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2019年“300亿元造假”、2020年上半年14亿元巨亏后,9月2日,康美药业迎来了“转机”...9月2日晚间,停牌超一个月的ST康美发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87亿股股份,对应公司29.9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等权利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让渡给易林投资行使。一旦该决议在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后,易林投资将成为ST康美的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天眼查资料显示,易林投资成立于2020年8月18日,注册地在广东揭阳,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根据易林投资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书》,易林投资有三名股东,其中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 30%股权。1、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国家开发银行占股62.26%,揭阳市国资委占股37.74%2、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后面是广东省国资委100%控股。3、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药业集团100%控股,后面是广州人民政府100%控股。广药集团还是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的控股股东。值得关注的是,易林投资成立于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而神农氏中医药成立于2020年08月17日。从前后成立相差1日来看,不难猜出,神农氏中医药是广药集团专门成立来参投易林投资。800万/年的托管费用,其中生产经营11项托管工作:康美药业每 6个月应向易林投资支付人民币400万元托管费用。易投林资负责股份表决权委托、生产经营的托管、资产债务处置的托管、向康美药业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常务副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生产经营托管期间内,易林投资有权根据托管标的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生产经营托管的具体操作方案,全面主持、 组织托管标的的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托管标的全业务板块及各业务板块所涉进销调存等全环节的经营决策权;(2) 围绕聚焦中药饮片及智慧药房主营业务制定或调整托管标的的业务发展规划,限缩、拓宽、调整或重整托管标的的各项业务;(3) 行使前款经营权所必需的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以及对外 签署业务合同或相关文件; (4) 主持托管标的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托管标的制定相关业务部门 的营运策略,推进并监督其运营机制、日常运营管理、销售策略、安全营运管理 等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5) 拟定、实施托管标的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6) 决定托管标的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定岗定编方案,基于托管标的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向康美药业选派、推荐具备行业经验的适格人员;(7) 指导托管标的统筹安排其市场及业务资源,设立业务协调机制; (10) 指导托管标的解决业务合同等潜在的或已发生的纠纷及争议,相关诉讼 及仲裁程序涉及的应诉、和解和调解方案以及撤诉等; (11) 其他:与托管标的业务经营相关的其他授权管理事项。8月27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实现营收25.17亿元,同比下降69.05%;净亏损14.24亿元,去年同期盈利8550万元。对此,康美药业表示,报告期公司聚焦主业,调整经营策略,受疫情影响,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公告内容还指出:为进一步盘活资产,聚焦主业,其全资子公司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以不高于113000万元出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A区AH040248地块和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跨市政道路连接体⑩-2 号地块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和地下建筑物及/或在建工程。康美药业成立于1997年,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上市之初,康美药业市值不到9亿元;2018年5月29日,康美药业市值破千亿,达到1390亿,但因为陷入财务造假风波,康美药业股价和市值均大跌。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2018年年报,并发布公告公布,称由于财务数据出现会计差错,造成2017年营业收入多计入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入76亿元,销售费用少计入5亿元,更让外界跌破眼镜的是货币资金多计入299亿元。
2019年8月,证监会披露康美药业涉嫌财务造假: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期间,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020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开认定马兴田等高管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上交所决定,对马兴田、许冬瑾,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邱锡伟,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温少生,时任监事马焕洲,时任董事马汉耀等共计21人予以公开谴责。
* 马兴田、许冬瑾,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邱锡伟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温少生,时任监事马焕洲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