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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教你分财产——工资奖金篇

 姜威律师 2020-09-14

工资和奖金是普通工薪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是夫妻关系一旦走到尽头分割财产的主要一部分,但一般家庭基本上将工资和奖金用于家庭生活,随着家庭的支以及平时也不太注意对方工资情况,所以,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举证和分割都较为困难。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可以看出,在该条法律规定中,工资和奖金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在法律地位上是有一定独立性的。

那工资是怎样分割的呢?第一,根据《劳动法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者的有些收入是不属于工资的,而且像前文所述,工资作为劳动者生活的保障来源,往往到手不久就消耗在家庭生活中,在没有证据证明其还存在的情况下,工资将不被分割。第二,离婚时,有证据显示工资仍停留在账户上,或仍被夫妻一方实际持有的,由取得工资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第三,夫妻双方工资收入很高,而共同生活花费远低于工资收入,在没有证据证明证明工资实际支出的情况下,可根据案情酌情分割。

那该怎样搜集证据证明工资收入呢?第一种,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第二种,申请法院查询工资银行账户,通过账户流水账单来查看工资收入情况,账单交易注释最好有“工资”字眼,明确该款项为工资收入。第三种,通过法院调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工资表+银行账户+个人所得税证明”,社保缴费明细中的养老保险项目、个人所得税证明可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的缴费基数,据此判断出关于诉争的工资是否真实可靠。

奖金相对于工资就简单些了,根据《工资总额组成规定的解释》第2条对奖金的范围做了详细规定,对于奖金,有证据显示奖金已发放,但没有证据显示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其他合理支出,由取得奖金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如果男女双方属普通工薪阶层,没有确凿证据奖金已消耗掉,即使三五千元的奖金也将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反之,有证据显示双方经常处于高消费情况,几万元的金额也可能被当做合理支出而予酌情分割。

 在日常生活中,要对对方的工资账户和工资情况进行了解,及时记录下来,如果真的要打算离婚,不仅仅要了解对方账户的情况,更要注意搜集证据工资流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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