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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版本的名门周家

 CITSLINC66 2020-09-02

为亲者讳,人之常情。所以,很多传记也好,回忆性文章也好,不值一看,或者要带着强烈怀疑看。迄今为止,子女撰写的父母传记,要数老鬼写其母杨沫的最为尖锐赤裸,连这位《青春之歌》之母与秘书不堪的暧昧都照写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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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麒派大师周信芳与其混血妻子裘丽琳那点事,拜他们六个有名子女所赐,在网上广为流传。剧情不外如是:富家千金与京剧名角一见钟情私奔,反抗家族势力,男才女貌,最终花好月圆;第二代男如玉女如花,又是邦女郎,又是餐饮大亨,又是名流时尚;第三代还国际化了,扯上基努里维斯,BIGBANGT.O.P.。一切都发源于周信芳与旧上海滩富家千金裘丽琳可歌可泣的传奇爱情。真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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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看了你一眼

作为京剧麒派艺术创始人,艺名“麒麟童”的周信芳和马连良并称“南麒北马”。

那一年,周信芳在上海正红,上海裘天宝银楼太子女,18岁的裘丽琳偶然到丹桂第一台看戏,深深被周信芳的才艺打动,立刻爱上了他。那时她在贞德女校读书,才貌出众,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

她主动向周求爱,结果引起了轩然大波。裘家软禁她,要把她许配给别人,裘小姐于是带着细软与周夜奔。裘家大少爷扬言要报复周信芳,还要找律师告周“拐带妇女”。后来,裘丽琳和周信芳抢先一步,在报纸上找律师发表声明:裘丽琳是成年女性,有权利自己选择婚姻之自由。从此两人相亲相爱,裘丽琳成了周的贤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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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丽琳,二、三十年代上海有名的千金小姐,名媛。她的外公阿尔斐特罗斯是一名苏格兰商人。她的父亲裘仰山15岁学杀猪,20岁去上海打工,后来到茶叶庄做店员。因为一笔和罗斯的生意被老板开除,再被罗斯招揽合伙做生意,最终把女儿玛丽罗斯嫁给他。

玛丽为裘仰山生了两女一儿,裘丽琳是幼女,还有个哥哥,也是上海滩当时有名的纨绔子弟——裘剑飞。裘丽琳的母亲有二分之一外国血统,裘丽琳也继承了四分之一的苏格兰血统。有岳父带挈,再加上江浙人独有的精明勤奋,裘仰山速速发家,名下既有茶庄,亦有钱庄和银楼,还大搞房地产,富得流油。仅一幢租给政府做“上海邮政大楼”的房子,每天便能带来10只银元宝的收入。

周裘相恋,是当时上海滩一大新闻,那时上海虽然得风气之先,但上流社会的富家小姐跟唱戏的有私情,社会普遍不能接受,即使是周信芳这样的名角。

举个例子,民国时,名媛张元和与昆曲小生顾传玠的结合,也曾轰动上海滩,成为各八卦小报的头条猛料,有的小报甚至以“张元和下嫁顾传玠”为题大炒特炒。

张元和出自名门世家——“合肥张氏”,其曾祖父张树声先后任过直隶总督、两广总督、两江总督。顾传玠是苏州昆剧传习所的毕业生,是“传”字辈位列榜首的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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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有光曾对张元和与顾传玠的婚姻做过点评:“张元和在上海读大学,人漂亮,读书也好,是大学里的‘校花’,被捧得不得了,再加上张家的地位,一般男孩子不敢问津……张元和因为喜欢昆曲,和顾传玠相识,顾传玠想追求她,但她不敢接近顾传玠,因为当时演员的地位很低。所以拖了很多年,到抗日战争的时候他们才在上海结婚。”

就算婚后,张顾也不为世俗所接受。张元和有个非常有钱的亲戚,是上海一个银行的董事长。张元和的妹婿周有光婚后去拜访,受到他的热情接待,因为周早年搞经济学,在大学教书,职业体面。但张元和与顾传玠结婚后一起去看这位老前辈,他不见,搞得张元和很尴尬。

此外,周信芳当时已有妻有儿。

被埋没的原配

裘家尽管用自己的势力人脉,压八卦丑闻,不让报纸报道“裘家小姐跟戏子私奔”的新闻,不过社交圈早已人尽皆知。

周信芳使君有妇,却与裘丽琳私定终身。周与裘的子女日后写书也好,受访也好,均极力称颂父母的传奇爱情,却轻描淡写地说:那时父亲还有一位原配妻子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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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信芳18岁娶梨园前辈,著名武旦刘祥云之女刘凤姣,生有二女一子,长子周丕承,长女周采艺,次女周采苹。刘凤姣的手很巧,只要看一下一个人的脚,就可以做出一双不大不小、穿着非常舒服的鞋子,周信芳前期所有的靴子和改良鞋都是她做的。

