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交警对不按规定通行的行人, 非机动车驾驶人 进行自动抓拍并处罚 不仅是闯红灯 只要是不按规定通行 据统计,本周全市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152宗。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有所减少,市民良好的出行习惯也在逐渐养成。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公布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相关法律—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第39条、第42条、第43条,处以5元罚款。 管理只是手段, 文明还要靠习惯养成。 在此,秦皇岛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为共创文明城市, 共建安全、有序、畅顺的道路交通环境一起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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