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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真卿楷书《移蔡帖》

 墨舞书香168 2020-09-05


贞元元年正月五日,真卿


自汝移蔡,天也,天之昭明,


其可诬乎!有唐之德,则不


朽耳!十九日书。


【1】贞元元年正月五日,真卿自汝移蔡,天也,天之昭明,其可诬乎!有唐之德,则不朽耳!十九日书。

       正月十九日,颜真卿书写了平生最后一件书法作品《移蔡帖》。在帖中,颜真卿无限悲愤而又坚定地写道:“贞元元年正月五日,真卿自汝移蔡,天也,天之昭明,其可诬乎!有唐之德,则不朽耳!”表达了对平定叛乱的必胜信念和对朝廷的无限敬仰之情。八月, 李希烈见颜真卿终究不能为自己所用,于是决定缢杀颜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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