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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鸿渐其实是浊世中的翩翩佳公子啊

 李清浅呀 2020-09-08


年轻时读《围城》,极不喜欢方鸿渐,能读完这本书,绝不是因为关心男女主角的命运与爱情。而是喜欢钱老爷子的幽默、一针见血和毫不留情的讽刺意味。比方,开篇即说,留学生们“天涯相遇,一见如故,谈起外患内乱的祖国,都恨不得立刻就回去为它服务。这时候,不知哪里忽来了两副麻将牌。麻将当然是国技,又听说在美国风行;打牌不但有故乡风味,并且适合世界潮流。”于是忧国忧民的海归们,除掉吃饭睡觉以外,成天赌钱消遣。这实在太具讽刺意味了,我读得开怀
大笑,活脱脱我国我民的作风。

方鸿渐给我留下的全部坏印象,主要源于第一章,在轮船上与鲍小姐勾三搭四;留学的钱,竟是丈人给的,而且是他原本打算解除婚约的准丈人;最可气又可笑的是买文凭那一段,方鸿渐几番和爱尔兰人斗智斗勇,取得了“中国自有外交或订商约以来唯一的胜利”……

可纵观全书,你会发现至少四位女性爱过这样一个方鸿渐(加上那位不幸早逝的周小姐,应当是五位),鲍小姐勾引他,苏文纨一心等他求婚,就连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唐晓芙,在与方鸿渐分手后,也“忘不了他,好比牙齿钳去了,齿腔空着作痛,更好比花盆里种的小树,要连根拔它,这花盆就得迸碎”。至于孙柔嘉,为了嫁方鸿渐,简直可谓用尽心机。

爱方鸿渐的女人,在数量上简直和爱张无忌的女人有一拼,如此看来,围城就是四十年代的杰克苏小说嘛。最最不可思议的是,苏小姐这种家世不错的大家闺秀,看尽了方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的丑态,竟然全不介意,其至帮他洗手帕、缝钮扣,像老婆对待丈夫一般,而方鸿渐,不仅不愿意接受,简直“毛骨悚然”,觉得苏小姐只适合做女朋友,不适合做情人,显见这段感情里,高高在上的,是人家方鸿渐。


当时不懂女人们为什么都爱方鸿渐,也没去深究,现在重读《围城》,越读越发现方鸿渐其实不怎么讨人厌,纵观全书中所有男性,赵辛楣、曹元朗、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等人,要么心机颇深,要么装腔作势 ,要么是伪君子,要么假道学,相比于这些人,方鸿渐不但没什么心机,还十分率真,有时候甚至可爱。容我仔细说来。

方鸿渐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就与苏文纨有极深的纠葛。

当时苏小姐在甲板上读书吹风,孙太太抱怨自家男人赌钱赌输了,还骂男人全爱赌。

这时苏小姐冷冷说了一句:“方先生倒不赌。”

这是方鸿渐的名字第一次出现。未见其人,先闻其名。

孙太太鼻孔朝天,出冷气道:“方先生!他下船的时候也打过牌。现在他忙着追求鲍小姐,当然分不出工夫来。人家终身大事,比赌钱要紧得多呢。”

一段艳史被这么恨恨地说了出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孙太太是嫉妒,知情者知道其实另有隐情:方鸿渐在孙先生输钱后表演自己的高论,从法国人的迷信说起:太太不忠实,偷人,丈夫做了乌龟,买彩票准中头奖,赌钱准赢。所以,男人赌钱输了,该引以自慰。孙太太哪里懂方鸿渐的幽默,甚至以为他不怀好意,难不成,为了让先生赢钱,自己要去偷汉?还问苏文纨,方先生说话,是不是一向这般口无遮拦?