周采苹回忆说:“母亲一直是很苦的。在父亲成名之前,生活当然很艰苦,即使在父亲成名以后,她也为全家人的事而一天忙到晚。有时实在忙不过来,休息太少还影响了身体的健康。她是父亲忠实的伴侣和事业上的助手。”

周信芳与裘丽琳生下3个孩子后,终于与发妻刘凤姣“协议离婚”,周裘婚礼在上海最著名的一个饭店里举行。裘丽琳终于披上她渴望已久的婚纱。

在后来的岁月里,周信芳曾问他与刘凤姣的女儿周采苹:“我常常想念你的母亲,一直想问问你关于她的情况,我们是结发夫妻,虽然离了婚,现在她也已死了,她后来过得好吗?她有没有再嫁别的男人?”女儿回答说:“我妈妈后来一直和我住在一起,直到她去世。她从来没有任何别的男人。”周信芳闻之,脸色骤变:“他们说她有了别的男人,我才同意离婚的,否则,我决不会和你母亲离婚……”他们是谁?

20年两次争产

1968年3月,裘丽琳躺在医院急诊室的走廊上去世,时年63岁。为了避免生病住院期间增加痛苦,周信芳至死没有被子女告知妻子裘丽琳已经去世。直至1995年,周信芳的骨灰被移放到上海万国名人墓园,和裘丽琳同葬一墓。

周信芳与原配生3个孩子,与裘丽琳生有2男4女。裘丽琳把6个孩子中的5个早早送出国,只有长子周少麒留在身边。

上海长乐路788号,一栋700余平方米的3层洋房,原是葡萄牙驻沪总领事的寓所,后被周信芳于三十年代购入。今日之上海,该类独立式花园洋房仅存500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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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周信芳与前妻刘凤姣生育的3个子女,与周信芳裘丽琳的6个子女发生诉讼,双方对长乐路788号进行分割,周信芳前妻三个子女得北面平房,裘丽琳所生六兄妹得三层洋房。相互间隔断,独立进出。盖因文革中裘丽琳、周信芳先后猝死,未留遗嘱,甚至连房契都不知在哪里。

这次分家诉讼,周信芳9个子女对字画、存款以及金饰等也进行了分割。1984年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写道:“周信芳的遗物字画及摆设等什物由9子女均分。”、“正屋及其余空地、走道均归被告一方(裘丽琳的6位子女)共有。”

兄弟阋墙

原以为尘埃落定。但到了2004年,周信芳和裘丽琳所生,均已年逾花甲的6位子女不得不又对簿公堂分家析产。据原告方代理律师初步估算,当时该楼房市价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身在海外的5个兄妹把一母同胞的周少麟告上法庭,周少麒在妻子黄敏祯搀扶下颤颤巍巍步入法院。

1984年第一次争产时,法院判决,正屋及其余空地、走道均归被告一方(裘丽琳的6位子女)共有。5位原告周采藻、周采蕴、周采芹、周英华和周采茨要求法院把父母遗下的房产按照判决书析产,同时追究被告周少麟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的侵权责任。被告方追加周少麟的妻子黄敏祯为第三人,认为黄敏祯对周信芳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应当一并参与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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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告方要求,判决书明确房屋共有,6子女应该均分1984年已经分割后的房产,这遭到了周少麟夫妇的反对。他们说,1965年,周信芳和裘丽琳已经将部分房产割让给了他们。“要分家产也应当除开这部分房屋,然后加上黄敏祯,7人均分剩余房产。”

周少麟夫妇的依据是当年户籍资料显示,1965年之前,长乐路788号的户籍资料登记为周信芳夫妇、周少麟夫妇以及保姆。1965年至1985年分户居住后,长乐路名下的户籍资料有2份,一份为周信芳夫妇和保姆,另一份为周少麟夫妇。周采蕴、周采茨则反驳,从未听父母提起曾割让部分房产给周少麟,“分开居住是母亲好静,并非割让房产”。

垂垂老矣的几位当事人,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激动万分,法官不得不一次次中断庭审,提醒双方控制情绪。

最终法院判决,裘丽琳所生六子女共有三层洋房,周少麒及其妻子黄敏轩占40%权益,其余五姐弟占60%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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