两边的亲戚等。这种教育往往是用训的方式来进行的。前来参加婚礼的人则饮酒、唱调子、打歌,一直欢乐达旦。 
  罗武人可与外族通婚联姻,可以人其他民族籍,也可招纳其他民族的到族内来通婚。如民国时宝丰有名人物字肇图的先祖就为罗武人,后与白族联姻,定居宝丰。现字姓人氏遍布县内和县外,均与外族通婚联姻有关。 
  四、丧葬。明朝以前罗武人盛行火葬,人死后火化,把骨灰装入罐中埋葬。据近代考古发现,罗武人火葬用的火葬罐为青釉粗陶罐,罐外纹饰有十二属生肖,罐内除放骨灰外还放人海贝、铜、铁钏等物,墓穴中有时还陪葬有铁斧、锄等随葬品。明朝末期以后改行棺木葬。 

  人死后首先要派人到所有亲戚家去报信,称为“赶亲戚”。就是平时和死者家不和睦的亲戚得信后也要马上赶去,从此两家就会和解。等所有亲戚到齐后才人殓钉棺。死者入赘别姓的儿子、嫁出的姑娘回来吊丧时。要同时送回二匹纸扎的马作为奠礼。死者生前如有功名(建国前凡读几年书或任过公职的皆视为有“功名”)还要扎一套“狮、象、鹿、马”供奉在灵前。出殡前还要举行出帛,出帛时所有亲戚都应在场,要请阿毕来念开路经,为死者的鬼魂指示祖先居住处的路线,把鬼魂送回到祖先居住的地方――武定府。开路经念毕,要将一只小鸡和一头小猪捏死,为死者开路后才把棺材抬往墓地埋葬。 
  罗武人重视对祖宗墓地的选择,认为墓地的风水好坏是直接关系到后辈兴旺与否的大事。一处新择的墓地,要先埋一块契砖,后才建造坟墓。 
  罗武人盛行打坟立墓,从坟墓的建造规模上往往可看出一个家庭的经济情况,富者“三碑四柱”,贫者“须弥座”。有些特别贫困的人家也要一辈子节衣缩食,用于给上辈修建坟墓。“立生墓”的习俗十分浓厚,即人还在世就造好了坟墓。“立生基”是罗武人的重大活动。竖墓圈这天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要前来祝贺,主人要杀猪、杀羊设宴款待。“生基”造好后墓穴要埋两块瓦片,一片正面写“���恕倍�字,背面写“死无死唉,然我所神”;另一块瓦正面写有“长命富贵”,背面写“死无死唉,百年之后封你为神”。墓穴内再装一个封水罐,罐内的水一定用常年不干的“龙溏”中的水,或三河相交口河水。装入墓坑时要将罐口封严,口朝上置放。在墓碑后要放置五谷、二本皇历、两条墨和两支毛笔等物。罗武支的丧葬,尤其是打坟立墓,“立生基”等习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移风易俗,提倡丧事从俭,已有所改变。但近几年来,由于农村经济富裕,加之引导群众正确消费、更新观念的工作做得不够,旧的丧葬习俗又有所恢复。 
   
五、宗教 
   
  罗武人以信奉原始宗教为主。虽在明朝万年间罗武首领字文才曾修建“北极寺”,并带头诵经念佛,企图把佛教引入罗武人中(见《北极寺碑》记载),但由于受社会历史和经济条件的制约,虽然建立了一些庙宇。但罗武人一直未能摆脱原始宗教意识形态的束缚,直到民国时期仍以信奉原始宗教为主。 

  图腾崇拜:罗武人和其他的彝族支系一样,以虎为图腾,他们认为最早的祖先是一只白虎,后来繁衍起来的子孙都是虎子虎孙。明陈继孺《虎荟》卷三载:“罗罗,云南蛮人,呼虎为罗罗,老则化为虎。”到了近代彝族的图腾意识虽已淡薄,但对虎仍十分崇敬,不仅不杀害虎,还把虎作为人名和村寨名,直到现在仍还有许多以虎有关的地方。 
  祖先崇拜:罗武人崇拜祖先,认为祖先的神灵是保护本民族和家庭人畜兴旺、清吉平安的保护神,所以老人死后要为其建造宏大的坟墓,要把其鬼魂送回祖先居住的地方在有灾害和疾病时要祭祀祖先,祈求保护。若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还要举行集体性的祭祀活动,由巫师阿毕“祭大鬼”,即祭祀原居住地武定的祖先,请求前来帮助消灾免难。过去每年春节,各地的罗武人要集中回大村(原总塘所在地)举行祭祖活动。直到现在,家庭成员中有人外出,如远离家乡去读书、参加工作、当兵等,家里老人都要杀鸡祭祀祖先,替他们向祖先辞行,并祈请祖先保佑。 
  鬼神崇拜:罗武人相信一些死于非命的人会变成鬼,一些怪石、怪树也会成鬼,人不小心冲撞了它们就会得病,就要请阿毕驱鬼。在举行婚丧等活动时也要由阿毕打卦祭祀,驱逐害人的野鬼。 
  自然物崇拜:罗武人相信万物有灵,太阳、月亮、雷电、以至山、石、大树、水塘等等都是他们崇拜的对象。因此,有不少祭树、祭石崖、祭山、祭火等宗教活动。其中最隆重的祭祀活动是祭天,这是整个民族集体性的宗教活动,现新宅的祭天坪村,就是过去罗武人祭天的地方。1950年以后,已不在奉行全民的祭天活动。罗武人十分崇拜火,对火既崇敬又害怕。每当有人家失火,则要选个好日子,请阿毕到山上敬火神。有时还要全寨行动。 
  本主崇拜:由于与白族杂居,罗武人也信奉白族的三崇建国鸡足皇帝王骥为本主。但祭祀本主仅只限于外出前和春节,祭祀时祈祷使用白语,这也说明了罗武人完全学习了白族的本主文化,不仅表现在信仰,更加原汁原味地传承了白族的祭祀文化。在信奉白族本主的同时,也有本村寨的祖先神,如河东波罗吾等村即信奉“蜂真”(音译)为这一带村寨的祖先神。腊鹅寨、阿肯寨一带却信奉他们的本主为“金蜂”(蜜蜂),代表了本主文化的广泛性。 
  罗武人的宗教信仰是和他们与自然作斗争紧密相联系的,他们把众多的鬼神作为保佑人畜平安、庄稼丰收的精神力量。这和人为宗教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于发展了生产,改善了群众的生活,大力宣传文化科学知识,信奉宗教的人逐渐减少。 

作者:李昱

来源:大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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