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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刑法答疑中遇到的几个代表性问题

 伯言伯言伯言 2020-09-12

本文共计482字。


最近答疑中,遇到了几个代表性问题,集中说一下:

1、准自首(特别自首)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针对的罪名是后交代的罪名,而非之前被羁押的罪名。

【例1】老蔡因涉嫌盗窃罪被抓获。在被羁押期间,老蔡主动交代自己曾经犯过故意杀人罪。此时,老蔡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准自首,对故意杀人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之前的盗窃罪,由于是被抓获,正常处罚。

2、保险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是法条竞合关系,前者是特别法,后者是一般法。此时,应当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3、骗取贷款罪是结果犯,而非行为犯,既遂标准是实际骗得了贷款(数额要求达到100万元以上)。据此,如果实际骗得贷款之后,即使返还贷款,也是该罪的既遂。

4、斡旋受贿的斡旋方与被斡旋方之间,不能存在职务上的隶属、制约关系,否则不是斡旋受贿,而是一般受贿。斡旋受贿与一般受贿的罪名都是受贿罪,二者的区别之一在于前者在主观上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后者谋取利益即可。

2020年9月12日,周六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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