短短几百字,方鸿渐的形象已经跃然纸上了:颇有女人缘、口才好且惯喜发表高论,此外就是他的幽默有点曲高和寡,至少,孙太太这种家庭主妇无法理解,鲍小姐这种浮浅之辈也不会欣赏。

鲍小姐将两张帆布椅拉到一块儿,“那时候,方鸿渐也到甲板上来,在她们前面走过,停步应酬几句,问‘小弟弟好’。孙太太爱理不理地应了一声。苏小姐笑道:‘快去罢,不怕人等得心焦么?’方鸿渐红了脸傻笑,便撇下苏小姐走去。苏小姐明知留不住他,可是他真去了,倒怅然有失。”

注意这里有两个细节,一,方鸿渐“红脸”“傻笑”,而不是把到辣妹后的春风得意;二,苏小姐看他走向鲍小姐则“怅然若失”。

再结合苏小姐在孙太太提到方鸿渐追求鲍小姐时心里被“刺得痛”, 不难看出,苏文纨其实和方鲍小姐一样爱着方鸿渐。也就是一出场,方鸿渐就被两个女人爱着,一个是火辣女郎,一个是大家闺秀,这足以可见方渐鸿的魅力非同一般。

后来鲍小姐下船,方鸿渐得见她所说跟自己相像的未婚夫,自觉是侮辱,这才明白了,鲍小姐那句话根本是引诱。正在失落地感慨:“女人是最可怕的!”杨绛先生是这么说明鲍小姐这个人物的,“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最初我曾觉得方鸿渐活该被鲍小姐玩弄,现在却有点同情他了。

方鸿渐正在失落,岂料这时苏小姐袅袅婷婷出现了,柔声道:“方先生不下船,在想心思?人家撇了方先生去啦!没人陪啦。”

方鸿渐回身,不知道什么鬼指使自己说:“要奉陪你,就怕没福气呀,没资格呀!”

他说这冒昧话,准备碰个软钉子。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浸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她眼皮有些抬不起似地说:“我们没有那么大的面子呀!”

按理,苏小姐对方鸿渐与鲍小姐的故事,知道得一清二楚,为什么不对方鸿渐敬而远之,却在在鲍小姐下船后马上补了缺?甚至迫不可待?真的如钱忠书先生所言,因为苏小姐是“大龄剩女”了么?

钱老爷子是这么形容苏文纨对方鸿渐的态度的:在大学同学的时候,她眼睛里未必有方鸿渐这小子。那时候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见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从前她一心要留学,嫌那几个追求自己的人没有前程,大不了是大学毕业生。而今她身为女博士,反觉得崇高的孤独,没有人敢攀上来。她对方鸿渐的家世略有所知,见他人不讨厌,似乎钱也充足,颇有意利用这航行期间,给他一个亲近的机会。

由此可见,苏文纨这样心高气傲的世家小姐,是愿意与方鸿渐好的,原因有三,一是看中方鸿渐的家世,二是,方人不讨厌,三是,钱充足。意味着方鸿渐有良好的出身+有钱+人好,在那个浊世,分明就是引人注目的翩翩佳公子啊。


什么家世呢?“父亲是前清举人,在本乡江南一个小县里做大绅士。”方鸿渐的岳丈周先生发了大财,衣锦还乡之时,特意去拜访作为一乡之望的方,并因此成为朋友,从朋友攀为亲家,由此可见,是周家巴结方家。

可见方家确为名门望族,而方鸿渐回国,坐的是二等舱,同一条船上,中国留学生全部坐三等舱,虽说方鸿渐留学的钱是周经理出的,但是若真是出身贫寒或穷酸之家,断断是不会有买二等舱这种奢侈之举的。这足证,方鸿渐家境是真不错,至少是“富养”长的。而与鲍小姐偷情被抓住小辫子,给封口费也颇为阔绰,足见不是小气之人。

方鸿渐回到县里时,坐二等火车,老爷子知道后竟然很欣慰,还夸奖他道:“这孩子不错!他回国船坐二等,我以为他火车一定坐头等,他还是坐二等车,不志高气满,改变本色,他已经懂做人的道理了。”你看,儿子坐个二等,竟然当众夸奖,这和《欢乐颂》里小曲借她爸的小POLO时,曲爸爸的心情是一样一样的:娃长大了,懂事了,知道钱来之不易了。

所以用当下时髦的话形容,方鸿渐应当和小曲一样,是个富二代。

书中并没有正面描写方鸿渐相貌如何,只在说鲍小姐为什么要勾引方鸿渐时提了一句,“她看方鸿渐是坐二等的,人还过得去,不失为旅行中消遣的伴侣。”这个“人还过得去”,我猜应当是为“皮相”和“内在”都过得去才对,鲍小姐这种水性扬花的肤浅女子,怎么会主动勾引一个丑鬼来调情?所以,方鸿渐长相应当也过得去。

