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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

 纪实纵横 2020-09-11

作者简介

      李白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第一中学高二年级学生。 


校园作家

道德与法律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第一中学

高二年级 李白 

辅导老师 王瑞芳

    正所谓,无规则不成方圆,规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而道德同样是一个国家欣欣向荣的有力保障之一,老子曾经说过,世间万物皆相生相克。就像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得兼,道德与法律是否也同样不可得兼?

    道德与法律二者本就处于对立面,道德更偏向于主观因素的认知;而法律则是客观的评价事物的是非,而二者的碰撞,正是人性与现实的交融。

    近日一则新闻,老人与女学生因让座而发生争执,最后由一位中年人的让座而结束冲突。女学生委屈的说道:“自己的位置错了吗?一件小事却反应了一件较大的社会问题。事件中女学生拒绝让座,从法律上来说,这是使用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法律的保护;但另一方面,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女学生拒绝让座违反了道德规范,理应受到谴责。那么该如何处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矛盾呢?这件事说难也难,说易也易。两者之间的矛盾主要取决于人的内心,有时适当的吃一些小亏,或许换来的是灵魂的洗涤与提升。

    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传统文化与道德逐渐没落的现象日益加重。道德与法律的矛盾也越加明显。越来越多的人过于注重道德的原则规范,而不去理会道德规范的真正意义。道德规范的真正意义在于将道德规范变通地运用到生活中,真正的道德模范在于如何变通。也就是儒家思想中的。而法律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法律在于客观的评价事物的对错,但是,一切法律条文的来源必须建立在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就好比母亲与孩子的关系,道德为母,法律为子。两者关系紧密,共同维护我们这个大家庭。在我看来,道德与法律,两者定可兼得。

     在道德规范与法律制度之中,我们应试着在其中找到一个平衡点,让法律成为道德发展的推动者,让两者和谐共处,切勿做熊掌皆弃之事。遵守道德与法律规范,做两者得皆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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