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截屏的文字可以看到,细颗粒物的英文缩写词PM后的2.5用的是下角标。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一直是有“争议”的:具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用的是下角标;而大家最常用的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写法是PM2.5和PM10,大家经常在媒体上见到的写法也是没有用下角标,大概也是受这些词典的影响。 我在《再谈PM2.5的规范写法》(点击红色文题可以打开文章阅读原文)一文中就已经比较详细地阐明了理由并给出了明确的结论: “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规范写法分别是 “PM10”和“PM2.5” 在该文中我就曾“强烈呼吁新闻媒体、科技名词术语、辞书、教科书等作出典范,正确使用标准化写法”。 这里我们要给央视点个赞,谢谢央视给我们做出了示范。 这里再重复强调一下: “PM2.5浓度”的写法并不规范,尤其是在科技文献中,应该称为“PM2.5质量浓度”,其单位不应写成“微克/立方米”,而应写成“微克每立方米”或“微克/米3”,在科技文献中应写成“μg/m3”。 “PM10”和“PM2.5”都是英文首字母缩写词,不应把其当成质量浓度的量符号使用,质量浓度的量符号是斜体希腊字母ρ,所以其“PM10质量浓度”和“PM2.5质量浓度”的量符号规范表示分别是 ρ(PM10)和ρ(PM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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