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税筹探讨] 聊聊套路 买房送车的那些税事

 如歌税月_365 2020-09-06



“买房送车”、“豪车大抽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这些促销方式,是不是很眼熟。小编估计是没这抽到豪车的运气了,所以还是聊聊送车的税事吧。

小编乱弹

1、“买房送车”是视同销售吗?
2、“买房送车”需要交个税?
3、房地产公司处理的套路有哪些?


“买房送车”是视同销售吗?

“买房送车”是否视同销售,首先要看送车的方式:
方式一,只要买房,就送车;
方式二:买了房的业主,都可以参加“买房送车”抽奖。

方式一:买就送


只要买房,就送车,这种方式相当于”买一赠一“,属于捆绑销售。“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如下表:

所以,此方式下,企业应分开按销售商品房和销售汽车纳税,将总的销售金额进行公允拆分。

对于购房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0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

处理难点:
假如业主支付200万房款购买商品房,送汽车一辆,假如按照上述政策,房开公司需要将200万分拆为销售商品房和销售汽车处理。将导致业主取得的不动产销售发票金额不足200万,业主未必愿意。
汽车需要过户,所以房开公司不能直接销售新车并给业主过户。需要经过汽车销售销售商或二手车交易中心。

小结:实际上,“买就送“的 营销方式并不适用用于“买房送车”,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车价必然成为销售成本之一,导致房价实际偏高。而汽车涉及型号、品牌、个人需要等情况,所送的未必是购房者所需要的。所以,基本在实务中极少存在。
下面重点讨论抽奖方式的“买房送车”。

方式二:抽奖送


“豪车抽奖”是“买房送车”的主要方式,购房者可以参加抽奖,抽中的奖品是汽车。
“抽奖送”与“买就送”的区别在哪里呢?“买就送”是人人有份,一个总价,实际是打包销售两个商品。而“抽奖送”不是人人有份的,不管抽中奖品,还是未抽中奖品,商品的销售已经成交,价格已经确定。在众多购买者中,中奖的顾客只是少数。对于中奖的顾客,奖品属于射幸所得,而不是购买商品的赠品。
例如:
房开公司搞“买房送车”促销活动,购房可以参加送车抽奖,抽中者得豪车一辆。假设小明200万购商品房一套,参加抽奖,幸运抽得宝马汽车一辆。房开公司促销活动共销售房产100套,用于抽奖的宝马汽车共5辆。
1、房开公司送车属于视同销售。
2、中奖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难点:

1、抽中的汽车如何交付?

是由房开公司直接送给中奖者吗?如前所述,汽车是需要过户登记的商品,房开公司不能直接开票销售给中奖者。

方式一:由汽车销售公司直接交付给中奖者。汽车销售公司开票给中奖者,汽车一手过户到中奖者名下。

缺点:房开公司实际支付了购车款,但是未取得购车发票。无法抵扣进项,无法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方式二:房开公司购进汽车,再以二手车销售方式交付给中奖者。房开公司取得汽车销售公司的购车发票,中奖者取得的是二手车销售发票。

缺点:中奖者取得“二手车”,体验不好。

2、房开公司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估计中奖者未必愿意支付数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代扣代缴”很可能就变成是房开承担了个税了。而该代承担的个税同样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并且增加了营销成本。

房开公司的处理套路

赠送使用权


这是比较老的方式,目前基本已经很少采用了

1、房开公司购进汽车,用于抽奖活动

2、中奖后,汽车交付给中奖者使用,不办理汽车过户

3、房开公司抵扣汽车进项,汽车正常折旧。

风险点:汽车登记在房开公司名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风险不可控。


其他发票冲账

1、房开公司不购进汽车,与汽车销售公司约定,作为抽奖样品展示。

2、中奖后,由汽车经销公司直接交付汽车给购房者,并过户。房开公司以现金支付车款给汽车销售公司。

3、或者中奖后,将汽车折价支付现金给中奖者。实际不送车。

3、房开公司所支付的现金,白条抵库,后续再另外找发票冲账。房开账上不体现抽奖送车的情况。

风险点:实际是虚开发票报销冲账。


送车不销账


1、房开公司购进汽车,用于抽奖活动。

2、中奖后,汽车通过二手车交易渠道过户给中奖者。过户过程的收支用现金,不入账。

3、汽车仍然挂账,房开公司抵扣汽车进项,汽车正常折旧。

4、若干后,账面报废处置。

风险点:账实不符。房开公司实际已经了汽车实物,但是为了避免视同销售和个税的麻烦,账面虚挂,同时可以抵扣和折旧。虽然不容易发现,但是仍然有税务风险。


房款折让


目前采用比较多的方法,不需要视同销售,也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1、房开公司不购进汽车,与汽车销售公司约定,提供场地给汽车公司作汽车宣传。
2、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支付订金后,即可参加抽奖。
3、中奖后,房开公司与中奖者协商不交付汽车,按汽车价值折让房款,按折让后的房款签订购房合同。

