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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强拆,应如何维权?

 德凯拆迁律师团 2020-09-01

刘先生是锡林浩特市一棵树村委会居民,在本地拥有房屋及院落,以种植大棚为生。2016年,本地启动巴彦查干街道办事处塔林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刘先生的房屋及大棚被纳入征收范围。因补偿标准不合理,刘先生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2016年12月6日,征收人给刘先生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书。2017年3月28日,刘先生的大棚被强拆,2017年8月23日刘先生的房屋也被强拆,给刘先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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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经多方了解咨询后,委托德凯律师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方介入后,与刘先生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征收项目进行了调查分析后,我们发现,征收项目存在很多不合法之处,并确立了维权方案。我们针对强拆行为提起了确认违法的诉讼,针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了撤销诉讼,针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了撤销诉讼。

经法院审理,法院以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行政、未能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判决强拆行为违法;法院以作出征收决定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了房屋征收决定;法院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前置行为房屋征收决定违法为由,判决撤销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律师提示

征收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咱们往往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例如,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被责令限期拆除;房屋没有产权证,给的补偿特别低等等。作为征收方,其行为目的是想以较低的成本完成征收工作,作为被征收方,想要的是得到合理的补偿。于是,补偿的多少是征收双方博弈的焦点。

咱们作为被征收方,往往在补偿谈判时比较被动。咱们的谈判对象是政府,无论财力还是势力都比你大得多;咱们大多数人是第一次面对拆迁,没有谈判的经验,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咱们在补偿标准不合理的时候往往不知所措,感觉孤立无援,此时,征收方在给咱们施加点压力,比如下个征收补偿决定书,咱们的心里防线很容易被突破,无奈的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安置协议。

刘先生在面临房屋被下征收补偿决定书和被强拆的双重压力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屈服,反而下定决心委托德凯律师团介入帮助自己维权,也正是刘先生这一举动,最终为自己争取到了合理的补偿。如果您也在征收过程中不知所措,请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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