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学校常见,可因为考试作弊被发现就自尽不常见吧? 少见是少见,但真的还有。 2020年6月6日,山西省中北大学大二学生时某在补考中作弊被发现,被老师拿走了作弊时的电话,离开考场不久后坠楼身亡。 时某家属称,监控显示时某被发现作弊后,有长达近20分钟的哭泣,期间监考老师却并未对其进行教导和规劝。 这就是说老师有责任了。这两天媒体报道了此事,一时网络上有各种不同的声音,中国之声的记者为此电话采访了该大学的校长,你听他怎么说: 到了9日的下午,校长还给中国之声的主持人发来信息,透露说:“事情已经解决,明天(10日)火化”。在此前,学校和死者家属进行了协商,应该是寻求赔偿吧,可校方认为老师方面没有过激的言辞,也没有过格的动作,只是把他作弊的手机临时没收了,这是保证考场纪律的管理行为,学校不该承担什么责任。但家属方面不这样认为,他们说孩子死亡的地点和死亡的时间都是在学校,学校没有责任是不对的,这个时间学校应该确保孩子的安全,这是他们的责任。如果学生没有安全,无论是否存在过错,都该承担相应责任。据说目前校方和死者家属沟通的还算不错。如果真的不错那就不错了。本来人都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就好自为之吧。最关键的是,那个自杀的孩子。其实也没什么,为啥就自杀呢?考试作弊无疑是错误的,但怎么错误也不该去死吧。这孩子在自杀之前还给他的妈发起短信,说不配给他们当孩子。其实,就是因为作弊就不配当孩子了?作弊肯定是错误的,学校也不应该因为这件事情就放松了对学生的管理,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也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我们对孩子的教育责任不只是在学校,家庭社会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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