例如:小明购房,原房价200万,认购后抽奖,中得汽车一辆,价值30万。房开公司与小明协商,房价折价25万,按175万签定购房合同。
优点:
1、房开公司避免了视同销售的问题,也避免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且房价下降,减少了相应税费的计税依据。
2、对于买家小明而言,汽车未必是他想要的,还要交6万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抽奖所得只有24万,并且是实物不是现金。现在折价,得到的是实在的利益25万,并且按175万交契税,减少了税负。
一举两得,皆大欢喜。

注意点:假如在网签合同后,再中奖折让房款,税务机关将以合同价格为准。假如退房重签合同,程序比较麻烦。


关注回复:学习分享
获取:瑞华研究汇编全套
最新审计准则指南全套
企税汇缴全课件
个税年终奖搭配测算模型,等资料

税月如歌 逐梦前行 专注税财 只有原创 欢迎关注 欢迎转发 如有启发 请点在看

税月如歌

财税答疑群

欢迎加入



查看更多原创文章
[税筹探讨] 股权、资产划转的筹划应用案例分享
[财税探讨] 买方包税 稽查要求还原?税费还原计算详解
[税筹探讨] 两个讨论案例-增资分红、认缴增资避税,可行否?
[税案观察] 替票入账、大头小尾、虚开、假票?这则被查补税公告都全了?
[税案观察]  买房后检举地产公司偷税 分拆房价  税局为什么说不能认定
[财税探讨]  非营利组织是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从哪里来
[财税随聊]  法院观点变了?最高法明确股东没有查阅原始凭证的权利
[税筹探讨] 企业(个人股东)分立的替代方案
[税筹探讨]  企业要注销 2000万留抵税额如何变现?
[财税探讨] 资产划转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税筹探讨] 中介送家电 高抵低开 是高招还是背锅?
[税筹探讨] 白话企业分立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分析
[税务争议] 没有征税的依据,就是最好的退税依据!交易取消不退税?法律适用错误!
[财税随聊] 股权代持还是股权抵债 假代持之名行转让避税之实 ?
[财税探讨] 白话股权代持 会计处理+税务探讨
[税案观察] 告税局:强制执行错误+行政赔偿 这官司谁会赢?
[税筹探讨] 研发费加计筹划 正确的打开方式
[财税探讨] 业务招待费能资本化?“筹划筹划”着就没了?计税漏洞多多?
[财税探讨] 小编分裂了 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前扣除疑问
[财税随聊] 转让个独企业 房屋产权跟着转移了吗?小心被原投资人的债权人申请执行
[税筹探讨] 资产转让 那些证明价格公允 OR 正当理由的方法
[税筹探讨] 资产划转 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思路分析 及会计处理
[税案观察] 让你缴,你不缴!15天后丧失一切救济权利
[实务案例] 假离婚?开玩笑!互赠房产与互换房产的税务处理
[税筹探讨] 资产划转中 少交增值税的思路分析
[群案例] 香港股东转让内陆股权的几个筹划思路
[税筹探讨] 基础案例 股权转让的经典税筹分析思路
[财税探讨] 下篇:捐赠货物→变无偿服务 抵扣能进项 所得税前也能扣除
[财税探讨] 同为公益 服务不征 货物征 捐赠货物→变无偿服务可行吗?多案例+猜想
[实务探讨] 欢迎拍砖!乱弹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其他"到底怎么填
[案例探讨] 地下人防车位之争 最高法:地上的归业主 地下的归开发商
[税筹探讨] 钻空子?现金购买土地→现金变股权→股权换股权=不交所得税且不是递延?
[税筹探讨] 方案:用优先分配利润支付股权转让款,免交企业所得税
[税筹探讨] 有破绽吗?一个可以盈利不交企业所得税+分红不交个税的筹划?
[税务争议] 想税不能税?股权转让取消?终止?巨额违约金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税务争议] 个人转让房地产不征税筹划?个人独资企业更换投资者不征增值税+土增税?
[税务争议] 讲理还是讲法?提前退租,出租方居然给承租方补装修费,征增值税否?
[三旧改造] 第三回:成片连片改造的路径选择对比 优选单一主体归宗
[三旧改造] 第一回:厘清政府收储中的征收、收回、收购的区别及税务处理
[财税随聊] 聊几个实务中遇到的股权转让涉税小争议
[税案观察] 多案例细说追征期,起点终点少缴不缴责任界定等等
[税筹探讨] 用拍卖低价 “公允” 消化存货就是正当理由吗
[税案观察]虚开之四:“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不是虚开,那构成其他犯罪吗?
[税案观察] 罚第二次!“程序违法”打赢税局就不用罚了吗?
[税筹探讨] 这些招数到底是“筹划”还是“偷税”?
[税筹探讨] 房地产系列之一: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节税+以股权转让之名行土地交易之实
[税筹探讨] 给老板发多少工资才划算呢
[税案观察] 司法拍卖之六:买家是扣缴义务人吗?
[税案观察] 司法拍卖之一:房地产拍卖为什么要买家包税?
[税案观察] 扎心了!法院撤消交易,税局也不退税!
[税案观察] 税局:你偷税了!企业:我不是故意的!
往来征税之一:[税案观察]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N种死法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