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告 | ​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wenxuefeng360 2020-09-10

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8年4月10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李如祥申请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恒和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与河南义同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管理人。本案在清算过程中,债务人股东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19年7月18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3破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恒和公司进行重整,恒和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恒和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恒和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经洛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费丽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登记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政和路东北角03幢01单元03层0303号。

恒和公司的资产主要为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以北、洛阳日报社以西,由土地和地面在建工程构成。土地证号为洛市国用(2010)第05009452号,土地面积17,97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在建工程为北侧原设计高221米42层的商务办公楼,主体已建至38层。南部为高58米的10层球形会展中心,会展中心主体已完工。该项目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办理。

根据河南尚德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债务人在破产重整条件下的实物资产评估值5.73亿元。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备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5、不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公司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6、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及《恒和公司重整计划方案》。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0年10月1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下列材料:

1、《意向投资报名书》,《意向投资报名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历史业绩等);投资优势;资金来源;施工计划;经营方案;运营管理等;

2、近三年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3、意向投资人经营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5、最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

7、履行保密义务承诺书;

8、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3、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 

四、招募流程

1.发布公告: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途径对公告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2.报名审核:意向投资者按本公告规定向恒和公司管理人正式报名,报名截止后,由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质和条件审核,经审核后的合格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

3.缴纳报名保证金: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500万元(不计息);

保证金收款账户:账户名称: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洛阳农商银行新区支行;账号:67013091600000824

4.尽职调查:合格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成功缴纳保证金后三日内,管理人安排意向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并给予积极配合,尽调时间为15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提交方案:合格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职调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恒和公司重整计划方案》的具体计划方案;

6.竞争遴选:管理人设立评标委员会在法院监督指导下进行评选,确定最终的投资人;

7.缴纳履约保证金:重整投资人确定后,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该保证金不得要求提前返还,在投资人支付完毕第一阶段清偿资金后,可用于冲抵第二或第三阶段的清偿资金。

8.签署协议:在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亿元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如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五、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1、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但管理人和恒和公司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

2、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对于入选的投资者,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可转为第一阶段清偿资金。

六、特别声明

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及《恒和公司重整计划方案》中涉及的清偿资金及建设资金等,投资人全部应以现金方式缴纳,不收取任何票据,且不计利息。

七、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止。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律师  13503499396

周律师  18037936063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2号星河国际大楼16层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

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公号责编:胡姝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