其次,方鸿渐虽然有个假文凭,却并非草包笨蛋,他的学识,比李梅亭之流不知要高明多少。

第一章里,钱老就曾说过“他国文曾得老子指授,在中学会考考过第二,所以这信文绉绉,没把之乎者也用错”。考过第二,应当是在一乡或一县考的,否则是不值提一笔的,这也算“少有才名”了吧。而他被周先生出钱送去留学,也是因为写了吊唁长信,被文书夸奖“文理书法都好,并且对死者情词深挚,想见天性极厚,定是个远到之器”。表明上轻描淡写,实际上从侧面证明了方鸿渐应当是薄有才名的。

苏文纨曾将王尔恺给自己抄录的诗让方鸿渐评论,他一看便知,这首诗欧洲文学史上学过,是抄袭。方鸿渐的欧洲文学史只是旁听,他自称“有闻必录”。可见,他并不是像钱老生批评的那样“全无心得”,而是个博闻强记的人。

此外,揭露苏文纨抄诗这段,除了方鸿渐误以为是王尔恺所做,大家都知道那首诗是苏文纨旧作,曹元朗一直拼命恭维,偏方鸿渐一口咬定这首诗是“借花献佛”。相比于曹元郎虚伪地奉承一首抄来的诗,倒是方鸿渐更率真可爱些。

此外,王尔恺是个有名的青年政客,在重庆做着不大不小的官,方鸿渐却完全不给面子,反而说:“写这种字就该打手心!我从没看见用钢笔写的折扇,他倒不写一段洋文!”苏小姐执意让他评诗,他只说没有必要恭维“歪诗”。既然当众敢批评王尔恺的字烂,从侧面证明方鸿渐的字应当是很漂亮的,此外,不愿意给政客面子,和一见某高官所作就虚意奉承,你更喜欢哪个?

方鸿渐其实是个潇洒脱俗的人。“方鸿渐到了欧洲,既不钞敦煌卷子,又不访《永乐大典》,也不找太平天国文献,更不学蒙古文、西藏文或梵文。四年中倒换了三个大学,轮敦、巴黎、柏林;随便听几门功课,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尤其懒散。”

乍看感觉是钱老先生在讽刺方鸿渐“不学无术”,可你仔细分析一下,四年换了三个大学,随便听几门功课,兴趣颇广,这种态度其实是非常潇洒的,纵观方鸿渐的谈吐,应当知道他其实肚子里有很多墨水,并非“全无心得”,有句话不是说你的言行藏着你读过的书么?方鸿渐这几年应当学了不少东西,并且见解独到。

此外,方鸿渐连文凭都没打算拿,被老爹和岳丈逼压,才不得不买了个假文凭。足证他的超然,在买假文凭之前,有这么一段描述,“就近汉堡大学的博士学位,算最容易混得了,但也需要六个月”,这说明,所谓的博士学位,其实含金量并没有多高。而且钱老爷子用的是“混”这个字。

这说明,方鸿渐其实颇看不上这些没什么意义的博士头衔,所以才没去考,而不是考不上。

此外,方鸿渐其实很单纯。

第一章里边,钱老先生就提过,方鸿渐并没有谈过恋爱,被苏文纨打趣说鲍小姐等太久,的态度是“红脸”,而鲍小姐当众和他嘴对嘴点烟,他的态度也是感觉“不检点”。第二章里,去苏文纨家拜访,巧遇唐晓芙,为了博取好感,表演口才时,苏文纨故意说:“我从前并不知道他这样油嘴。这次同回国算领教了。大学同学的时候,他老远看见我们脸就涨红,愈走近脸愈红,红得我们瞧着都身上发热难过。我们背后叫他‘寒暑表’,因为他脸色忽升忽降,表示出他跟女学生距离的远近,真好玩儿!”

再次提到了他爱脸,这种动不动红脸的性子,在女生看来,其实是可爱的羞涩吧,不肯对鲍小姐说“爱”,其实说明他将爱情看得很重,很神圣,所以在遇到唐小姐才会那般投入。

杨绛先生说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钱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眼里看事,从他心里感受,不经意地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它自己和他合而为一。

当然,方鸿渐也有缺点,比方,软弱,没主见等等,但总体上,是个正直、率真的人,再结合方鸿渐所处的时代,说他是浊世中一翩翩佳公子,一点也不为过。


李清浅看《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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