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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警察回归警察属性时不我待

 瓜尔佳部落 2020-09-11

昨天,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明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核实。

这是公安部连续3次对公安派出所工作范围出台的规范。同以往不同的是,这个规范是联合12家单位共同做出的,因此更具有约束力和指导意义。

此前,公安部还对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了规范,对公安机关接处警范围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报警进行了排除性的规定。

两项改革无疑是在透露出一个信号:让民警从非警务活动中解脱出来,真正把精力投入到维护公共安全的事务中。

然而,有人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公安机关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认为百姓将来到公安机关办事更难了,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更是认识论中的偏向。

公安机关是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秩序的生力军,打击和管理的职能并驾齐驱。从现实工作的情况看,我们用世界上占人口比例最少的警力,维护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治安。警力,无疑是奇缺的社会资源。

有一些部门凡事都要求群众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比如有的领取养老金,非要当事人到派出所开具“本人活着”的证明;有的为证明相互关系,非要派出所开具“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让人莫名其妙,这实质是推脱责任的行为,危害是助长了一些部门和一些人的懒政,也让那些行使公正职能的部门职业属性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了社会管理的紊乱。

更有甚者,有的涉及物价、工商、税务等本该属于相关部门管理的工作也要求公安去做,而这不是警察的专长,处理不好还要受到社会的谴责,在哈尔滨和青岛高价大虾事件公安民警饱受批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近年来,不少党政部门领导调入公安机关,这些同志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但缺少对公安工作基本规律的认识和对公安业务的了解,他们心目中存在着“要多为百姓办事”的朴素情怀,但却不知道从事非警务活动对公安工作的危害,他们让民警做了很多不该由公安管辖的事情,让民警脱离本职到处为群众“做好事”,民警本身怨气十足,群众也不甚满意,社会反应也不好。

好民警“马天民”曾经作为一个时代的符号,激励过一代又一代的人民警察,他的精神已经融入了公安传人的血脉中。同时我们也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处在和马天民同志不同的时代,我们需要继承马天民的精神,但不该不分时空地照着他的样子来。警力是有限的,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好事”做多了,民警的“血性”就少了,社会秩序就乱了。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多做些有益于社会的事情也应当鼓励,但不该以牺牲警察的职能为前提,警察做好警察的职能才是真正的爱民。

我们真该为公安部等12家单位出台的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规范叫好,让人民警察回归天然的属性时不我待。干警察的不该放弃自己的法定职责而去履行“好人”的职责,干啥的,就要吆喝啥,这样社会才会有序,反之就会乱套,您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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